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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軍事] [架空歷史] 水煮清王朝 作者:古龍崗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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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5566樓主 發表於 2021-11-30 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外篇 明朝火器(摘錄)

火藥:

當時的發射藥已經使用粒狀火藥,而不是以前的粉末狀火藥,其成分比例為硝1兩(佔75‧75%),硫磺1錢4分(佔10‧6%),柳炭1錢8分(佔13‧65%)已經基本達到黑火藥的最佳配比了(硝75%,硫磺10%,炭15%)

明朝火器種類:

直到明朝滅亡前,明朝的軍事機構也在不遺餘力地開品種頗多,形式複雜的管形火器(火槍、火炮)。如崇禎八年(1635),南京戶部右侍郎畢懋康著的《軍器圖說》中,記載有“自生火銃”,就是一種燧發槍,這是中國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燧發槍;京軍三大營的標準裝備──線膛槍(直線膛),葡萄牙人於1637年向明政府進獻了線膛槍,神機營火器專家用後稱讚該槍射程遠,精度高,裝填方便,上表請示大量仿製並裝備京軍三大營;大漢奸吳三桂作大明山海關守將時,曾製作過大口徑鐵芯銅炮,集鐵堅、銅韌於一身,提高了大炮的使用性能,這可以說是當時不小的創舉,這炮至今有一門陳放在瀋陽的遼寧省博物館。說明幾十年間明朝火器技術發展之快,但可惜國家將亡,沒有批量裝備。另外噴射火器(古代火箭)製造也相當精良,樣式、品種達幾十種之多;爆炸性火器也相當發達,具體有兩大類:一類就是地雷,品種繁多,有石頭雷、陶瓷雷、生鐵雷等數十種;另一類就是水雷,有水底雷、水底龍王炮和混江龍等兵器。根據大量的史實證明,中國是世界上最先發明和使用“兩雷”的國家。

紅夷大炮:

紅夷大炮最突出的優點是射程,對重型火炮而言,射程是衡量其性能的重要環節,即使現今也不例外。明朝自制鐵火銃的最大射程不超過三里,而且要冒炸膛的危險;而一般三千斤的紅夷大炮可以輕鬆打到七八里外,史籍記載最遠可達十里!十里相當於現代五公里多,相當遠了,曾經對這個數據產生過懷疑,但是西方的同類型火炮的性能證明了這個數據是準確的(當時西歐各國已有領海這一概念,當時的領海是以海岸火炮的射程來定的,16世紀末期的領海是三海裏,約合五點五公里)。遠射程的紅夷大炮結合開花彈,成了明朝末期對抗後金鐵騎的最強武器。當時的戰法為:將後金的騎兵誘入城頭紅夷大炮射程,然後用開花彈集火射擊,效果非常顯著,連努爾哈赤都被炸死。很長時間內,後金騎兵不敢進攻裝備有紅夷大炮的寧遠、錦州、山海關等戰略要地。

紅夷大炮在實戰中表現優異,引起了明朝的重視,除了進口以外還大量仿製,但是明朝末期國力不濟,無法鑄造和進口更多造價昂貴的紅夷大炮。但是紅夷大炮以逐漸成了明朝軍中重型火器的中堅力量,將原來的重型大口徑火銃淘汰。

明朝開花彈:

明代開花彈被廣泛使用於同北方遊牧民族的戰爭中,在此摘錄一條新聞:

“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工作者日前在托克托縣境內發掘出土了20多枚明朝早期地雷,據稱,這是我國首次出土明朝地雷。這次出土的地雷為鐵鑄球體,大小規格分為兩種,大的直徑11厘米、重1.7公斤,小的直徑為8.5厘米、重0.8公斤,球體表面有一突出臺體,高約0.6到0.7厘米,直徑約3厘米,臺面中間有一直徑約0.4到0.5厘米的圓型小孔,用以裝火藥和引爆火藥捻,當打開已經銹蝕的小孔時,還能倒出裏邊的火藥。火藥均為黑色,其中有一枚較大的火藥為土灰色,且部分火藥呈米粒大小的顆粒狀。

據新華社,出土地雷的內蒙古托克托縣(古代稱之為東勝州)地處黃河岸邊的山梁臺地,起著雄踞高地、扼守黃河的重要作用。當時這裏水陸交通便利,邊界貿易繁榮。元朝末年,各地紛紛爆發農民起義,公元1368年元大都被明軍攻破後,為了盪平北部元軍,明軍曾在這裏與元軍發生激戰。該城出土的地雷正是這時明軍攻城用的武器,在出土地雷的附近還出土了十幾公斤鐵彈丸,這是當時明軍使用大炮發射的彈丸。”

明朝的“地雷”?根據《武經總要》記載,當時的地雷是先在敵人的必經之道上挖一大坑,埋入火藥,上面覆以碎石,以盤香引爆。這些所謂“地雷”根本就是開花彈!“在出土地雷的附近還出土了十幾公斤鐵彈丸,這是當時明軍使用大炮發射的彈丸”就是證據,他們挖到的是一個火炮的彈藥庫!“鐵鑄球體,大小規格分為兩種,大的直徑11厘米、重1.7公斤,小的直徑為8.5厘米、重0.8公斤,

球體表面有一突出臺體,高約0.6到0.7厘米,直徑約3厘米,臺面中間有一直徑約0.4到0.5厘米的圓型小孔”這些數據也表明了開花彈的本質,試想,地雷需要兩種規格,並且鑄造精度在一毫米以內?只有火炮才要求炮彈有如此的精度,因為大家知道:如果炮彈大於火炮口徑就無法發射,而小於火炮口徑會造成火藥氣體泄漏,射程和精度都無法保證。感謝這些數據讓我們知道當時那裏的火炮至少有兩種,一種是口徑為85毫米的,另一種是口徑為110毫米的。從這些數據我們還知道了東西方的開花彈有一個區別:西方的開花彈是在鑄鐵彈體上開一個口,以木製的“信管”塞住,在“信管”內裝上緩燃火藥來引爆;而明朝的開花彈則是“球體表面有一突出臺體,高約0.6到0.7厘米,直徑約3厘米,臺面中間有一直徑約0.4到0.5厘米的圓型小孔”,估計是在小孔裏插上“藥捻”來引爆。因此“信管”、“藥捻”都是現代炮彈引信的始祖,也證明了東西方是各自獨立研製出開花彈的。當時明朝軍隊的火炮除了裝備開花彈,還裝備了實心彈(又稱“葡萄彈”)和霰彈。實心彈是由鐵或者鉛鑄造而成,少量是用石塊磨成球體,這種彈主要用於攻城洞穿城墻工事,射程遠但是對殺傷人員而言威力不大,除非直接命中,而一旦被實心彈直接命中的話非死即殘,但努爾哈赤並沒有肢體斷裂,因此可以排除是被實心彈打死的。再看霰彈,霰彈在當時是野戰火炮的大威力彈種,由數升鉛鐵小丸構成,射擊時可以形成彈幕,殺傷力極大,但是霰彈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射程太近,一般不超過閭里,努爾哈赤是不會將軍營設在離城墻如此接近的地方的,所以霰彈也可以排除。如此一來,只有開花彈是殺死努爾哈赤的“真兇”,開花彈是鐵殼,可以及遠,同時爆炸時威力大。推測當時的情況是一枚開花彈落在努爾哈赤附近爆炸,他被彈片和衝擊波擊成重傷,不治身亡。

明朝火槍:

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軍在收復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佔的雙嶼(今浙江鄞縣東南)戰鬥中,俘獲了一些善於製造鐵炮的日本人及鐵炮。由馬憲、李槐等人,學習了製造火繩槍的方法,並在其基礎上,加以研究改進。於大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造出了“比西番尤為精絕”的中國第一批火繩槍,而且手筆極大,一上來就是一萬挺,由此可見,當時明朝政府對軍隊裝備火器的重視程度。如果不是明朝末期,政治上實在極度腐敗,外加連攤上三個“倒霉”皇帝,滿清焉有入主中原之理!

中國把創製成功的火繩槍,稱之為“鳥銃”,《武備志》說:“後手不棄把,點火則不動,故十發有八九中,即飛鳥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又因其所安裝的彎形槍托形似鳥喙而被稱為“鳥嘴銃”,也有人稱其為鳥槍,成為當時明軍戰鬥中的“利器”。明軍裝備的鳥銃射程可達120米,槍管用熟鐵製作,底部有火孔與火藥池(放引火藥)相連,池上覆蓋有銅蓋,可以遮擋風雨,搠杖(通條)插在槍管下的木托上,用於填送彈藥,槍管底部用螺栓封固,便於取開擦洗槍管。

大約在同時,魯密國(今土耳其)派遣使者朵思麻到中國進貢火繩槍,中國古代著名火器專家趙世禎,生長於海濱,少經倭患,深知增強國防力量、改善武器裝備的重要性,決心研製出精良的火器裝備官軍,衛國保民,於大明萬曆二十五年(1597),給皇帝呈上了《用兵八害》的條陳,建議製造魯密國進貢的番鳥銃,經兵部議交京營試制。(泡泡語:比較早的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

趙世禎唯恐京營“製造打放兩不如法”,就登門求教朵思麻,詳細講解了製造和使用方法,並自己出資(趙世禎時任從七品銜的中書舍人)召集工匠進行試制,終於在萬曆二十六年創制了比鳥嘴銃射程更遠的火繩槍,稱之為“魯密銃”。這種銃加長了槍管(4尺5寸),重量略大於鳥銃(6─8斤),射程遠(150米),威力大,在結構上更優於鳥嘴銃。故《武備志》說:“鳥銑:唯魯密銃最遠最毒”。同時還研製出當時最新式的火器“掣電銃”和“迅雷銃”,前者兼具西洋銃和佛郎機的優點,後者並有鳥銃和三眼銃的長處。萬曆三十年六月,趙士禎研製的火器通過兵部、工部、刑部等部門官員的試驗。會審報告建議皇帝將趙世禎“所製車銃式樣隨發京營,依法成造,責令官員加以教演,傳示各邊,以究其防邊制虜之用”。

對比15─16世紀歐洲各國裝備的火繩槍,在上構造和明軍的火繩槍基本一致,技術參數也大致相仿,但明軍的鳥銃比這些槍都要輕便。西班牙的重型火繩槍──穆什克特槍,口徑在23毫米以下,重8─10公斤,彈丸重50克,射程250米,可以保證射穿任何的鎧甲,雖然明軍的鳥銃威力比不上這種槍,但比起機動性和輕便性卻是穆什克特槍遠遠不及的。

15世紀初期,歐洲戰場上出現了炮身和藥室一體的青銅炮,不久又出現了輪式火炮,採用顆粒火藥,法國於15世紀中期首先鑄造鐵炮,並很快使這一技術傳遍歐洲;公元16世紀前後德國紐倫堡地區生產出一種直線式線膛的火繩槍──“毛瑟槍”,由於“膛線”一詞的英文譯音是“來復”,所以線膛槍也稱“來復槍”,這種帶有膛線的來復槍射擊精度大大超過了滑膛槍。

從17世紀起,歐洲槍炮製造技術發展迅速,法國人發明了具有防風防雨性能的燧發槍,它的出現標幟著純機械式點火時代技術的結束。燧發槍的基本結構如同打火槍,即利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藥。以其射速快、重量輕、射程遠等多種優越性,逐漸將火繩槍廢棄;瑞典人則劃時代地把彈丸和發射藥裝在同一個紙筒內,裝填時將紙筒撕破(咬破),把發射藥和彈丸一塊裝入槍膛中去,既簡化了裝填過程,又保證了發射藥的定量裝填,它預示了一種新型的定裝槍彈的出現。

由於這些歐洲先進火器優於中國火器,明政府在自己研究不出來的情況下,就毫不猶豫的花錢從葡萄牙鑄炮專家伯多祿─波加羅在澳門興建的鑄炮廠引進火器技術,進行大量仿製,並用於實戰,在實戰中取得巨大收益,進而批量裝備軍隊。《中國軍事史─兵器卷》記載明朝後期明軍的火炮用精鐵鑄造,在技術上接近西方的水平,數量則穩居世界第一,野炮的最大射程可達到10里,艦炮也達到4裏以上,開始採用了爆炸彈丸、分裝彈藥、後膛裝填、有射表、瞄準具等等,種類上覆蓋大中小口徑,平射炮、曲射炮、臼炮……

滿清後期的丟人史:

滿清後期,幾個大名鼎鼎的人物都鬧了笑話,說明了當時滿清的愚昧和無知,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算是滿清能叫得出名的幾個還懂一點軍械和洋務的,其中更有洋務運動的倡導者,是能代表滿清軍事科技的最高見地的人物,可他們居然聯合在一起鬧了一出笑話……

鴉片戰爭時滿清當時的火器專家丁拱辰不知開花彈為何物;

曾國藩設立安慶軍械所重新引進西式開花彈;

李鴻章居然向德國克虜伯兵工廠訂購“開花彈”;

到19世70年代,左宗棠督師西征新疆,在陝西鳳翔縣進行了一次“考古挖掘”,竟從一處明代炮臺遺址挖掘出開花彈百餘枚,不禁感慨萬千,嘆道:“利器之入中國三百年矣,使當時有人留心及此,何至島族縱橫海上,數十年挾此傲我?”

這就是當時滿清的軍事科技水準,不敗給洋人可能嗎?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在滿清統治多年下的左宗棠也無知到了可憐的地步,明朝的開花彈並非引進,而是自行開發的,由於滿清當時已經沒有了絲毫創新能力,所以才會誤認為只要是先進東西就是泊來品。

西方的開花彈是在鑄鐵彈體上開一個口,以木製的“信管”塞住,在“信管”內裝上緩燃火藥來引爆;而明朝的開花彈則是“球體表面有一突出臺體,高約0.6到0.7厘米,直徑約3厘米,臺面中間有一直徑約0.4到0.5厘米的圓型小孔”,估計是在小孔裏插上“藥捻”來引爆。因此“信管”、“藥捻”都是現代炮彈引信的始祖,也證明了東西方是各自獨立研製出開花彈的。

左宗棠的哀嘆十分令人同情:“利器之入中國三百年矣,使當時有人留心及此,何至島族縱橫海上,數十年挾此傲我?”

不過他錯得更可憐,“利器”(開花彈)不是“入中國三百年”,而根本就是明朝已經發明了的東西,後金頭努兒哈赤就是被開花彈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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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5566樓主 發表於 2021-11-30 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外篇 竇爾墩的幾個傳說

第一個:

京劇《盜御馬》中有一個草莽英雄竇爾墩,這個人物不見正史,但在地方志和清人筆記中可以看到清代康熙年間確有其人。據《獻縣志》卷二十雜誌下載:“康熙間,邑有竇爾東者,健盜也。嘗匹馬劫途,眾其能御。一日邑令率卒數百人圍之城西廉頗廟,竇跨未鞲馬,袒臂握刀,呼躍出,眾大奔潰。數捕不獲。後得其母,置於獄,乃自就縛被誅焉。其馬日行八百餘裏,有將官得而乘之,每遇懷金輦貲者,輒橫道長嘶,遂屏不敢乘。”

又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卷二十二《灤陽續錄》四載:“……昔竇爾東之行劫,必留其禦寒之衣衾,還鄉之資斧,自以為德。……”

文中竇爾東即戲裏的竇爾墩。一說竇原名陳竇虎,後化名竇爾東,“爾東”者,“陳”也。

當時他在河北獻縣一帶縱橫馳騁,反抗官府,驍勇異常。他乘騎的駿馬可能就是戲中的御馬──日夜追風乾裏駒的模特兒。官府抓不到他,只能將他的老娘抓起自首投案。這就是《連環套》裏竇爾墩怒獻御馬,願隨黃天霸同去官府的依據罷。

在蔣瑞藻編著的《小說考證》裏,也有竇二墩入宮盜馬的故事。文中介紹康熙皇帝南巡時。竇二墩願學博浪椎,只身入宮行刺,見守衛甚嚴,無法入內,折至後苑,盜走了一匹寶馬,此馬名赤騏,是喀爾喀的貢品。康熙失馬後,下旨通緝。山東巡撫錢玨雖派騎兵四出偵拿,但一無所獲。卻發現署內寫有:“盜御馬者,山東竇二墩也”。這個情節與《盜御馬》中的留書寄柬亦有相似之處。文中並說:竇二墩回到山東後,宿願難償,後來,妻子又死了,竇遂隱匿於山中。

關於竇爾墩的結局其說不一,《連環套》(三、四本)中說他在“麒麟谷出家了”;《獻縣志》上說他被誅殺了;清人筆記中說他隱居山林了;民間還有一種傳說是發配邊疆了。

我國的東北邊疆黑河地區愛輝縣流傳著這樣的故事:愛輝縣的竇家屯,傳說就是竇爾墩兄妹當年發配到此而創建的,屯內有竇家祠堂,保存一只大果盤,細瓷彩釉,是由若干小盤組成,能合能分,盤底有詩句。據說系竇爾墩遺物。這裏至今還流傳著竇家屯與黃家屯不結親的習俗。又天津市南郊竇莊子也與竇爾墩有關,相傳此莊從不上演《連環套》等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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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

竇爾墩,原名竇開山,乳名二東,清直隸河間府縣竇三町人,他上有長兄,排行第二,長得虎背熊腰,故又叫竇二墩。

竇爾墩出身貧苦農民家庭,自幼給地主打活,他行俠仗義,嫉惡如仇,富有正義感,因不滿地主老財為富不仁,遂涉足綠林,抗清反暴。當時,獻縣以北,河間城以南的方圓數十里區域內,就是他與綠林好漢們經常嘯取聚義舉之所。竇爾墩一生未婚,他獲取的錢財,多用於濟困扶危,個人堅持過簡樸清貧的生活。當地百姓對他有口皆碑,十分敬仰;而那些豪門富戶和反動官府對他卻聞風喪膽,恨之入骨。

竇爾墩少時曾拜在當地名師韓實門下習武,後又拜明末民族英雄史可法的部將石某為師。他十八般武藝樣樣皆精,尤擅使大刀。綠林生涯,使其深感長兵器之不便,遂自己設計改制了一種護手雙鉤,此兵器兼有刀、鉤、匕首之功能,破長兵,敵短器,鉤刺自如,攻防兼備。竇爾墩揮起雙鉤,疾如閃電,勢如猛虎一般,故後人又稱它為虎頭雙鉤。

為了紮下反清抗暴的大本營,他把河間府作為攻取目標,並智取得勝,首戰告捷。竇爾墩虎踞河間府,義旗一舉,從者如雲。兵部尚書彭朋發兵河間,連戰失利,因此被彈劾削職。黃三泰為搭救彭朋,派人指鏢為憑,向竇爾墩借銀。雖說是借,實則是依恃武力,明搶強奪。竇爾墩是血性男兒,哪買他的帳。黃三泰栽了跟斗,惱羞成怒,遂有在李家店比武較量一場惡鬥。比武前雙方曾商定,不得使用暗器。黃三泰是個久闖江湖的老手,雖有君子協定,但他仍暗器藏身。臨陣雙方交手數十合,黃漸覺氣力不支,遂背棄盟約,用“甩頭”擊竇。竇爾墩自恃武藝在身,沒提防對方會暗器傷人,遂被擊中左膀,遭敵暗算。時清兵突至,竇爾墩率眾出逃,失棄了河間府。

此後,竇爾墩又在清皇陵馬蘭峪以北的風水禁地興隆山,覓得一處三面臨水,一面絕壁聳天的險地,紮下了連環套營盤,繼續與清廷作對。後來,清太尉梁九公乘御賜金鞍玉轡追風趕月千里駒到圍場行獵。竇爾墩探知這一消息後,只身潛入御馬厩,用熏香熏倒守衛,用匕首殺門丁,盜走了御馬。此舉,使綠林義士大受鼓舞,給了清廷又一沉重打擊。彭朋因此再次被削職,黃三泰也因受到牽連。竇爾墩終於報了李家店的一箭之仇。

官兵攻環套數年不下,便想出了一個先捉拿竇爾墩的老母,誘其投案的毒計。竇母被捕後,官方貼出告示,稱數日之內,竇爾墩若不投案自首,便殺其母。竇爾墩是個孝子,救母心切,誤投囹圄而亡,時年34歲。此事記於《獻縣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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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

竇爾墩,又名竇二東,獻縣竇三町人,生於清康熙年間。幼時家境貧困,性格剛強豪爽,不滿豪門大戶及地方官吏的壓迫,投師習武,後入綠林,殺富濟貧。他的“盜御馬”、聚義“連環套”等許多故事,在民間廣為流傳,並以戲劇形式使老幼皆知。在獻縣流傳著不上經傳的傳說和故事。

百里取人頭

竇爾墩從少林寺學藝歸來,為生活所迫,到本縣北宗村李財主家扛活。這年三十晚上,被長工李二拉到家裏喝辭歲酒。飲至三更,一個朋友酒醉大哭,入夥問他怎麼回事,他哭著向入夥說他在百里以外的張莊張百萬家扛活,本來雙方講定,每月工錢三十吊,到年底算賬時張百萬卻按每月十五吊,還說他賴張家的錢,並命家奴把他趕了出來。他有心去告他,一沒立字據,二張家與官府勾結,有錢有勢,有理官司也打不贏,他只好忍氣吞聲作罷。竇爾墩聽他講完,從腰裏掏出一些碎銀子丟在桌上說:“哭有什麼用!你家孩子老婆得吃飯,把它收好。”又說:“來!今天是大年三十,咱們共同幹一杯,以後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說完一飲而盡。他一放酒杯說:“我去解個手,”就出去了。入夥被他的朋友義氣所感動,一時高興又喝了起來。等了半天,不見竇爾墩回來,剛要去找,他卻回來了。入夥重新喝酒,都喝得酩酊大醉,一個個都睡著了。

天剛亮,突然殺聲四起,眾人驚醒。只聽外邊大聲喊道:“快交出竇爾墩來!”原來他趁解手的工夫,施展輕功本領,到張莊把張百萬殺了。他在墻上寫著“殺人者,北京長工竇爾墩也”!張家立刻到官府報案,三班六衙連夜趕往北京捉拿竇爾墩。竇爾墩叫李二開門,衙役們進來一看,只見杯盞狼籍,一個個醉的不醒人事,竇爾墩看樣子醉得更厲害。李二指著竇爾墩對衙役們說:“列位!這裏離張莊少說也有一百里,若是三更殺了人,這時候回不來。你們看他醉成這個樣子,什麼時候去殺的人呢?再說,他與張東家素不相識,又無冤無仇,怎麼會憑白無故地去殺他呢?很可能是他的仇人栽臟陷害,請各位還是三思而行。”

衙役們聽了覺得有理,又見眾人擔保,只好帶了保人回去交差。事後,竇爾墩拿出張百萬的帽子,告訴大家這事確實是他幹的,從此,竇爾墩“百里取人頭”的故事就傳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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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 清代臺灣的叛亂事件

康熙間,臺灣新附,不四十年,亂民三起。三十五年秋七月,臺灣縣民吳球謀亂。眾未集,臺灣道高拱幹、總兵王國興設計擒之;不一月,平。四十年冬十二月,今改嘉義之諸羅縣民劉卻復亂。卻以拳棒自負,日與無賴往來。密置樟腦於屋瓦,深夜然之,詫於眾,謂每夕紅光燭天。遂率黨毀營汛,四出焚掠。北路參將白道隆整隊御之;歲將除,殲其黨殆盡。卻走匿山谷,久之就獲,伏誅。六十年夏五月,鳳山縣民朱一貴亂作,禍尤烈。一貴以豢鴨為業;鴨行皆成列,眾異焉。逆黨杜君英以其姓朱,假托明裔,擁之;攻據岡山汛,偽稱義王,僭號永和。總兵官歐陽凱、副將許雲戰死,道府以下官咸遁澎湖。北路奸民賴池、張岳等聞亂響應。府城及鳳、嘉二邑同日陷。閩浙總督滿保得報,疾馳至廈門,調遣軍旅。提督施世驃先已登舟,總兵藍廷珍繼之,以萬七千兵東渡,克安平鎮,七日而復府城並鳳山、嘉義。一貴竄溝尾鄉,鄉民醉以酒,縛獻軍前。閏六月,檻送入都,磔之;余逆次第擒斬。棄城各官均伏法,知府王珍已死,剖棺梟示;後遂無聞警先逸者。

臺地初附時,番多民少,生番均未歸化,熟番苦於誅求,故康熙、雍正間亂亦三起,然未煩內地兵也。康熙三十八年春二月,淡水吞霄社土官卓個、卓霧以通事黃申苛斂無已,殺申拒捕。臺灣道常光裕、總兵官張玉麟發兵往討,遣譯者誘致岸裏社生番攻其後。夏五月,內北投社土目冰冷亦殺通事之主帳者金賢等遣使通於個、霧。秋七月,冰冷為水師把總某所襲執。八月,卓個、卓霧同被岸裏社番擒獻,斬於郡,傳首以示諸番。

雍正四年秋八月,彰化縣水沙連水裏社土目骨宗潛蹤出沒,恣殺掠。閩浙總督高其倬檄臺灣道吳昌祚、北路參將何勉率師深入,諸番震懾就撫;冬十月,獲骨宗父子,解省誅之。九年冬十二月,彰化縣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鼓眾倡亂,圍彰化縣城。十年春,臺灣總兵呂瑞麟討之,勿克。夏六月,閩浙總督郝玉麟移會前臺灣鎮升任提督王郡、巡臺御史柏修會兵進勦,搗其巢。冬十一月,番眾縛林武力以獻,梟首傳示;脅從者赦而撫之。自是各社相繼向化,生、熟番均不復反矣。雍正中,番亂兩起,民變復作。十年春三月,鳳山縣流民吳福生偵知北路番亂未靖、府治兵少,結黨商大概等聚眾岡山,劫塘汛,攻埤頭竹城不克,焚萬丹巡檢署,鋒甚銳。夏四月,臺灣總兵官王郡升提督,未行,潛師夜發,與參將侯元勛、守備張玉等三路夾攻,敗其前鋒,賊大潰;未浹旬,福生及殘逆悉就俘,解省伏誅,南路平。

乾隆時,物阜民殷,兵力強盛,高宗勵精圖治,疆吏咸凜凜,是非好惡,一秉大公,不敢逞私徇情;苟涉欺妄,誅謫隨之。故西北連歲用兵,而天下晏然共享昇平之福;即難靜易動如臺灣,亦四十年不見兵革。僅三十五年,臺邑民黃教據大穆降,脅附近各莊謀逆;臺灣知府鄒應元出不意,突往圍捕,擒誅首惡數十人,內地知而事定矣。繼而交相蒙敝,吏治日偷,亂民始伺隙而起。三十九年,王倫謀逆於山東;四十六年,回民肆毒於隴右;五十一年,彰化縣民林爽文、鳳山縣民莊大田亦同時倡亂。先是,淡水同知潘凱因公出城,忽被殺,並胥役殲焉,主名不得;當事者以生番戕害報,而罪人脫然事外:於是益輕官吏。爽文素奸黠,恣為盜賊囊橐,密糾群不逞為天地會,嘯聚日眾。臺灣知府孫景燧至彰化,趣新縣令俞峻、副將赫生額往捕,不敢入,諭村民擒送,焚無辜數小村怵之。冬十一月,爽文因民之怨,集眾攻營;全軍覆沒,文武咸死焉。翌日,陷彰化城;孫景燧及北路同知長庚、前攝令臺防同知劉亨基、都司王宗武等均遇害。亨基女滿姑尚幼,賊扶之出,姑痛罵,賊怒,割其舌,噴血大慟而絕。劉氏一門與幕友孫南容、范琪輝死者十五人。長庚有膂力,與賊戰,手刃其二,賊沈其首於濠。十二月,又陷諸羅縣,縣令董啟延死之。大田,故盜魁,是月亦陷鳳山縣,知縣湯大奎自刎,其子荀業隨殉。惟俯城有總兵柴大紀、臺灣道永福、同知楊廷理固守,未破。逆黨王作北陷淡水廳治,戕同知程峻,推爽文為盟主,偽號天順,作自稱征北大元帥。峻幕友壽同春詭從賊,潛約被議之前巡檢李生椿合義民擒斬賊黨,復廳城。警報內傳,提督黃仕簡、任承恩、副將徐鼎士自廈門蚶江五虎口分三路東渡。五十二年春正月,官軍先後抵臺。大紀北取諸羅,一戰而復,遂守之。總兵郝壯猷南取鳳山,頓兵幾五十日,始敢進,城中已空;未二旬復陷,壯猷遁歸,後以失律誅。二月,閩浙總督常青蒞臺督師,參贊大臣將軍恆瑞、提督藍元枚亦至。夏五月,師出南路,甫交綏即退。大田復攻府城,爽文復圍諸羅。府城旋解嚴,屢發兵北援,阻賊不得達。上念諸羅堅守久,改名嘉義,以旌士民;而解常青、恆瑞任,元枚已故,逮仕簡、承恩,授大紀提督兼參贊大臣,調陝甘總督福康安為將軍、內大臣海蘭察副之,率蜀、粵兵五千,冬十月由惠安縣崇武澳放洋,一夕抵鹿仔港。鼎士由淡水進兵勦賊,幕友壽同春被擄,不屈,賊支解之。十一月,大兵敗賊侖仔頂,即日解嘉義圍;乘勢搗大裏杙賊巢,克之,爽文遁集集鋪,扼險以守。十二月,大軍騰而上,生擒爽文及其孥並王作等以歸,移師而南。大田與爽文雖同逆,各偽稱大元帥,不相下;聞勁旅將至,益聚糧為久拒計。五十三年春正月,敗之牛莊,連蹴之大小岡山、水底寮,累戰至極南之琅嶠,大田亦就獲,南北俱平。大紀以賊起時不早撲滅,又恃功負氣,逮至京正法。六十年,又有陳周全、陳光愛之亂。光愛,鳳山縣人,春二月,聚眾攻石井汛,未破,被獲,斬其黨數十人,事且定;同安人陳周全生於臺灣,先在鳳山與光愛結會,既敗,竄至彰化,復糾徒黨,皆封將軍,自稱盟主。三月初,突攻鹿仔港,殺同知朱慧昌、遊擊曾紹龍。次日,乘雨陷彰化縣城,知縣朱瀾、副將張無咎、遊擊陳大恩、都司焦光宗同被害。臺灣總兵哈當阿、知府遇昌以兵九百討賊,阻水灣裏溪,弗克前。賊黨千餘攻斗六門,千總龍升騰率兵百人擊之,敗去。汀州同知沈揚勘工至臺,時在彰化,密與貢生吳升東等謀選集義民逐賊,賊潰,遂復彰化鹿仔港。周全遁至埔心莊,鄉民執以獻,餘黨以次就擒。夏四月,哈當阿至鹿,提督烏蘭保統兵二千亦自蚶江渡至鹿仔港,捕賊黨三百餘斬之。五月,閩浙總督伍拉納抵臺,續獲賊目百餘,與周全均伏誅。六月,伍拉納內渡,旋革職去。嘉慶二年淡水民楊肇、五年鳳山民汪降、嘉義民胡杜侯、陳錫宗、十一年鳳山民吳淮泗、十五年鳳山民許比、十六年嘉義民沈知、淡水民高夔先後謀亂。雖甫起即滅,未致稱偽號、據城邑,而百姓因之震驚、物力因之耗敝。陳錫宗曾踞曾文溪,吳淮泗且焚埤頭城,擒捕黨羽,駢戮數百人,皆兼旬累月而後定。而蔡牽之擾為尤甚。牽,同安人,出沒海上十餘年,遂成巨寇。九年夏四月,竄入鹿耳門,乘雨登岸,戕遊擊武克勤,奪商船所有而去。十年夏四月,至淡水結胡杜侯遺孽洪四老為內應,出偽示,自稱鎮海威武王,僭號光明。六月,復窺滬尾,值水師提督李長庚追至,始遁。冬十一月,遣其黨與粵寇朱濆南擾鳳山,土匪吳淮泗等應之,焚掠埤頭,戕知縣吳兆麟,都司塗鍾璽力戰陣亡;惟城內火藥庫經守備藍玉芳固守未失。牽自至滬尾,劫艋舺倉,都司陳廷梅戰歿。會知府馬夔升督兵赴援,牽即南下,進泊鹿耳門,攻郡城。臺灣道慶保、總兵愛新泰分兵嚴守,提督李長庚扼之口外,水陸夾攻。十一年春二月,擊毀賊舟數十;副將王得祿又出奇兵敗其屯聚洲仔尾之眾。牽餘數十舟,奪路而像,濆亦棄鳳山遁。三月,將軍賽沖阿至臺,牽北竄噶瑪蘭;時尚未設廳治,義民吳化等合土番御之,牽敗去,生縛十三賊獻於軍前。十二年秋九月,朱濆潛入噶瑪蘭之蘇澳,謀踞為巢;總兵王得祿、臺灣知府楊廷理率兵大破之,濆竄回粵。十三年,為總兵許松年所敗,沈於海。十四年,牽亦被提督王得祿、邱良功追擊,自焚其舟死,海氛淨。

道光四年冬十月,鳳山民許尚素結諸無賴,為鄉保所告,遂謀亂。鄉人知之,縛尚送官,其黨將散;有楊良斌者不可,自稱元帥,偽立都督、先鋒諸名,夜攻埤頭城,弗克,退據黃梨店。臺灣府方傳穟、總兵官趙裕提師往援,攻之,遂潰,賊黨咸就擒;良斌駕舟入海,遁至彰化,亦被獲。未一月,事竣。六年夏五月,閩、粵人分類械鬥,蔓延淡、嘉、彰三廳縣;提督許松年在臺巡閱,以和解為事。淡水奸民黃鬥奶乘機據中港,屢出殺掠。六月,閩浙總督孫爾準統兵蒞臺,由鹿仔港進駐淡水,檄總兵陳化成攻鬥奶,擒之;並獲其黨二十餘名,分別梟斬。乃用閩人捕閩、粵人捕粵法,化其分類之見,舉報義首,令將匪犯自行縛送。及秋,亂平。十二年冬,又有漳人張丙倡亂於嘉義。丙居縣屬店仔口,為魚牙,慣與巨盜陳辨等往來;因售米事,忿縣令袒粵民,遂於十月朔劫鹽水港佳裏興巡檢署,殺幕友古嘉會,焚汛塘。知縣邵用之督勇馳援,為賊執;加撻辱,分其屍。臺灣府呂志恆會營往,與南投縣丞朱懋皆被戕,遊擊周進龍閒道脫歸。丙乃偽稱開國大元帥,僭號天運;以殺穢官為名,張偽示,圍嘉義城。典史張繼昌攖城守,值臺灣總兵劉廷斌北巡迴,突圍入,為固守計;副將周承恩殿後,歿於陣。賊黨復掠鹽水港,守備張榮森力戰死。南路鳳山賊許成、臺灣賊林海、北路彰化賊黃城相繼起:成圍埤頭、海奪羅漢門、丙與辨三攻嘉義,均不得逞。十一月,陸路提督馬濟勝將兵二千由鹿耳門入,先清北路,三戰三捷,進次鹽水港。總兵竇振彪自蚶江東渡鹿仔港,以師千二百來會,益兵二百往攻南路賊。時黃城欲與丙合突攻斗六門,縣丞方振聲、守備馬步衢、千總陳玉威或巷戰或罵賊死,振聲幕友沈志勇及子聯輝均被戕。十二月,群賊合拒大軍,次第就縛;移師南討,擒許成、林海等,南北路俱平。閩浙總督程祖洛先駐廈門調度,十三年春正月移節蒞臺。宣宗已命大臣瑚松額為將軍、哈朗阿為參贊,領禁旅及秦、豫、黔、蜀兵赴臺勦辦,半道捷聞,隨諭哈朗阿旋師,瑚松額渡臺捕逸賊。二月抵臺,窮究餘黨,按名悉獲;械張丙、陳辨入都,磔之。將軍、總督先後凱旋,臺灣鎮、道均被議。十四年秋,嘉義民許戇成復糾黨據縣屬馬鬥蘭,圖不軌,臺灣鎮張琴星夜馳往擒之歸,並獲餘黨七十餘名,亂即息‧嗟夫!事變之來,豈盡天意哉!抑亦人謀未臧歟!逮禍既烈,身命攖鋒鏑、膏血塗原野者動盈千萬,耗費帑金亦動逾百萬、數百萬,民之流離顛沛、破家喪軀與婦女老弱之被污辱、轉溝壑者,更不知其幾,而其始實起於一、二奸徒耳。其起也,非有以釀之,即有以激之,豈天心若或使之然歟?顧曰臺民好亂性成,信臺民之生而好亂歟?臺灣為海外岩疆,定制文武官胥由內地調往,非夙著循良卓卓有聲者不得預其選;洵如是,數百年可期無事。何以數年、數十年變亂頻仍歟?故老傳言,朱一貴之起,由知府王珍任意苛斂,淫刑以逞;林爽文之變,由知府孫景燧始則因循彌縫,繼則輕率妄動;張丙之反,由知縣邵用之貪黷偏執、知府呂志恆不恤民隱。珍也、景燧也,志恆也、用之也,皆幾經明試,時所謂賢能吏也。外此如吳球、黃教、高夔、許尚等之亂,皆非無自而作。幸道、府、縣中尚有得民心、通權變者,措置合宜,得以實時消滅。且也,一貴亂時,淡水尚無文員,守備陳策激勵義勇,固守要害,破賊數萬,斬戮以萬計,北路民得免蹂躪;爽文亂時,李生椿以退休巡檢與幕友壽同春密糾義民,擒斬逆黨,遂復淡水;張丙亂時,郡城遷徙將空,臺灣道平慶檄改簡同知王太守衍慶權府事,受印畢,即慨諭紳民各保身家,拔刀令於城曰,有走者斬,一夕而守備具,嘉義則賴典史張繼昌固結民心卒無恙;楊良斌亂時,急撤署縣劉功傑,易以杜司馬紹祁,賊旋滅。王司馬、李巡檢,時所謂庸劣吏也,非素與民洽、具有應變才,曷克如是?他如張鎮軍琴、鄒太守應元,攜兵不三百,擒賊如探囊取物,是固有成竹在胸,非孟浪如景燧、用之輩所可語也。後之膺臺任者,可不引為金鑒哉!其它漳、泉、閩、粵分類械鬥,不備識;大抵訟不得直,藉圖報復,奸匪因而肆搶,其憤未息,其鬥不止。治之之法,莫善於吾鄉孫文靖爾準之選舉義首,以粵人捕粵、閩人捕閩,然亦視令出能行與否。若臨以疲懦貪酷吏,與積薪厝火、抱薪救火曷以異?又道光二十一年秋、二十二年春,英舟再至雞籠、一至大安,先後碎其兩舶,在事文武或在百餘裏、數百里外,乃能一時俱集,合力御之,英使之藉口欺妄也有由哉。以上皆道光前事。

咸豐、同治閒,又有林供、戴萬生之亂。林供者,鳳山縣民,曾充縣役,喜與匪類交。咸豐三年夏四月,聞漳泉會匪攻陷郡縣,密與臺灣奸民王汶愛、嘉義匪徒賴棕等約期起事,假粵西逆匪天德偽號,自稱鎮東、鎮南各元帥。臺灣縣高大街;翌午,賊至,詎守備李雲龍潛通賊,未戰先逸,高大令力戰陣亡。臺灣縣高大令鴻飛會營往緝,夜駐灣裏街。翌午,賊至,詎守備李雲龍潛通賊,未戰先逸,高大令力戰陣亡。南路賊稱義民突入縣城,知縣王大令廷幹、典史張樹春同遇害。曾參將元福扼守火藥庫。得不陷。北路之賊迭攻嘉義城,知縣呂大令朝梁督勇出擊,城賴以全。徐清惠宗幹方為臺灣道、裕子厚方伯鐸方知臺灣府,與總兵官恆裕正議堵勦;五月初,供等驟犯郡城,三攻不克,乃退。時福建逆氛四起,下游則黃德美據廈門,陷漳州及海澄、漳浦、長泰、同安、安溪各縣,林俊則陷南安、永春、大田、德化,延及興化之仙遊、莆田;上游則黃有使圍延平,陷沙縣、永安、尤溪,而福州錢鋪同時倒閉,米價頓昂,民間岌岌不支,庫儲又不及萬金,搜羅殆盡,勢不能再籌兵餉,遠顧臺灣。王春岩制軍懿德不知臺灣總兵懦怯畏葸,轉以「藉病圖安、意見不和”劾徐清惠;幸文宗聖明,僅予議處察看而已。鄭芸舫太守時以縣令需次臺郡,奉清惠檄權鳳山縣事,募勇千五百,偕鎮標夏遊擊汝賢領兵六百,於六月初轉戰而南。曾參將探知援到,由火藥庫破圍出,收復埤頭城。城內火藥庫四圍樹竹,環以深濠,中築土墻,堅甚,故蔡牽亂時守備藍玉芳亦據以待援,賊百計攻之不拔,雖得地利,亦視守者何如耳。恆鎮軍久駐郡城外伺賊釁,前守臺灣史梅叔太守密已奉文休致,憤練壯勇六百,請為前隊,適孔雪鶴觀察昭慈任鹿港同知受代回,募勇七百餘名航海來會;澎湖王遊擊國忠亦以水師兵四百至,乃拔營起,沿途搜討。秋七月,抵嘉義縣,汶愛、棕等次第就擒,與逆黨二千餘咸授首。南路賊林供亦經圍獲伏誅。八月,噶瑪蘭土匪吳磋、林汶英又起;董別駕正官往捕被戕。頭圍縣丞王衢誘汶英至,出不意,手刃之。曾藍田提督玉明時為北路副將,統師至蘭,擒磋等正法。四年夏四月,嘉義遺逆賴唇等復嘯聚縣屬布袋嘴莊,負嵎自固。平陽張煥堂觀察啟煊時以同知需次會同嘉義營王參將國忠督隊進勦,生擒賴唇歸;余匪悉數殲除。恆鎮軍被議去。南北軍事始畢。內地上下游匪焰亦漸平,惟黃德美之侄位率黨遁入海。閏七月,竄擾淡水屬之雞籠口。丁述庵觀察日健方權廳事,疾約曾副將玉明馳往攻擊,毀賊舟九,位等逃出外洋自沈。五年秋、冬,嘉義匪徒林房等戕斗六門縣丞陸仕興,鳳山匪徒王辨等攻搶二贊溪,圖復亂。經嘉義營凌將敬先、臺灣協王副將國忠實時殲滅,均未重勞師旅。越七年,而戴萬生亂起。萬生,本漳州人,居彰化縣屬葭投莊;曾為勇首,入內地殺賊。同治元年春三月,糾眾結會肆焚劫。臺灣道孔觀察昭慈蒞彰督捕,以署淡水同知秋司馬日覲諳彰情檄調至彰,率軍功勇首林戇晟募勇四百先往;戇晟故與賊通,佯請司馬焚香誓師,拜未畢,突砍其首,返入城;孔觀察被幽,憤極自盡。次日,萬生至,偽稱東王,戇晟偽稱南王,同據城叛;遣黨陷貓霧巡檢地,分攻鹿仔港。時嘉義縣賊嚴辨亦起,合攻縣城。興宜泉司馬廉方任鹿仔港、白仲安司馬鸞卿方權嘉義事,督兵勇義民晝夜嚴守,得不陷。臺灣鎮林總戎向榮、安平協王副將國忠統師北討,駐斗六門。萬生留偽元師陳守彰化,自率醜黨攻斗六;官軍覆沒,鎮將咸被害,賊益張。署水師吳提督鴻源、署臺灣鎮曾總戎玉明先後東渡,由鹿耳門、鹿仔港分道進,均為賊阻。至二年秋,已閱歲半;自來臺亂未有若是之久者。吳提督兵潰待罪,曾總戎元福繼為水師提督,亦阻賊嘉義,不得進。會臺灣道洪潤堂觀察毓琛故,簡命懷寧丁述庵觀察日健為臺灣道,遴省標兵四百,於九月乘輪船出五虎口,抵滬尾,陸行至淡水,就地募勇入彰境力戰而前。未兩月,偕曾提督玉明復彰化城並貓霧地方,又合曾提督元福克斗六門,擒萬生磔之。署陸路林提督文察亦自嘉義至,斬戇晟於軍。三年,林、曾兩提督均凱撤。曾提督元福鎮臺灣,會督道府嚴捕余逆,偽西王陳弄、偽北王洪欉、偽元帥嚴辨等悉伏辜,陳亡命死。四年夏,投誠偽總制呂梓復反,據二重溝拒敵。臺灣府蘄州陳芍亭觀察懋烈陣斬偽女帥王大媽,擒梓梟示,余氛肅清。論者謂林、戴二役,武臣過於慎重,未張撻伐,致遺孽萌芽,歷時均閱二年,卒藉義民壯勇之力,始告蕆事。姚石甫廉訪曾云:臺民易為亂,亦易為義;蓋軍威克振,無不豎義民旗爭先殺賊者。且臺地遊手人多,多一充勇之人,即少一從賊之徒;多調內地兵,不若用臺勇。故史梅叔太守以六百練勇盪滌萬餘逆賊,丁述庵觀察只統省兵四百、余皆臺勇,滅賊如摧枯拉朽,非明效大驗歟!然無邯鄲之技,而第學其步,又鮮有不顛且蹶者,邵大令、秋司馬是也。梅叔太守固休致人也,述庵觀察官同知時曾調省察看,後且與芍亭觀察均開缺送部矣,雖宮臨磨蝎,而戡弭之功同在人口,卒莫能泯。辛未冬月又識。(男承祜校字)

參考資料:中國臺灣網(200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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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有記錄的一百三十八件臺灣人反清起義事件的簡述。

一六九六年(康熙三十五年)吳球之起義諸羅府.新港,「孟蘭盆會」反清起義

一六九九年(康熙三八年)吞霄社土官卓個事件先住民事件

一六九九年(康熙三八年)內北投社冰冷事件先住民事件

一七○一年(康熙四○年)劉卻之起義諸羅府,下茄苳,仿天地會歃血為盟,反清起義二年,以北港為根據地

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年)朱一貴之起義鳳山縣.羅漢門,反清起義七日全臺光復,被擁為「中興王」建元「永和」

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年)江國論、鄭元長事件為朱一貴起義之後續

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年)林君事件為朱一貴起義之後續

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年)陳成事件為朱一貴起義之後續

一七二二年(康熙六○年)林亨事件為朱一貴起義之後續

一七二三年(雍正元年)楊合事件為朱一貴起義之後續

一七二三年(雍正元年)王忠事件為朱一貴起義之後續

一七二六年(雍正四年)水沙連社骨宗事件先住民事件

一七二八年(雍正六年)山豬毛社「生番」事件先住民事件

一七三一年(雍正九年)大甲西社林武力事件先住民事件

一七三二年(雍正十年)吳福生之起義鳳山縣.埤頭反清起義二十八人用竹杆(竹篙槍)殺滿清守備張玉

一七三二年(雍正十年)大甲西社林武力事件再起先住民事件

一七三四年(雍正十二年)許祖、無齒甫事件反清起義

一七三四年(雍正十二年)柳樹湳登臺社事件彰化先住民反清事件

一七五○年(乾隆十五年)陳蓋事件淡水首起北部起義

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李光顯械鬥事件臺灣縣首起分類械鬥事件

一七五三年(乾隆十八年)黃典抗官事件諸羅縣反清起義

一七五三年(乾隆十八年)施篤糾眾搶犯事件鹿港反清起義

一七六六年(乾隆三一年)攸乃武社事件蛤仔難、先住民事件

一七六九年(乾隆三四年)黃教之起義臺灣縣.大目降反清起義

一七六九年(乾隆三四年)閩粵分類械鬥分類械鬥

一七六九年(乾隆四十年)漳泉分類械鬥彰化縣分類械鬥

一七七九年(乾隆四四年)洪寵事件諸羅縣反清起義事件

一七八二年(乾隆四七年)漳泉分類械鬥彰化縣分類械鬥

一七八三年(乾隆四八年)黃泥塘分類械鬥淡水分類械鬥

一七八三年(乾隆四八年)漳泉分類械鬥諸羅、彰化分類械鬥

一七八三年(乾隆四八年)張主忠起義事件反清起義

一七八三年(乾隆四八年)小刀會林貴事件反清起義

一七八三年(乾隆四八年)林弄事件鳳山反清起義

一七八六年(乾隆五一年)直加米南、目懷二社「生番」事件先住民起義

一七八六年(乾隆五一年)楊光勛、楊媽世兄弟械鬥先住民起義

一七八六年(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義彰化縣.大裏找,以洪門天地會號召,歷時一年三個月,建元「順天」,分南北兩路次第光復全臺。

一七八九年(乾隆五四年)黃霞事件分類械鬥

一七九○年(乾隆五五年)謝志、張標事件反清起義林爽文起義之後續

一七九一年(乾隆五六年)徐祥伯械鬥事件分類械鬥

一七九一年(乾隆五六年)沈川械鬥事件嘉義分類械鬥

一七九一年(乾隆五七年)黃成、黃治同姓分類械鬥分類械鬥

一七九二年(乾隆五七年)吳光彩起義事件反清起義

一七九三年(乾隆五八年)劉添事件反清起義天地會

一七九四年(乾隆五九年)林翰奇小刀會事件反清起義小刀會

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年)陳周全.陳光愛之起義鳳山縣.石井汛為天地會組織下反清起義,以西螺湳仔莊(田尾)為基地,千人革命。

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年)許凜起義事件鳳山、反清起義與陳周全相互呼應

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年)鄭賀事件鳳山、反清起義與陳周全相互呼應

一七九六年(嘉慶元年)施蘭糾人結會事件反清起義

一七九六年(嘉慶元年)林春桂蘊釀械鬥分類械鬥

一七九七年(嘉慶二年)楊肇、廖掛起義事件淡水反清起義

一八○○年(嘉慶五年)胡杜侯、陳錫宗起義事件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年(嘉慶五年)蔡牽初攻鹿耳門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年(嘉慶五年)汪降事件鳳山、配合蔡牽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二年(嘉慶七年)白啟小刀會事件反清起義小刀會

一八○四年(嘉慶九年)蔡牽再攻鹿耳門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五年(嘉慶十年)洪四老會蔡牽入淡水反清起義

一八○五年(嘉慶十年)蔡牽佔領鳳山事件鳳山、反清起義

一八○六年(嘉慶十一年)吳淮泗焚鳳山埤頭事件鳳山、配合蔡牽反清起義

一八○六年(嘉慶十一年)漳泉分類事件新竹分類械鬥

一八○六年(嘉慶十一年)漳泉分類事件宜蘭分類械鬥

一八○六年(嘉慶十一年)漳籍人入鹿港與轎站小夫鬥事件鹿港分類械鬥

一八○七年(嘉慶十二年)朱濆入蘇澳蘇澳,反清起義配合蔡牽

一八○九年(嘉慶十四年)漳泉分類事件淡水,分類械鬥

一八一○年(嘉慶十五年)許北事件鳳山,反清起義

一八一一年(嘉慶十六年)高夔之起義淡水廳.內港,反清起義

一八一二年(嘉慶十七年)天地會會員大批被捕事件天地會,反清起義

一八一三年(嘉慶十八年)詹天香、林茂築寨製械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一三年(嘉慶十八年)熊、毛結會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二○年(嘉慶二十五年)海上盧天賜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二二年(道光二年)林永春抗辦軍工起義噶瑪蘭廳.四圍

一八二二年(道光二年)朱蔚反清噶瑪蘭

一八二四年(道光四年)許尚.楊良斌之起義鳳山縣.廣安莊反清起義

一八二六年(道光六年)漳、嘉閩粵分類事件彰化、嘉義,分類械鬥

一八二六年(道光六年)粵人吳集先、吳鳥毛焚掠閩莊宜蘭,分類械鬥

一八三○年(道光十年)宜蘭夫頭分類械鬥(林瓶等)宜蘭分類械鬥

一八二六年(道光六年)黃鬥奶之起義淡水廳.南住反清起義

一八三二年(道光十二年)張丙之起義嘉義縣.店仔口莊張丙、陳辦、彰化黃城等反清起義,建年號「天運」自稱開國大元帥,黃城為興漢大元帥,陳辦、陳連在侖仔莊(臺西)土庫地區起,以斗六為大本營。全臺響應革命群眾達三萬人。

一八三三年(道光十三年)閩粵械鬥事件彰化、淡水張丙案反清起義之後續,名雖械鬥但實亦為反清起義事件。

一八三四年(道光十四年)許成起義事件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三四年(道光十四年)淡水、新竹閩粵分類淡水、新竹閩粵分類械鬥

一八三六年(道光十六年)沈知起義抗清事件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三六年(道光十六年)鍾阿三、鄒狗抗清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三八年(道光十八年)張貢抗清事件鳳山,反清起義

一八三八年(道光十八年)胡布抗清事件大武隴,反清起義

一八三九年(道光十九年)遊掽生抗清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四一年(道光二十一年)江見、林旺抗清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四二年(道光二十二年)陳疆抗清事件彰化、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四三年(道光二三年)郭光侯之起義臺灣縣.保大裏

一八四四年(道光二十四年)洪協抗清事件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四六年(道光二十六年)漳泉分類事件分類械鬥

一八四六年(道光二十六年)鳳山焚、搶、殺人事件鳳山分類械鬥

一八四七年(道光二十七年)大甲分類械鬥事件大甲分類械鬥

一八五○年(道光三十年)王湧抗清起義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五○年(道光三十年)漳、泉分類械鬥淡水分類械鬥

一八五一年(咸豐元年)洪紀反清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五一年(咸豐元年)林恭反清事件反清起義與在中國的太平天國(一八五一至一八年)呼應

一八五一年(咸豐元年)吳磋反?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五三年(咸豐三年)林供之反清起義鳳山縣.埤頭

一八五三年(咸豐三年)李石之反清起義臺灣縣.善化裏

一八五三年(咸豐三年)北部四縣漳、泉分類分類械鬥

一八五三年(咸豐三年)淡水閩、粵分類閩、粵分類械鬥

一八五四年(咸豐四年)中壢閩、粵分類閩、粵分類械鬥

一八五四年(咸豐四年)賴脣反清起義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五四年(咸豐四年)吳嗟之起義噶瑪蘭廳.五圍

一八五五年(咸豐五年)廈門小刀會餘眾攻雞籠雞籠,小刀會,反清起義

一八五五年(咸豐五年)林房反清事件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五五年(咸豐五年)王辦反清事件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五九年(咸豐九年)漳、同安兩籍分類械鬥淡水,分類械鬥

一八五九年(咸豐九年)漳、泉分類械鬥桃園,分類械鬥

一八六二年(同治元年)北門外蘇、黃二姓分類械鬥分類械鬥

一八六二年(同治元年)漳、泉分類械鬥淡水,漳泉分類械鬥

一八六二年(同冶元年)戴潮春之起義彰化縣.四張犁,以天地會改名為八卦會革命起義,響應太平天國,西螺廖談等亦起義響應,至一八六五年方熄。

一八六五年(同治四年)西皮與福祿分類械鬥羅東,分類械鬥

一八六五年(同治四年)呂梓反清事件戴潮春的後續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大南澳開山事件先住民起義事件

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廖有福反清事件彰化,反清起義

一八七五年(光緒元年)蔡顯老反清事件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七六年(光緒二年)吳阿來分類械鬥苗栗粵籍同籍,分類械鬥

一八七六年(光緒二年)獅頭社反清事件先住民起義

一八八○年(光緒六年)劉參根反清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八一年(光緒七年)莊芋反清事件反清起義

一八八二年(光緒八年)陳、吳兩姓分類械鬥學甲,分類械鬥

一八八三年(光緒九年)林克賢、林克邦同族分類械鬥鳳山,分類械鬥

一八八三年(光緒九年)鳳山閩粵分類械鬥鳳山,閩粵分類械鬥

一八八四年(光緒十年)薜國璈抗清事件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八五年(光緒十一年)罩蘭民、番鬥苗栗,分類械鬥

一八八五年(光緒十一年)顏擺彩反清事件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八五年(光緒十一年)許添丁、五鳥毛反清事件彰化,反清起義

一八八五年(光緒十一年)黃敏、黃玉衡同族(叔侄)械鬥嘉義,分類械鬥

一八八六年(光緒十二年)吳金印反清事件嘉義,反清起義

一八八六年(光緒十二年)大科崁社事件淡水,先住民起義

一八八七年(光緒十三年)中路開山事件先住民起義

一八八八年(光緒十四年)施九緞之起義彰化縣.秀水莊反清起義

一八八八年(光緒十四年)卑南呂家望事件先住民起義

一八八八年(光緒十四年)嘉義各?械鬥嘉義,分類械鬥

一八八九年(光緒十五年)白阿社開山事件花蓮,先住民起義

一八九二年(光緒十八年)三角湧開山事件臺北,先住民起義

一八九二年(光緒十八年)不力社事件恆春,先住民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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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5566樓主 發表於 2021-11-30 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外篇 l7世紀海軍和海軍學術的發展

17世紀,特別足英荷戰爭期間,是海軍和海軍學術發展的重要時期;突出表現在艦船、火炮的進一步發展,巨型風帆戰列船的出現和海軍線式戰術的形成。在這兩個方面英國都走在了前面,代表著當時的水平。

1588年海戰之後,英國酌君主和統治者一直關心建造各種軍艦,特別是大型軍艦,斯圖亞特王朝(1603一l714年)的詹姆斯一世時期(1603一1625年)設計和建造了巨型號艦“太子”號。“太子”號於1607年開始設計,

l610年下水。這艘新型巨艦反映了伊麗莎白時代的最新成就──低舷、四桅、橫帆,裝備自船舷兩側炮孔發射的長列火炮。但它又比伊麗莎白時代的戰艦前進了一步,其設計噸位達1,200噸,比當時任何大型戰艦的噸位均超過一半。它裝備三列火炮,(是英國第一艘備有3層長列火炮的戰艦)而舊艦只有兩列火炮。“太子’號最初安裝了64門重炮,後來又增加到90門,比舊艦火炮數量增加了50%至70%,船員也增至500名。“太子”號代表了快速船更進一步的改進,不僅設計的全面水平大大提高,而且具有更為巨大的威力,在整個17世紀30年代,“太子”號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船隻。因為當時還沒有發生戰爭,“太子”號只用作展品和為王室運輸。詹姆斯一世進行最高國事活動時,把它作為王室的遊艇,用此龐然大物象徵尊嚴。後來,它參加了英荷戰爭,在第二次英荷戰爭期間的英吉利海峽的四天之戰中被荷蘭人焚毀。

英王查理一世時期(1625一1649年)又造出了更大的一艘戰艦,“海上主權”號。“海上主權”號於1637年建成下水,在各個方面又比“太子”號前進了一步。建造“海上主權”號耗資4萬英鎊,兩倍於“太子”號所用的費用,噸位達1,500噸,4層甲板上安裝了104門銅製火炮,其中20門可發射60磅重的炮彈,僅從一邊船舷就能發射1噸重的炮彈,這艘巨艦戰時需要800個船員。船上裝飾豪華威嚴,儼然以真正的海上主權自居。“海上主權”號建成後長期沒有參加戰鬥,直到1692年才第一次參加對法國的作戰,但1696年毀於自身的火災事故。查理一世時期至少建造廠50艘軍艦。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期間,奧利弗─克倫威爾進一步發展了英國海軍,建造了新型的戰艦。克倫威爾每年給海軍撥出專款用於龐大的造船計劃。僅在克倫威爾實行統治的10年中艦隊的新艦即達到207艘。其代表艦是“納斯比”號。“納斯比”號噸位達1665噸,安裝有80門重型火炮,而且在船體和帆纜設計方面都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它船身低呈尖形,船體131英尺長,長寬比例大於3比1,從而可以在惡劣氣候中較好地逆風而行,獲得穩定炮位,不但可以近戰,而且長於遠程炮戰。它航速達12節,不儀堅實而且具有較好的機動性能。在蒸汽機船出現之前,它一直是一切戰船的原型。

在第一次英荷戰爭爆發時,英國把軍艦按攜載火炮數量分為6個等級:第一級:90門炮以上;第二級:80──90門火炮;第三級:50一一80門炮;第四級:38──50門炮;第五級:18─38門炮;第六級:18門炮以下。隨後,其他國家也開始效法英國的做法。

第一、二、三級的軍艦被稱為戰列艦。線式戰術形成後,艦隊在戰鬥中採用單線縱列,戰艦都要排成連貫的縱列,中間不應有薄弱環節,因而那些載有重型火炮的大型戰艦才能進入“戰鬥戰列”.小型軍艦則不能“入列”,被派去執行巡航和巡邏任務。配有80門以上火炮的戰艦(一、二級)有三層甲板,三層甲板均裝火炮,艦首和艦尾甲板上還有較輕的附加炮,所有火炮都是前裝滑膛炮,發射實心球形彈丸。

除一、二、三級的戰列艦外,其餘劃為巡洋艦一類。有些著作中把第四級稱為快速帆船或護航艦,還有些更小的軍艦的名稱如雙桅方帆戰艦.雙桅縱帆戰艦,海岸炮艦等。不過,在許多地方,我們發現很難統一其名稱.每個國家的標難不盡相同,名稱也不盡一致。但總的來看戰艦分為列艦和巡洋艦兩大類,從各條艦上所載火炮的數量上,也可看出其級別和用途。

隨著艦船、火炮的改進和海戰的發展,海軍戰術也從古代中世紀時期的單橫隊或新月隊形作戰發展成單縱隊戰鬥隊形的線式戰術。

早在1588年的英西海戰中,英國已經不自覺地開始拋棄過去那種單橫隊作戰的戰術。在這場海戰中,他們已開始遠距離作戰,避免接觸,而且在1588年8月4日霍華德第一次把整個艦隊分為4個支隊,每個支隊分別由4個人指揮。這樣做的結果是每個支隊的戰船都應跟隨支隊指揮人員的行動而行動.實際是開始向縱隊戰術方向發展。

海軍線式是在英荷海戰期間形成的。第一次英荷海戰一開始,英國便將自己的艦隊分為紅、白、藍三個支隊。特別是於1653年4月8日頒布了海軍發展史上的兩個歷史性文件。一個是“航行中艦隊良好隊形教范”(簡稱“航行教范”)。“航行教范”責令艦長在航行和逆風時,不得隨意槍佔有利的順風位置,而應保持隊形並遵從上級指揮,一名艦長決不能搶風到中隊長官的前面。“航行規範”還制訂了一套完整的聯絡訊號,多種火炮信號、旗號,各種不同航行位置和夜航燈光,以便通知航向的變化,決定頂風停船下鋪,召集會議等等。第二個文件是“戰鬥中艦隊良好隊形教范”,“戰鬥教范”共14條.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三條:“一旦已進入全面進攻時,各中隊應該立即儘可能地運用最有利的優勢與鄰近的敵人作戰。各中隊所有的艦只都應盡力和中隊長官保持一線隊列……。“戰鬥教范”還說明了保持一線隊列的各種戰鬥行動。“戰鬥教范”第一次作出了線式戰術的正式規定:各艦按準確位置隨前艦之後,完成了從橫列混戰向線式戰術的過渡。

陳英國外,當時其他國家的海軍也先後採用線式戰術,有材料證明,首先提出這一戰術思想的可能是荷蘭的海軍統帥馬頓─特朗普。在後來的第二、三次英荷海戰中,雙方都力圖根據線式戰術作戰。到戰爭末期已廣泛使用一路縱隊,艦只成一路縱隊進行炮戰已成為海戰的主要方法。最早從理論上闡述海軍線式戰術基本原理的是法國土倫海軍學校教授保羅─斯特(1652─1700年)。他在1697年出版的《海軍學術或海上艦隊機動論文集》一書中分析了海上戰鬥衝突的各種情況,提出了以線式戰術為基礎的海上作戰原則。

向線式戰術過渡的原因是帆船上絕大部分火炮設置於側舷位置,而在此以前火炮位於船首。現在只有採用單縱隊的隊形才符合火炮新的配置位置及在戰鬥中有效地發揮其作用。此外採用這一隊形易於避開敵人縱火船的衝擊,能更有效地集中指揮艦隊作戰。運用這一戰術進行海上戰鬥的方法是:戰艦對敵人佔據上風位置,利用有利時機向敵人接近到炮擊距離,然後在平行航向上進行機動,每艘軍艦均按事先嚴格規定各自敵對陣中指定的艦只進行射擊。如果敵人拋錨應戰、攻擊一方便接近其隊形至射擊距離。也拋錨停泊,一艦對一艦。這樣一來,戰鬥就帶有火炮決鬥性質。

海軍線式戰術是風帆戰列艦時代最初的典型戰術,在其剛剛產生時實際上就存在應該逐一克服的缺點,如怎樣根據具體情況實施戰鬥.如何發揮各支隊指揮官和艦長的積極主動精神等。隨著海戰的日益複雜,帆船及其武器裝備的變化,海軍線式戰術的固有缺點就顯得更加突出和嚴重。因此,從18世紀下半期開始,各國的優秀海軍統帥和將領已漸棄線式戰術的原則,至19世紀初終於奠定了機動戰術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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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5566樓主 發表於 2021-11-30 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外篇 張廷玉之弟──張廷璐

《雍正王朝》中張廷璐案應“平反”

《雍正王朝》是部歷史電視連續劇,在中央臺播映以來,

收視率高,好評如潮。我也非常愛看。我以為歷史劇不同於

歷史,不必時時事事都符合史實,允許有文學渲染和藝術誇

張。但歷史劇也不同於“戲說”、“野史”、“外傳”等,

不可任意編造,主要人物與主要情節應該符合(至少基本符

合)史實,不能與史實太離譜。

《雍正王朝》對處理大學士張廷玉之弟張廷璐“科場舞

弊案”而被斬首這個重要情節,正反顛倒,嚴重失實。把正

直清廉的官員變為貪贓枉法的罪犯,把乾隆時仍任禮部侍郎

的人變成雍正初年刑場上的“冤魂”。這樣隨心所欲地胡編,

很令人遺憾。

我查閱張廷玉本人撰寫的《張廷玉年譜》(乾隆十三年

出版,中華書局1992年點校本)和清末著名散文家馬其昶著

的《桐城耆(上草頭下舊)傳》(光緒十二年出版,黃山書

社1990年點注本)。二書均印行於清代,張廷玉自述年譜又

是第一手史料,是可信的。若有張廷璐這樣震動雍正朝野的

大案,決不會遺漏或歪曲不實的。

張廷璐是康熙朝文華殿大學士張英(雍正的老師)的三

子,張廷玉的弟弟。康熙時在南書房任侍講學士。雍正元年,

他督辦河南學政,當時封邱縣令違制,在臨試前強迫考生去

修河,影響備課,考生們準備集體罷考。經過張廷璐說服,

恢復科教。但當地官吏已將罷考事上報朝廷,張廷璐被撤職。

不久查明真相,張廷璐恢復原職,後又被提升。曾主持過福

建、浙江、江西三省典試。雍正七年,張廷璐出任江蘇學政。

雍正帝於十三年八月病逝,乾隆帝即位。當年10月,乾隆下

令更換各省學政,但張廷璐奉旨繼續留任江蘇學政。張廷玉

奏請張廷璐已在任六年,請另派員繼任。乾隆帝面諭:“江

蘇學政緊要,甲於天下,張廷璐久於此位,聲名甚好,已著

有成效矣。朕即位之初,豈肯捨此可信者,而另用他員耶?”

因之,張廷璐又續任三年,共在江蘇學政位九年,選拔了

不少人才。清代著名詩人沈德潛(《古詩源》、《唐詩別裁》

等名著作者)即係由張廷璐選中者。乾隆三年,調回朝,升

任禮部侍郎,一直到致仕(退休)回桐城,終年71歲。

雍正元年、二年,張廷玉擔任過兩次會試正考官。張廷

璐擔任過雍正元年會試同考官,從未擔任過正考官。

張廷璐就是這樣一個忠於職守,在雍正、乾隆兩朝都深

得信任,並且是高級官員。但在《雍正王朝》劇中,卻被莫

名其妙地提前20年在菜市口殺頭了。為了強化歷史劇的矛盾,

收到強化效果,可以虛構次要人物和情節,但對歷史上有名

有姓的大員,應按本來面目刻畫,不應該正反倒置、忠奸顛

倒的。

(摘自1年2月2日《北京青年報》,作者:李思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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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5566樓主 發表於 2021-11-30 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外篇 清朝三百年艷史演義(節選)──昆秀阿寶

清朝三百年艷史演義(節選)──昆秀阿寶

不道蘇州有幾股農民起義,因為北方消息不好,他們也乘勢活躍,案如山積,為首的是范高頭弟子金昆秀,昆秀還仗著妻子阿寶。夫婦倆往來湖面,萬夫莫當,所以人們將二人並稱為昆秀阿寶。從前范高頭被官兵捕獲的時候,昆秀也被捕入獄,並都被判為死刑。在行刑那天,阿寶糾集了幾十個喬妝改扮,分佈法場,將護場的營兵打得四分五裂,奪了劊子的刀,割斷昆秀綁索,殺開一條大路。他們負著昆秀,大踏步飛奔出郭,阿寶持劍斷後,迎敵這班營兵。從此竄入太湖,專以包攬鹽船,截劫官紳為生活。

這昆秀本是浙人,阿寶卻是淮人。看他豐致嫣然,雅善修飾,並不像有十分膂力,誰知他精於柔術,縱橫馳驟,所向披靡。便是他所使的兩劍,渾脫瀏亮舞起來,真覺寒光一縷,直沁心脾。弓鞋上裹著紅綾,鞋尖還有鐵片,稍與齟齬,觸人立僕。昆秀愛他殊色,服他絕技,多少赳赳恆恆的部下,一齊拜倒石榴裙下。阿寶每發號令,鶯聲嚦嚦,使人感奮。各部下勾結私販,往來蘇浙,靠著阿寶替他保護。阿寶頭裹方巾,足穿革履,身披紅呢羅漢衣,手執長矛,在船頭上左顧右盼,─旁若無人。蘇州的緝私飛劃營,械利船堅,鱗次櫛比,聽到“昆秀阿寶”四字,早已側目而視,掩耳而走,不敢出來干涉。有時狹路相遇,亦只退避三舍,讓他掛帆遠去。真弄到沒有轉旋餘地。阿寶還點頭話舊問一句“別來無恙?”若新出來的不知厲害,他也並不鳴槍持械,只引營船到蘆花淺水裏面,將艙底膠在泥濘,他才把軍裝號衣,一概收去,人是不傷的,船是不要的。若是彼此不發生事端,他隔了半年三月,總尋出幾只破船裝著百十包私鹽,送你們營裏挪去請功,算是點綴面子。營官知道他識趣,只要於考成無礙,也從不出來難為他。況且他的部下,橫潢斷港,各有埋伏,多一事不如省一事,何苦冒著危險,趕這靠不住的戰績?阿寶膽愈大,氣愈壯,煙波浩渺裏,同昆秀並坐一舟,四櫓雙帆,迅如飛鳥,桅杆上還掛著一面“金”字的旗。這船後面跟著十餘只劃船,輕於片葉,前後共有八槳,舟子手足並用,能夠沖著風浪進去,憑你洞庭東、西兩山的狹徑,他總經橫緯直,環繞無訛。阿每年操練諸舟,出入有定時,聚散有定所,比不得吃糧不管事的營官,只是虛張聲勢。

阿寶料定太湖腳跟站住,還想到長江上下,推廣營業。果然洞庭湖一班私販,知道昆秀、阿寶的名譽,用重幣聘他出馬。

阿寶恐怕兩人同去,大本營要受影響,決計將昆秀留著,自己到洞庭湖去走遭,囑付昆秀不可輕舉妄動。

昆秀起初也謹遵妻命,後來覺得英雄不武,髀肉復生,便上岸去遊玩一番,喝一杯茶,聽一回書,諒也不關緊要。昆秀步進城門,一徑到玄妙觀裏。早有縣役得著消息,暗裏使個眼色,約定全班捕快,小刀、鐵尺,圍住昆秀,昆秀手無寸鐵,自然寡不敵眾,擒住了解到縣署長、元、和三首縣會鞫一過,確是昆秀正身,一面照例寄監,一面同稟蘇撫。蘇撫知道昆秀是劫過法場的,迅雷不及掩耳,請了軍令,在桃花塢地方棄市。

部下飛報阿寶,阿寶從洞庭南下。潛身入蘇,把昆秀殘屍買棺另殮,直哭得淚盡繼血,說道:“昆秀的死,是我所害,不能不替他報仇。”最恨的是一個定讞的撫幕,兩個被捕的縣役,不到幾日,盡皆性命不保了。蘇撫雖下令通緝,終究有點害怕,借著南京會議保障東南的事,去謁見江督了。阿寶遁歸太湖,檢點部下,依然一呼百諾。只是水天一色,影只形單,減卻幾分的威風,銷卻幾層的豪興,這保鏢販鹽等事,誓不願再為馮婦。旁觀知他年未四十,徐娘豐韻,猶是當年,或者別抱琵琶,重尋故轍。不料阿寶姿如桃李,操若冰霜,平時縞衣練裙,從不假人詞色。每到酒酣耳熱,縱談舊事,不覺勇氣奕奕,眉目翕張。他說:“范高頭劫富濟貧,一生任俠,終逃不過監終一劫。便是昆秀取財從不害命,獲資從不採花,也弄得名列刑章,身罹法網。”他卻酷愛蘆川清淨,居然小結蝸廬,紅樹青山,都成伴侶。有時湖中聞警,還掛著煙蓑雨笠,出入波濤。不知如何遇一老僧,他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蓮花設座,貝葉翻經,將積聚的白鏹黃金,在蘆川大興土木。老僧則生公說法,頑石無不點頭,近村的蟹舍漁家,都稱讚阿寶慈善性成,分他一點余潤。阿寶既然皈依佛教,將所存的種種船械,一律變價,散給眾人。這班部下無頭不行,漸漸散歸田里。太湖裏無形去了一蠹,商民也從此安謐。

太湖本有個捕盜同知,聽得昆秀已死,阿寶已隱,上了個《梟匪肅清》的稟帖,蘇撫獎勵勤能二事,保他在任候升知府。

這同知姓姚名景龍,自從內閣中書截取出來的。他有一首長歌,專說金阿寶的道:莫厘峰下雌風競,烏袖蠻靴傳號令。雲連帆櫓密於林,凡偃波濤明似鏡。自言生小弄弓刀,面貌端妍意氣豪。不待裙釵催畫揖,卻將巾幗換征袍。奈何明珠竟投暗,佳人從此留遺憾。

飛錦空教蜃市噓,織綃那有鮫人瞰?萬頃清流一葉舟,幾多楓獲可憐秋。比肩笑結鴛鴦社,跌腳驚翻鸚鵡洲。誰人慷慨臨西市?健兒身子何妨試。電掣飆馳太恐慌,劍炊矛浙同遊戲。姜涼最是洞庭波,塢上桃花血淚多。一慟鋒芒逼忉利,三生因果證彌陀。同儕爭說屠刀放,粥鼓齋魚談近況。雄心收拾筍蔬香,勁節扶搖松竹樣。此中聚散亦前緣,轉瞬滄桑幾變遷。古樹斜陽鐘一杵,有人理槳泊蘆川。

阿寶到了蘆川以後,太湖裏雖有些零散的起義武裝,仗著緝私營迎擊兜勦,逃的逃,竄的竄,東合西散,有的躲在湖州,有的混在蘇州。江浙兩省的督撫,合議在太湖會操,鉦鼓喧天,旌旗蔽日,雖是沒有什麼效果,也算是先聲奪人的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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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這評書,這些是清末的事情,本書把昆秀阿寶的事跡提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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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5566樓主 發表於 2021-11-30 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外篇 吉卜賽民族與文化

文章來源:雲南民族網www‧ynethnic‧gov‧cn

一、撲朔迷離的起源同題

緒言

幾百年來,國際民族學界熱衷於研究浪跡天涯的吉卜賽人,特別是有關這個與眾不同的民族的起源,遷徙路線更作為一種專門學問進行探討。然而,對於吉卜賽人的發源地、遷徙時間、流浪路線等的研究,由於歷史資料十分貧乏,各國學者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往往沉溺在各種彼此爭議的設想或口頭傳說上,而不是面對歷史的現實。在研究中,他們以其各自掌握的不十分充足的資料為依據來闡述自己的觀點,因而難免有不足之處或帶有片面性。他仍各抒己見,議論紛紛,卻不能用充分的歷史證據來得出一個統一的、正確的結論,有人甚至得出許多錯誤的結論。最普遍的一種錯誤看法是把他們當作埃及人,這種說法流傳了好幾百年,甚至連部分吉卜賽人自己也用這種以訛傳訛的理論去妄談他們的祖先,如公元1427年冬到達巴黎的一批吉卜賽人就說他們的原籍是埃及。

是吉卜賽人還是羅姆人

吉卜賽這個名字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吉卜人(Gypsy或Gypsies)是從英語埃及人(Egyptian)一詞演變而來的,這是英國人和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對他們的傳統稱呼。這是由於15世紀時歐洲人對於流浪到他們那裏的異鄉人不太了解,誤以為他們來自埃及,所以就稱他們為“埃及人”,慢慢就變成“吉卜賽人”了。吉卜賽人自稱羅姆人(Rom),這個名字在吉卜賽人的語言中,原意是“人”的意思。1965年成立的吉卜賽人國際組織──羅姆人國際委員會(CommitteeInternationRom)就使用了羅姆人一詞,而且現在正得到國際的承認和尊重。不道由於習慣和傳統的稱謂,多數仍稱他們為吉卜賽人。

把羅姆人稱作吉卜賽人,既是由於長期以來對這個民族的起源、歷史不了解所致,同時,在對吉卜賽人的研究過程中,又缺乏足夠的文字資料。因此,對其起源、遷徙及其他歷史的探討中,總是以某些設想為依據,或先入為主地離不開前人所得出的錯誤結論。

除英國人認為他們源出於埃及之外,法國人認為他們很可能來自波希米亞,就叫他們波希米亞人(Bohemian),同時也稱他們為吉卜賽人,吉坦人(Gitan)、金加利人(Zingari)等十餘今名字;西班牙人稱他們為吉卜賽人、波希米亞人的同時,還稱他們茨岡人(Atsigano)或希臘人,認為他們來自希臘,原蘇聯也稱他們為茨岡人。總之,吉卜賽人有許許多多的名稱,但這都是其他民族強加給他們的,而且根據主觀臆斷確定了他們的族源,編纂了他們的歷史。這種情況一直延續了幾百年,直到18世紀末期,對於吉卜賽的研究工作才有了突破。

到底來自何方

各國學者在對吉卜賽人的起源進行研究、推測和探討了幾百年之後,終於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考證出吉卜賽人的發源地既不是埃及,也不是波希米亞、希臘或波斯,而是印度。作出這一傑出貢獻的是18世紀末期的兩位德國學者魯迪格和格雷爾曼,以及英國學者雅各布─布賴恩。他們三人都是語言學家,在18世紀80年代通過對吉卜賽人方言的研究,他們各自而幾乎又是同時期考證出歐洲吉卜賽人的語言來自印度,其中很多詞匯與印度的梵文極為相似,也與印度語族的印地語十分相似:

房子:kher(印地語ghar)

樹:kukh(印地語rukh)

鹽:Ion(印地語lon)

土地:phuv(印地語bhu)

人:manus(印地語manus)

匙:roj(印地語doi)

黑色:kalo(旁遮普語kala)

白色:parno(達爾迪語panar)

年輕:terno(印地語tarun)

走:ga(印地語ja)

外面:avri(印地語hair)

此後,英國學者桑普遜對吉卜賽人的語言又進行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在前人所取得成果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有所發現。他系統地整理了威尼斯吉卜賽人方言,在研究道程中,桑普遜發現這種語言含有多種外來語匯,取得許多數據;從而為吉卜賽人源自印度的學說找到充分的證據。桑普遜對威尼斯吉卜賽人的方言中所含有的外來詞匯迸行了統汁計,其中意大利語詞匯有36個,借用英語的詞匯有150個,來自波斯至威尼斯之間各種語言詞匯共有430個,而源出於印地語詞匯竟達518個,從而看出當時印度的語言對於吉卜賽人的語言的重大影響;以後又有許多學者從事對於吉卜賽人的語言的研究,他們還發現同歐洲吉卜賽人的語言一樣,亞洲吉卜賽人的語言也含有大量印度語言的詞匯,在書面文字中,語法上也同印度的語言有相似之處。

各國學者通過吉卜賽人的語言的研究,從而得出結論:吉卜賽人的語言源出於印度的語言;吉卜賽人的發源地是在印度。學者們不再沉浸於幻想、臆測和傳說之中,而是面對現實,發掘歷史資料去進行研究,從而不斷獲得豐碩的成果。但光從語言學角度去研究吉卜賽人的起源似乎仍有其不足之處,還應該對這個民族的歷史進行研究,追溯其族源,證明該民族的發源地是在印度。

為了進一步論證吉卜賽人起源於印度,必須對這一古老民族的社會制度、文化和習俗進行研究。在古代的印度有一個分佈很廣,眾所週知的民族──多姆族。在公元4世紀的時候,這個民族以及他們的古老文化和殊異的習俗已經引起人們的注意。多姆族多是音樂愛好者和占卜者。關於這一點,公元6世紀用梵文寫的一篇天文學的論文中曾提到過他們,並稱其為幹達爾瓦(Gand─harva,愛好音樂者)。多姆人能歌善舞,其中部分人並以此為職業來維持生計,印度古歷史學家加爾哈納在其《克什米爾大年代記》中,多次提到這種情況。據英國考古學家,探險家奧列爾斯坦考征,多姆族部分人靠賣藝為生,其中佼佼者甚至得到國王的恩寵,可以出入宮闈。但這種情況是罕見的。多數情況下,多姆人為印度其他各族人所蔑視。他們沒有固定的職業,除作為優伶走江湖之外,多被人雇傭從事較低賤的職業,如更夫、清道夫、刑場衙役、工匠等。儘管多姆人多才多藝,並善於維持生計,但當地各民族農民看不起他們,禁止與他們通婚。

在克什米永北部的吉爾吉特地區,曾居住著信仰伊斯蘭教的多姆族集團,他們大約有300人左右。這些人引起英國東方語言學家洛利易的注意,對他們的語言、文化、習俗及歷史進行了研究,證明這些多姆人是在公元2世紀或3世紀時從貝爾契斯坦遷徙過去的。洛利馬發現,居住在吉爾吉特地區的多姆族,為了維持生計,適應各地生活條件、環境的需要,一般能操兩三國語言。儘管他們所用的印度的語言中也合有許多外來語詞匯,這些詞匯同他們的母語卻有很大差別。

多姆人在歷史上往往同冶煉和製造金屬器皿聯繫在一起,這一技藝傳給了他們的後裔吉卜賽人。的確,無論是多姆人還是吉卜賽人,都從這種行業中得到了相當多的收益。古印度雖不能說是製造鐵器的發源地,但在冶煉、制鐵方面卻享有盛譽,在公元1世紀時即已相當發達。古羅馬政治家普尼裏認為,印度的鐵質量最佳,相傳建於公元4─5世紀的印度中部地區高17英尺的達爾鐵塔,就是選用了質量極好的鐵並以高超的技木建成的。同今天的吉卜賽人一樣,吉爾吉特多姆人也有相當一部分人當小爐匠,他們帶著簡陋的工具四出活功,替人修理農具,焊盆補鍋。使人感興趣的是,他們在修理鐵器時所使用的風箱不是木製的,而是兩個皮革做成的口袋。鼓風的方法也十分奇特,不是用手拉,而是用腳踏;這種風箱在印度德幹高原阿爾斯族中也使用過,而阿爾斯族在印度興都王朝共起之前曾經受過多姆族的統治.同樣在歐洲吉卜賽人當中也曾使用過這種工具。通過對多姆族習俗、文化和歷史的研究,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古代多姆人是吉卜賽人的祖先。

戰爭、飢餓、流亡

吉卜賽人,或者說吉卜賽人的祖先多姆人(至少是多姆族的一部分),從什麼時候,又是什麼原因促使他們遠離了自己的中國而到處流浪呢?到目前為止,各國學者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而且也沒有找到充分的歷史證據,大部分人只是進行設想或推測。有人認為是出於某種災難,如戰爭、飢荒以及天災等等原因,迫使她們離鄉背井到處漂流。有人把這種不幸比喻成“象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一樣嚴重”。在意大利薩萊爾諾大學教育系保羅.阿波裏教授在70年代末期徵集並出版的《契萊恩塔內民歌選》一書中,許多吉卜賽民歌都是這麼說的。這說明,許多研究吉卜賽人的學者,甚至吉卜賽人本身並沒有找到他們走向流亡生活的真正原因,千百年來,只是根據口頭傳說才得知遷徙的原因是某種不幸。

也有人認為是由於吉卜賽人對宗教不虔誠,往往輕易改變信仰造成的。的確,吉卜賽人由於他們所處的極為特殊的環境,或者應該說他們的不幸的遭遇和生活的艱辛,使他們對待宗教信仰採取了實用主義的態度,時而接受、時而拒絕基督教,所以受到教皇的懲罰。法國史料記載了吉卜賽人有關這方面的傳說。“1427年到達巴黎的一批吉卜賽人曾自稱他們是業已向上帝懺悔的異教徒,他們‘原籍在埃及,曾被基督徒征服,當時如果他們接受基督教洗禮,就可以繼續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否則就要遭到殺戮或放逐。迫於這種壓力,他們歸依基督教。以後,又遭到阿拉伯人入侵,他們放棄了基督教而改信伊斯蘭教。這種放棄基督教信仰的行為引起德國皇帝、波蘭皇帝及其他歐洲有權勢的基督徒的強烈不滿,再次派遣軍隊進行征服。最初只是宗教上的原因,想讓他們重新信仰上帝,並不想讓他們離鄉背井。後經教皇、皇帝及領主們協商,決定以後如無教皇批淮,吉卜賽人在其國內不得佔有土地、並責成他們舉族前往羅馬朝覲教皇,以贖前罪。於是吉卜賽人扶老攜幼陸續上路。他們到達羅馬後,向上帝懺悔了放棄基督教信仰的罪愆。教皇命令他們做連續7年的世界旅行,途中不許他們臥床,以示悔悟。從此吉卜賽人開始了遠離故土,浪跡天涯的流浪生活。”

儘管這是法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資料,但傳說必定是傳說,不能作為造成吉卜賽人遷徙的真正原因。特別是“原籍在埃及”這一點就失去了歷史的真實性。也有人認為是由於異族入侵造成吉卜賽人的大遷徙。其中一種說法認為吉卜賽人的遷徙是由於阿拉伯人的入侵造成的,但是否如上所述是公元10世紀阿拉伯人入侵北印度時逃離印度的呢?根據中世紀阿拉伯和印度的歷史的記載,阿拉伯人曾於公元7世紀末葉擴張到印度河流域,征服了北印度(今巴基斯坦)。但是他們征服北印度後實行比其他被征服地區較為寬容的政策,只設立了總督區和徵收人頭稅,並沒有給北印度人帶來太大的突破。自公元9世紀以後,阿拉伯帝國開始分崩離析,逐漸走向衰落。10世紀時,分裂後的阿拉伯帝國在內訌和突厥人的打擊下,除了只能勉強維持其首都巴格達及兩河流域(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一帶的領土外,根本無力再向遙遠的印度河流域進行擴張。因此,認為吉卜賽人的流亡原因是10世紀時阿拉伯人入侵印度的說法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另一種說法是吉卜賽人的遷徙是蒙古人入侵的結果。1398年帖本兒曾率領12萬騎兵由中亞侵入印度,對印度西北居民燒殺劫掠,造成生靈塗炭、民不聊生的局勢。在這種情況下,吉卜賽人不得不遠離故土,流落異鄉去謀求生計。但語言學家根據對吉卜賽人語言的研究,確定吉卜賽人遷徙的時間應為10世紀末期,即公元1000年前後。因此蒙古人的入侵不能是造成吉卜賽人最早遷徙的原因,而只能說蒙古人的入侵給印度西北部人民包括吉卜賽人祖先帶來了極大的不幸,迫使許多吉卜賽人參加到流亡的行列。

比較可信的一種說法,認為吉卜賽人的遷徙由於突厥的入侵造成的。根據突厥史和印度史的記載;公元10世紀中葉,阿富汗突厥人擺脫了阿拉伯人的控制,建立起突厥人的伽色尼王朝。伽色尼王朝不斷向外擴張,其東南部領土到達印度的西北邊界。公元1001一1027年的26年間,伽色尼王朝的君主馬茂德曾率領軍隊入侵北印度達17次之多,大肆搶劫和殘酷屠殺當地居民,給北印度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僅蘇姆那特城就被屠殺了5萬多居民,被掠奪的財富竟有3萬馱之多。北印度人民四處逃亡,流浪各地。這就是中世紀時代印度人民的第一次向外遷徙。

12世紀時,高爾王朝取代伽色尼王朝,再度入侵北印度,並在此後長達3個世紀的統治中殘酷剝削和壓迫北印度人民,使北印度農民紛紛破產,大規模向外流亡,造成印度歷史上的第二次大遷徒。

這裏所談到的北印度人,即多姆族。多姆族在公元2一3世紀,居住在印度中部高原一帶,公元4世紀為人們所熟知,以後逐漸向西北方向移動,直至旁遮普一帶。他們在那裏居住了幾百年,由於突厥人的入侵開始了流亡生活。他們通過什麼路線向全世界流亡呢?

淪落世界各地

吉卜賽人的遷徙和流亡是從波斯開始的,上面已談到公元10世紀阿富汗突厥人不斷入侵印度,迫使吉卜賽人越過波印迎界(今伊朗和巴基斯坦邊界)進入波斯。英國語言學家約翰.桑普遜在對威尼斯的吉卜賽方言研究中發現,這種吉卜賽方言中含有430個波斯語及波斯至威尼斯之同的其他各種語言的詞匯,在亞美尼亞的吉卜賽方言中也含有許多波斯語詞匯。這就證明,吉卜賽人在進入歐洲之前,首先在波斯生活過一段時間,在同波斯人雜居期間;受到波斯語的影響。如在所有吉卜賽方言中都可以找到這樣一些來源於波斯語的詞baxt(幸運)、ambroI(梨)、khangeri(教堂)、angustri(戒指)、rbv(狼)、vurdon(馬車)等。他們越過土耳其來到歐洲,大約在公元11OO年時,他們首先來到希臘。對吉卜賽語頗有研究的奧地利語言學家米克羅斯基通過大量研究,考證出吉卜賽人的這條遷徙路線。他從歐洲吉卜賽人的各種方言中,發現了一個規律,即幾乎所有歐洲吉卜賽方言中都會有很多中世紀的希臘語詞匯。如drom(道路)、karfin(指甲)、dIidi(鑰匙)、kokaIo(骨頭)、PaPin(鵝)、petaIos(馬掌)、tsox(裙子)、zumi(湯)、(v)amoni(鐵砧)、isviri(鐵錘)等。如果說他們不是在希臘流浪和生活了很長時間,並同當地居民有著極為密切的聯繫的話,那麼上述這種情況就無從解釋。

1512年加泰羅尼亞(今西班牙境內)制訂的憲法中,把吉卜賽人稱為埃及人、波希米亞人,同時也稱他們為希臘人。由此可以看出,希臘及希臘語對於吉卜賽人是有一定影響的。最早到這西班牙的吉卜賽人是從法國遷移過去的。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最早吉卜賽人不是通過波斯、希臘,而是從埃及、摩洛哥或其他北非國家渡海到達意大利、西班牙等歐洲國家的話,那麼歐洲吉卜賽語中應該含有大量的阿拉伯語。迄今為止,還沒有這種發現,而晚期吉卜賽人通過這條路線的遷徙,則另當別論。因此,儘管到目前為止,從各國現存的文史資料中尚未找到確鑿而又充分的文字依據,但通過大量的語言學考證,我們也可以相信吉卜賽人到達歐洲時首先在希臘流浪和生活的這種推段是合乎邏輯的。

進入希臘的吉卜賽人,在那裏生活了一段時間以後,來到羅馬尼亞、匈牙利、波希米亞、德國、奧地利、瑞典、法國;從法國有些吉卜賽人到達意大利,有些人到達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地區,而且有些人則橫渡英吉利海峽來到英國,並從英國漂洋過海到丹麥、瑞典、挪威和芬蘭,去北歐各國的吉卜賽人,也有的是從德國啟程的。過去一直沒有有關的文字記載來證明吉卜賽人到達歐洲各國的具體時間和地點,通過語言學的研究,解決了這個難題。歐洲吉卜賽人的方言中,保留著相當多的希臘語詞匯,這些詞匯不是近代的而是中世紀的,同其他外來語一樣,這些古老的希臘語詞匯豐富了歐洲吉卜賽人的方言。相反,亞洲吉卜賽人的方言中,卻沒有這些詞匯。據語言學家調查,歐洲吉卜賽人的方言中,有近百個屬於中世紀希臘語的詞匯,這就證明了吉卜賽人曾在希臘及使用希臘語的地區居住過相當長的時期。吉卜賽人最初到達希臘的時間約為公元1100年。1322年有兩名弗朗西斯科教會修士朝聖途中在愛琴海的克里特島發現了穴居的吉卜賽人,1350年吉卜賽人到達科孚島和巴爾幹半島。1378年,希臘南部的伯羅奔尼撒半島東部的諾普利亞的威尼斯總督,曾對當地被稱為茨岡人的吉卜賽人宣佈,他們可以繼續享受前任總督給予他們的權利。15世紀末,德國旅行家在同一半島的摩頓附近,又發現了衣衫襤褸、皮膚黝黑的吉卜賽人以及他們的簡陋的小屋。

法國研究吉卜賽人的學者P.巴達拉爾從歷史資料中考證出吉卜賽人從1348年開始到達羅馬尼亞的瓦拉幾亞,1416年到達羅馬尼亞中部的特蘭西瓦尼亞地區的佐拉索夫城。這批吉卜賽人大約有1OO多名,為首之人自稱是所謂埃及艾馬奧斯王,當地居民對他們的處境深表同情,紛紛送給這批流浪者銀幣、糧食和家禽,並為他們祈禱。

1415年300多名吉卜賽人流浪到匈牙利、波希米亞,1417年到達德國,此後他們的足跡踏遍中歐諸國的各大城鎮。據這些國家的不完全的史料泛載,進入這些國家的吉卜賽人是屬於一個大的部落集團,在向各地遷徙的過程中,他們化整為零,分成幾十小的集體各自進行活動,但彼此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匈牙利國王吉基遜德在1423年為這些不幸而又表示懺悔的異多人頒發了通行證。命令在他統治下的匈牙利國土,包括波希米亞在內的各級官吏,對於吉卜賽人予以適當的照顧。要求他們不許刁難和迫害吉卜賽人,不許無辜懲罰他們。一旦吉卜賽人和當地居民發生糾紛或吉卜賽人違犯當地法律,當局需要仲裁或作出判決時,也要經過吉卜賽人的首領。

相傳吉卜賽人在1410年第一次出現在法國的馬孔,1419年8月來到法國東部、裏昂偏北地區,1420年10月又有人在法國東南的阿爾卑斯山附近的施斯達朗見到過他們。據法國文字記載,1428年8月17日有12名面孔黝黑、戴著大銀耳環的吉卜賽人到達巴黎,男人頭髮卷曲,女人長髮披肩,但無論男女都衣衫襤褸。為首的兩個領袖騎著駿馬,自稱公爵和伯爵。據他們自己說,他們這批人原有近20OO人,在流亡過程中死去80一90%,最後只剩下100多人。除了這12人之外,這個集團的100多人,沒有得到巴黎政府允許他們進入市內的許可,只能在郊區露宿,後來他們開始到處流浪。

16世紀以後,隨著美洲新大陸的發現,以及歐洲殖民者向美洲的殖民,吉卜賽人也希望換換環境,他們想借此來改善其物質條件和獲得重新發展的機會。因此,他們橫渡大西洋,來到中美洲。歷史表明,從15世紀後半葉開始,歐洲各國已經開始對流浪的吉卜賽人進行排斥、限制和迫害。他們採取了種種限制和壓迫吉卜賽人的法律和行政措施,致使吉卜賽人依然流離失所、無法生存。為此,他們寄希望於能在這塊新發現的大陸之上、尋找安身之地。到達美洲的吉卜賽人,仍以其固有的生活方式到處流浪,以後足跡遍及各地。巴西的吉卜賽人最初是由於中世紀宗教法庭將他們視為不受歡迎的異教徒,並加以有組織的迫害而被迫離開歐洲的。流放做為一種嚴厲懲罰,同囚禁和做苦役一樣,強加給吉卜賽人。第一個流放到巴西的吉卜賽人安東尼奧.德托雷斯是在1574年到達的,此後這類事情就接二連三地出現。在整個殖民主義時期,吉卜賽人在巴西的活動都受到限制,但他們仍在這種嚴酷的環境中保持了自己的語言文化和風俗習慣。

還有一部分吉卜賽人來到亞美尼亞,在此逗留了一段時間,又經俄羅斯來到歐洲。許多西方學者通過對吉卜賽人各種方言的研究,考證出這條遷徙路線。19世紀末,在阿塞拜疆、亞美尼亞、格魯吉亞等地還有數百名吉卜賽人在流浪,他們在與土耳其或與伊朗交界處隨意出入。他們的風俗習慣一直保持著與祖先遺留下來的傳統相一致。而其語言卻受到亞美尼亞活的很大影響,儘管仍然保留大量起源於印地語的詞匯,但是在語法上已受到亞美尼亞的相當大的影響,甚至頗為接近亞美尼亞語。在威尼斯的吉卜賽方言中,也殘留著不少亞美尼亞語詞匯。如bov(爐子)和grast(馬)。.

從上面的分析來看,吉卜賽人的遷徙路線大致有兩條:一條是從印度出發,經波斯、土耳其進入歐洲。他們首先到達希臘,然後轉道羅馬尼亞、匈牙利、波希米亞、德國。到德國後,有部分人去丹麥、瑞典、芬蘭、挪威;部分人到奧地利、瑞士至法國。到法國的吉卜賽人,一部分又分別到英國、西班牙、意大利。另一條路線是從印度到波斯,然後到達亞美尼亞,又經俄羅斯到達歐洲。他們先在東歐流浪,以後遍及歐洲各國‧

另外,還有些吉卜賽集團,從波斯到敘利亞、巴勒斯坦和埃及,並留在各地,成為亞洲吉卜賽人。也有一部分人去非洲。

二、浪跡天涯海角

人口分佈

現在世界上究竟有多少吉卜賽人,各國學者說法不一,有人說共計200萬,也有人說總數為1000萬,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權威性的統計數字,能精確地說明有多少吉卜賽人居住在哪些國家,從事何種工作,生活方式如何。

吉卜賽人是一個浪跡天涯海角的流浪民族,世界各地幾乎都留下了他們的足跡。在亞洲、歐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以及大洋洲各地的多數吉卜賽人,雖然曾經接受過所在國政府進行的人口調查,但這只是一種拘於形式的表面現象,許多吉卜賽人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並沒有被統計進去。吉卜賽人的特點就是四海為家、到處流浪,而各國人口統計又不是同時進行,因而統計數字中就往往沒有包括這一部分人。

也有些吉卜賽人為免遭民族歧視,因而在登記時隱瞞了自己或子女的民族成分,如原蘇聯的吉卜賽人(茨岡人)約有47‧8萬人,而1959年進行註冊時,吉卜賽人僅13‧4萬人,1970年為17‧5萬人,1979年為20.9萬人。為了避免引起原蘇聯當局和其他民族的注意,許多吉卜賽人改變了民族成分,把自己或其子女作為俄羅斯人登記,在亞美尼亞共和國則作為亞美尼亞人登記,因而統計數字是不準確的,吉卜賽人的數字被大大縮小。

另外,部分吉卜賽人己受到所在國主體民族的同化,有些人己不再講自己的民族語言,失去了作為吉卜賽人的民族特性。也有些非吉卜賽人由於生活所迫而加入了吉卜賽人的行列,甚至很難把這些貧苦的無業遊民同吉卜賽人區別開來。由於長期同其他民族的接觸,不同民族的通婚現象頻頻發生,第二代、第三代混血兒有時也很難說清自己的民族所屬。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想精確地統計出吉卜賽人的數字是很困難的。

但是,也不是說根本無法弄清吉卜賽人的人數。據英國少數民族權利協會於1975年統計,吉卜賽人的總數大約為900萬,這個數字是比較可信的。在這900萬吉卜賽人中,半數以上居住在歐洲各國。歐洲吉卜賽人約有500餘萬,其中的2/3又集中在歐洲東部,包括巴爾幹半島諸國。原南斯拉夫有75萬吉卜賽人,羅馬尼亞有60萬,西班牙的吉卜賽人和羅馬尼亞一樣多,匈牙利有58萬,原蘇聯有48萬,保加利亞為44萬,捷克斯洛伐克有37萬,法國有23萬,其他歐洲國家的吉卜賽人數見下表:

流浪生涯

吉卜賽人在許多國家內,無論是人數上、民族特點上,還是從對其他民族所產生的影響上看,都是一個很值得重視的民族集團。然而,時至今日,他們在西方大部分國內並未得到應有的尊重。

在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一提起吉卜賽人,人們會不約而同地想到,他們是一個流浪和“不誠實”的民族。英國詩人華茲華斯在他的作品中曾這樣形容吉卜賽人:“一個化外的民族,黑頭髮,神祕,給人算命,喜歡穿花花綠綠的衣服,拉著小提琴,只要你扔一個銅板,他們會立即跳起舞來唱起歌。”華茲華斯筆下被嚴重歪曲了的吉卜賽人形象至少還牢牢地印在西方上層社會某些人的頭腦中。此外,還有所謂吉卜賽人都是“騙子”、“小偷”之類的偏見和種種無稽之談。筆者1988年在瑞士考察時曾和學術界及一般居民對此問題進行過探討,多教人仍持有類似的偏見。即便因為生活所迫,有些吉卜賽人出現犯罪行為,也不能把整個民族都當作小偷,哪個民族中沒有敗類呢?

實際上,過去有關吉卜賽人的許多傳說都是片面的、不準確的、錯誤的,吉卜賽人常為世人所誤解,除了因為財和有關吉卜賽人的傳說和事實往往分辨不清之外,也是因為吉卜賽人的傳統風俗習慣和價值觀念跟各地社會截然不同。他們入鄉不隨俗,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與當地社會隔離的現象。直到現在,許多生活在不同國家的吉卜賽人仍頑強地保持流浪的習俗和傳統的生活方式。他們也是目前世界上最突出地保持傳統流浪習俗的民族,但這一點就難以為人們所理解,儘管他們心地善良、熱情奔放、能歌善舞、多才多藝,也不能改變人們對吉卜賽人的錯誤看法和往昔的印象。

古時候的吉卜賽人,趕著帶篷的大馬車,帶著銅碗炊具,彈著吉他沿街賣藝、占卜、看手相、幹雜活或做小生意。這種生活方式至今還可以找到痕跡。在羅馬尼亞、波蘭、匈牙利流浪的吉卜賽人,仍然沿用馬拉的大篷車作為交通工具;在土耳其和阿富汗,他們住的是帳篷;在中亞細亞,他們騎著駱駝漫遊;在西班牙和希臘,他們的活動則依靠騎毛驢;在巴西他們騎著馬流浪;在墨西哥及其他中南美洲國家,他們也離不開沿街賣藝;當然,在美國和一些西方國家,有些吉卜賽人已經乘坐漂亮的小轎車去流浪了。

事實上,吉卜賽人並不像人們所簡單想像的那樣,是一個四處流浪的民族。吉卜賽人本質上並不是流浪的,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也不承認自己是“漫遊的吉卜賽人”。如果不是出於環境逼迫,許多吉卜賽人一年之中是很少移動的。交換住址主要是出於經濟上的考慮,移動往往是官方造成的。吉卜賽人的生活方式與許多國家的整個社會生活方式不同,遺憾的是這個事實卻引起了社會上對吉卜賽人帶有偏見的指責,也由此而?發生沖多歧視的事例。在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由於人們的偏見根深蒂固,許多人至今不願意吉卜賽人在他們部近佔有住地或房屋。

有時候傳統的習慣勢力也給人們以錯覺,似乎不管怎麼說吉卜賽人就是到處流浪,這是不妥當的,也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在美國華盛頓州的斯波坎市和俄亥俄州的托利多市,有許多吉卜賽人在該地已經定居40多年了,並把居住地當作自己的家鄉。不過吉卜賽人的家庭觀念很強,除非萬不得己;家庭成員絕不願意分開。一個人在外地找到工作後,整個家庭都要遷往該處。同時婚喪大事在吉卜賽人習俗中頗為隆重,每遇親友紅白事時,他們都要舉族前往參加。這些現象也造成舉族流浪的錯覺。此外,吉卜賽人還有一種習慣,如果族中有人發生了意外事故或非吉卜賽人鄰居中有個三長兩短,他們便舉族遠遁以避風險。前幾年,在美國俄勒岡州沙蘭市平房區有位吉卜賽人被搶劫致傷,於是整個住宅區的吉卜賽人立刻銷聲匿跡,遷往他處避難達6個月之久才陸續返回老家來。不過吉卜賽人在歷史上確實是個流浪的民族,“浪漫的流浪生活”還留在老年吉卜賽人的記憶中。但在許多國家,特別是東歐和北美,流浪幾乎已成為歷史的陳跡了。

定居的吉卜賽人

幾百年來,吉卜賽人在世界各地的流浪生涯,給人們留下了一種難以磨滅的印象,似乎吉卜賽人全是流浪者。其實不然,吉卜賽人並不都是流浪的。目前在世界上只有1/4的吉卜賽人在四處飄泊,其餘3/4的吉卜賽人都已分別在各所在國定居,各國政府為他們安排了住址。

吉卜賽人在各國定居並不是今天才出現的,在很早的時候就有定居的吉卜賽人,1322年就有人在希臘的克里特島發現了定居的吉卜賽人,他們住在類似我國陝北的窯洞中。在羅馬尼亞,吉卜賽人大部分一直是領主的奴隸,居住在領主的大莊園,也有人隸屬於修道院,住在修道院附近,直到19世紀他們才獲得解放。在原南斯拉夫和匈牙利很早以前就有人定居,今天仍能找到遺跡。在土耳其,不但有定居的吉卜賽人,而且還有幾乎全是吉卜賽人居住的村莊,也有人居住在城鎮及附近地區。在西班牙瓜迪什,更有許多吉卜賽人住在那裏,利用起伏不平的天然地勢,他們挖了許多“窯洞”,洞內沒有窗戶,只有門和一個煙筒口,墻壁和頂板用石塊壘砌成半圓形。在法國巴黎近郊,過去也有人見過吉卜賽人的住宅,外表非常簡陋,用木板搭成的臨時棚屋。屋內相對來說還是滿不錯的,地上鋪地毯或油布,墻壁糊著花布,還有點簡單的家具,如桌子、碗櫃等。

在流浪的吉卜賽人和定居的吉卜賽人之間,並不十分和諧。在歷史上由於吉卜賽人集團所處的環境和經歷不同,產生了不同的結局。有些人像他們的祖先一樣,仍然為生活所迫而四處漂泊;而另一些人則有了比較穩定的工作,納入當地社會。流浪的吉卜賽人蔑視定居的吉卜賽人,認為他們是出於種種原因被原來的集體所淘汰的。同時,變流浪為定居將失去吉卜賽人的傳統,祖先遺留下來的習俗也將或多或少地有所改變,這就意味著背叛,其結果只能逐漸為當地其他民族所同化。而納入正常生活軌道的吉卜賽人對那些繼續流浪的家族也瞧不起,認為他們抱著落後的傳統不放,不能隨社會的發展而進步,終究會被歷史所淘汰。

自1950年起,吉卜賽人的生活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大多數人拋棄了祖先留給他們的流浪江湖的傳統。歐洲一些國家如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英國等國政府制訂了各種計劃並採取了一系列的行政措施使流浪的吉卜賽人放棄了過去的傳統生活方式而統一到當地社會中去。他們正在進入現代社會,流浪的習俗在逐漸消失。目前全世界75%的吉卜賽人已定居,在東歐90%的吉卜賽人放棄了流浪生涯。

在匈牙利,基本上消滅了流浪生活。50年代初,長期以來生活在窮鄉僻壤的吉卜賽人開始進入城市,這給匈牙利政府造成了負擔和提出了新的問題。匈牙利政府必須解決這些進入城市的吉卜賽人的工作和生活問題,官方人士認為在解決了他們的就業問題之後,吉卜賽人必然收入增加、生活改善,因而會日益受到匈牙利現代社會的吸引。事實上,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或者說所發生的變化並沒有使吉卜賽人滿意,因為他們在城市所從事的職業都是匈牙利人不願意幹的、處於社會最低層的工作。近半數的吉卜賽人在匈牙利仍然住在陳舊的房舍或傳統的木屋中,另外一部分已住進政府提供的較舒適的公寓。

在羅馬尼亞,同東歐許多國家一樣,吉卜賽人問題的關鍵仍然是就業和為他們提供房舍。由於羅馬尼亞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吉卜賽人的情況較之其他國家為少,因而引起西方學者的誤解,甚至認為羅馬尼亞政府對吉卜賽人的政策是“祕而不宣”,對他們提供的特別援助是“微乎其微”。實際上,羅馬尼亞在對待吉卜賽人問題上與其他東歐國家的不同之處是允許流浪,但仍然儘量為他們提供住房,當然這種住房比起他們傳統的棚屋要舒適得多。大部分羅馬尼亞的吉卜賽人業已定居,只有少數人仍然按照祖先的生活方式去流浪。

在南歐的城鎮和村莊,幾個世紀以來一直有吉卜賽人的居住地,從前只是到了冬季才定居,現在在新的條件下,他們已成為永久的定居者了。希臘的吉卜賽人有一半集中在尼格裏塔的菲多基和費萊姆保羅,以及馬其頓的古門尼薩,那裏有一些吉卜賽人的村莊。在拉裏薩、拉米亞、查利多斯、維裏亞、斯佩基亞多斯和皮爾都有吉卜賽人住宅區。在雅典的住宅區有1500名吉卜賽居民。

在美國和西歐的一些國家,吉卜賽人可以比較方便地選擇他們的生活方式,流浪或定居根據他們的需要。大部分吉卜賽人也已定居下來,所在國政府為他們中的部分人安排了舒適的公寓。不過在美國洛山磯、芝加哥等地的吉卜賽人儘管已有舒適的別墅和漂亮的小汽車,卻仍然喜歡過半定居的生活。

除了定居和流浪的吉卜賽人之外,還有一種吉卜賽人移民工人,他們構成一種新的因素。這些人多數來自原南斯拉夫、士耳其和西班牙,前往西歐或北歐去找工作。這些移民集團大約有7─8萬人,最大的集團常見於法國、德國和意大利。

三、在屈辱中生存,值得同情的民族

緒言

吉卜賽人的真理在哪裏?

就我的記憶所及,

我帶著帳篷走遍世界各地,

尋找真摯的愛,

尋找幸福的正義。

我隨歲月而蒼老,

卻仍未見到真誠的愛,

也未聽到正義的聲音。

我不知道吉卜賽人真理在哪裏。

這首詩是吉卜賽作家拉西姆.薩迪克所作,他和他的同胞所嚮往的真理、正義和幸福,在幾個世紀的嚴酷的現實中逐漸破滅了。吉卜賽人有史以來幾乎在全世界都是被拒之門外的少數民族,他們備受歧視與污辱。根深蒂固的偏見所引起的虐待,以莫須有的罪名進行的迫害,在全世界自古至今都普遍地存在。他們缺少受教育的機會,幾乎大部分人都是文盲。他們很難找到一個正當的職業,為了養家糊口不得不從事“卑賤”的工作,受到別人的歧視。吉卜賽人為了獲得生存和做人的權利,一次又一次遷徙,從這個地區到那個地區,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甚至翻山越嶺,遠涉重洋走遍世界各大洲。從10世紀開始,吉卜賽人拖家帶口、扶老攜幼踏上征途,多少代人到處流浪,但也沒有找到理想的安身之處。“王道樂土“對他們來說並不存在,恰恰相反,他們無處不受迫害,為了生存就必須從事別人不願意幹的工作,如手藝人、清道夫、收廢品、飼養員,有些人不得不沿街賣藝或以算命卜卦為生。這些活動在所在國當局許可範圍內一直沿續至今,甚至因從事這些“卑賤”的職業而產生了一些部落的名字。

歷史上遭受的迫害

隨著歐洲民族國家的出現,各國的大民族主義者強調國家的純一性,對於少數民族進行排斥,而處境本已十分不幸和遭受歧視的吉卜賽人則進一步遭到迫害。從15世紀後半葉起,各國開始對吉卜賽人採取全面的取締措施。反對流浪的法律、法令、條例接二連三地制訂出來。最早反對吉卜賽人的措施是瑞士中部的盧賽恩市議會於1471年制訂的,該議會通過立法禁止吉卜賽人在其聯邦領土內逗留。1499年,西班牙皇帝斐迪南頒布《梅第納土地實用規則》,其中明文規定,吉卜賽人必須有固定住所,限兩個月內定居市鎮或鄉村。否則受到鞭笞懲罰,男子100下,女子50下。鞭笞以後如果仍然沒有住所,則將割掉其兩只耳朵。然後驅逐出境。此後,吉卜賽人所遭受的迫害就司空見慣、日甚一日了。在16世紀,幾乎所有歐洲國家都頒布了同樣的法令,如葡萄牙在1526年,荷蘭在1537年,那瓦拉在1538年,威尼斯在1538年和米蘭在1568年。在這些殘酷的法令下,吉卜賽人象奴隸一樣過著牛馬不如的生活,經常被派去做苦工或無端被處死。

法國於1504年開始下逐客令,1539年弗蘭索瓦一世頒布全國性法令驅逐吉卜賽人。1561年沙洛爾九世進一步在全國範圍驅逐吉卜賽人,奧爾良會議決定用“火和劍”消滅吉卜賽人。此後法國國王路易十三和路易十四都曾下令驅逐吉卜賽人,並規定如有抗旨不遵者,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殺勿論。

英國絲毫不比其他國家“遜色”,對吉卜賽人迫害的措施層出不窮,採取了大規模逮捕和屠殺。其方法頗具英國特色,它不但迫害從國外流浪到英國的吉卜賽人,而且對那些英國出生的吉卜賽人或非吉卜賽人因生活所迫而加入了吉卜賽人流浪隊伍的其他族人,也進行慘無人道的打擊。據1596年英國歷史資料記載,當時流浪在英國的某個吉卜賽人集團共有178名成員,其中一部分是從其他國家進入英國的,另一部分則是英國無業遊民為了生存而加入了吉卜賽人隊伍的。這個集團在當時的約克公爵領地內流浪,有的人以看手相、占卜為生。英國政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這個集團的全體成員逮捕,投入監獄。對其中106名成年吉卜賽人交付審判,並宣佈一律處以死刑。在被判死刑的人當中,撫養子女較少、出生國外的為首的9個人被押送刑場立即執行。被判處死刑的家屬和尚未執行的97名“罪犯”痛不欲生,要求當局將他們一齊處死,其情之慘使在場者目不忍睹。後經政府特殊批准,這批吉卜賽人才倖免於難,但必須在8個月內“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回到各自出生地,不準再到處流浪。歸途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準在任何地點居住一日一夜。

這件事本身就是對流浪的吉卜賽人進行無端的迫害,其目的就是限制他們傳統的生活方式,強迫他們定居。審判第結果以迫使他們接受英國當局的安排而告終,但這種結局對吉卜賽人來說還算比較好的,無緣無故死於非命的事例則舉不勝舉。

在匈牙利、特蘭西瓦尼亞(羅馬尼亞境內),吉卜賽人初到這裏的時候曾受到國王的保護和名地居民的同情,甚至贈送給他們許多糧食和牲畜。1423年匈牙利和波希米亞國王也曾敕令貴族們注意尊重他們的傳統自由。此後對待吉卜賽人卻一反常態,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到18世紀時達到了高峰。

為了把吉卜賽人納入匈牙利社會“正常”生活軌道,匈牙利及波希米亞女皇在1761年敕令境內的吉卜賽人改變流浪生活,強迫他們定居,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不準他們在市內露營;強迫他們定居,使之成為“新匈牙利居民”或“新匈牙利農民”;強迫吉卜賽兒童寄養在基督徒家中接受教育;吉卜賽人如果沒有謀生的技術和取職業,不准許他們結婚,等等。

此外,匈牙利政府還採取其他聳人聽聞的措施對吉卜賽人進行慘絕人寰的迫害,經常無故逮捕他們並進行嚴刑拷打,強迫他們承認犯有“盜竊罪”、“殺人罪”等。1782年就曾發生過一起屠殺吉卜賽人的大慘案。匈牙利當局以吉卜賽人“食人肉”的莫須有的罪名一次就殺死了45名吉卜賽人,為了掩蓋其罪惡活動,匈牙利國王約瑟夫下令成立專門“委員會”,在其授意下,“委員會”派人發表了“證詞”,胡說什麼“除了有罪者之外,並沒有人喪失生命”。事後經過反覆調查,證明這些吉卜賽人全部死於無辜。

德國和波希米亞當局對吉卜賽人的迫害也是極其殘酷的,如各地區政府可以隨心所欲地制訂禁止吉卜賽人進入該區的法令,一旦他們違犯禁令就予以懲罰,輕則割去耳朵,重則斬首示眾。在某些地區,甚至到處張貼吉卜賽人的面像,禁止吉卜賽人入境的法令家喻戶曉,如發現他們的蹤跡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16世紀末、17世紀初,波希米亞著名的軍人華倫斯坦將軍經常放縱部下劫掠、屠殺吉卜賽人。這中迫害在納粹德國時代達到了頂峰。納粹分子用最野蠻、最殘酷的手段對待吉卜賽人,妄圖從肉體上消滅這個民族。儘管缺乏最精確的統計,但是在戰後已經發現的吉卜賽人屍體至少也有50萬具。

滅絕吉卜賽人的行動是德國納粹黨綱領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在近代德國,官方對於吉卜賽人的種族歧視始於1899年。巴伐利亞當局設立了一個專門的吉卜賽人事務處,除日常管理工作外,對所謂越軌行為的吉卜賽人建立專門檔案。1929年吉卜賽人事務處從州一級升格力全國性組織,總部設在慕尼黑。從那時起,未經警方批准,吉卜賽人不得隨意遷居。年滿16歲而又無職業證明的吉卜賽人必須在反省院服勞役兩年。1933年希特勒上臺後,對於吉卜賽人的迫害己登峰造極、令人髮指。

歷史學家約瑟夫.比利希在其《德國與種族屠殺》一書中指出,納粹對吉卜賽人實行種族滅絕採取了三種辦法,即制止出生、驅逐出境和直接屠殺。

一個名叫波爾西的醫生在致元首希特勒備忘錄中建議:“對吉卜賽人實行強制勞動及大規模絕育,因力他們危及德國農民的血統純潔。”許多吉卜賽婦女都成為拉文斯布呂克黨衛隊醫生實驗的犧牲品。此外,並強迫120名吉卜賽姑娘做了節育手術。與非吉卜賽人結婚的吉卜賽婦女都必須在指定的杜賽爾多‧黎蘭費爾德的醫院裏做節育手術,以防止“吉卜賽人血液危及德國人種的純潔”。由於當時醫學水平或其他原因所致,許多婦女在節育手術時失去了生命。在納粹德國時期,凡無法證明具有德國國籍的吉卜賽人一律驅逐出境。有5000多吉卜賽人被驅逐到波蘭羅茲的吉卜賽人居住區,當地生活條件十分惡劣,幾乎無法生存下去。

1937年12月14日德國頒布的一項法令宣佈吉卜賽人為“屢教不改的罪犯”,使吉卜賽人情況更為惡化。1937年冬和1938年納粹當局大規模逮捕吉卜賽人,過去還以吉卜賽人無固定居所為藉口,此時連在曼韋爾特村定居並擁有土地和葡萄園的300多人也一起關押起來。在毛特豪森、古森、道特梅爾根、納茨維勒、弗信斯堡以及布痕瓦爾德等集中營裏,許多吉卜賽人被祕密處死。

1938年12月8日頒布黨衛隊頭子希姆萊的法令後,所有吉卜賽人的地址均為警察局所掌握。翌年11月17日的法令更禁止吉卜賽人離開自己的住所。在1941年警察局成立了行刑隊,滅絕吉卜賽人的行動達到高峰,納粹分子時常使用慘絕人寰的集體屠殺手段。

被驅逐出德國的吉卜賽人也沒有逃脫納粹分子的迫害和屠殺。驅逐到波蘭的3萬吉卜賽人最終死於貝烏澤茨、特雷布林卡、索比博爾及馬伊達內黨的集中營。奧施威辛集中營的一些倖存者如庫爾卡和克勞斯在《死亡工廠》一書中對1944年7月31日大屠汞殺進行了詳細的揭露。此外,在蘇聯1941年12月24日夜,800名吉卜賽人被納粹分子槍殺。在南斯拉夫,1941年10月在亞伊尼策森林殺害了一批吉卜賽人和猶太人,名地居民至今記憶猶新。

此外,當直接鎮壓也不能使吉卜賽人“遵守紀律”納入所在國的秩序和被當地主體民族同化的時候,各國政府就開始採用另外一些殘酷剝削的政策。英國就曾把吉卜賽人強迫送到芬格蘭煤礦去採煤。羅馬尼亞50萬吉卜賽人淪為奴隸,被強迫在奴隸主莊園進行耕作或從事其他勞動,直到19世紀中葉,他們才獲得解放。1845年羅馬尼亞的一個貴族在布加勒斯特的報紙上刊登廣告,出售屬於自己的200戶吉卜賽家庭。1851年摩爾達維亞官方在報紙上刊登了一份名單,上面列有吉卜賽人的94名男人,85名婦女,86名男孩,84名女孩的姓名和相貌特徵。這些人是已故大臣故阿列庫.斯因爾紮的財產,廣告用意是把他們連同家具一起賣掉;英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曾把他們流放過,最後發現把吉卜賽人遣送到北美和南美殖民地最為有利。巴西的吉卜賽人最早就是從葡萄牙流放來的。

歧視迫害仍在繼續

戰後時期吉卜賽人的狀況並沒有很大變化,他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歧視和迫害隨時隨地降臨他們身上,使吉卜賽人的生活和健康遭到很大損害。個別人的不幸可以因別人的關懷或環境的改變而有所彌補,但吉卜賽人這樣一個沒有自己的民族國家,流浪全球的特殊民族問題卻被人們遺忘了。在世界各地,吉卜賽民族問題普遍地被忽視、無人過問,致使他們的子孫後代象祖先一樣仍然掙紮在無底深淵,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結束這種生活。

近幾十年來,吉卜賽人日益覺醒,為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而奮鬥。他們的一些較大的團體正在東歐和南歐的某些國家內興起。他們的遭遇也有了轉機,如在南斯拉夫等國,他們業已取得了同其他民族平等的權利;而在西歐及其他地區一些國家,這些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流浪集團仍然遭到排斥和歧視。全世界大多數國家正義的人民對他們深表同情,一些有識之士對此也感到憂慮。瑞典議員丹尼爾.維魯克德在斯特拉斯堡社會與保健問題委員會上曾說:“吉卜賽人經常遭受歧視,這個事實使他們在許多問題方面的處境更加惡化了;這完全不符合歐洲人權會議的基本思想和聯合國通過的人權宣言的精神。這種相當明顯的,應當受到譴責的歧視,阻礙了吉卜賽人的發展。因此,採取必要的措施來結束這種歧視是當務之急。”(1)又如1988年底當我訪問瑞士時,列托‧曼語基金會負責人簡.賈奎斯先生對我說:“我們很對不起吉卜賽人,到現在都覺得很慚愧,本世紀20年代,瑞士曾發起一個陸地孩子運動,強迫吉卜賽孩子同他們的家長分開,進入寄宿學校,以使他們定居化,這個運動是由一個親法西斯思想的瑞士人發起的,屬於半官方性質。直到1974年才結束這個運動。使許多吉卜賽人家庭破裂,卜賽人已要求瑞士政府公開道歉,並通過有組織的調查找到那些失散的人。”

在法國,目前吉卜賽人在法律上仍受到歧視。1969年1月3日頒布的一項法令規定,吉卜賽人外出時必須攜帶“通行證”,以便警察當局隨時進行檢查。法國在今天的西方被認為是開放的社會,連邊境都可以自由出入,在國內沒有對任何民族集團的成品在遷徙道程中作出具體的限制,但對吉卜賽人卻作出帶有歧視性的限制。該法令第七條規定,流浪的吉卜賽人歸屬於哪個行政區管理,應由地方行政長官決定。歐洲委員會的報告中指出,法國的其他公民均有選擇居往地點自由,而吉卜賽人所屬的法定的行政區域,卻不安排9萬流浪的吉卜賽人的居住地。只是簡單地由警察對他們進行嚴格管理。1912年法國制訂的法令,對於吉卜賽人的流浪傳統加以限制和刁難,這個法令現已為歷史所淘汰。1912年的法令,看上去似乎並不太苛刻,但對吉卜賽人的歧視實際上並沒有減少。

該法令還規定,吉卜賽人的身份證必須詳細記錄持征人的身體特徵。吉卜賽人的家庭每到一處,無論城鎮或村莊,都要出示證件,由地方省局驗證並加蓋公章。每當他們停留在某地時,還必須去學校為孩子們註冊。地方教育局據此統計吉卜賽兒童入學情況,當然這種統計的結果吉卜賽兒童入學率非常之高。實際上,吉卜賽兒童中大部分並沒有去上學,甚至90%的吉卜賽人是文盲,他們在文化上的發展幾乎看不出來。此外,有些地區對流浪的吉卜賽人實行高壓政策,使他們在當地連一夜都呆不下去。新法令第十條還規定,對不能在一個地方定居三年者,剝奪其公民權利。

英國是高度發達的工業國家之一,當局對環境保護十分重視,然而處在這種“文明與福利社會”之外的吉卜賽人日子卻不好道。據統計,英格蘭中西部地區的地方當局,以環境保護為由,用於騷擾和驅赴吉卜賽人以及圍欄趕走吉卜賽人後空出來的地皮的費用高達1OO萬英磅,而同一時期他們僅為45個吉卜賽家庭提供了合法的固定住所。沃爾索爾市議會在1974年12月16日作出決議,將市內的流浪者趕出市區。該市當時不想解決、也解決不了對吉卜賽人的安置,因此這批吉卜賽人生活越來越沒有保障,不得不繼續流浪。以前他們還可以購買地皮,營造過冬的住所,但1960年頒布的大篷車營地和開發條例,授權地方議會封鎖這些營地、拆除住房。因為這些住房“不合乎標準”。於是這些吉卜賽人家庭又回到一種被警察和地方官員驅趕而東搬西遷的生活。由於工作性質的變化,吉卜賽人從農村流向城市,增加了對城市的壓力。各地拆毀貧民窟和驅趕吉卜賽人的暴力行力和悲慘景象隨時可見。

當吉卜賽人走投無路、不得不觸犯那些不公正的、早已使他們陷入絕境的法律寸,他們便遭到制裁。針對吉卜賽人沿途流浪的習俗,有些國家故意制訂法律禁止在公路上過夜。英國1959年的公路法規定:“凡未經法律許可或寬宥而在公路上宿營者便是犯法。”

受歧視、受迫害的原因

吉卜賽人自古至今在世界各地幾乎都遭到歧視和迫害,這是極不公正的。不應該如此地去對待這樣一個值得同情的民族。從對吉卜賽人起源的考證,我們己清楚地知道,是由於異族的侵略使他們離鄉背井、漫遊世界去尋找一條生路。然而,在流浪的道程中,可以說從公元10世紀開始直到20世紀的今天,一千年來都沒有徹底改變他們的命運。為什麼吉卜賽人到處都受到歧視和迫害呢?這是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

吉卜賽人無休止地遭受迫害的原因之一是非吉卜賽人世代相傳的偏見。按照中世紀的況念,來自遙遠的國土,講著別人聽不懂的語言的吉卜賽人,是可疑的和下賤的。人們往往把吉卜賽人同流浪漢、小偷看成是一類人,甚至認為他們回施展妖術,會給人們帶來極大的不幸。因此對他們避而遠之,以免遭到不測。

15世紀時,法國東北部馬爾納河畔的某個村莊來了一批吉卜賽人,他們要求村民允許他們在該村過夜。而這些法國農民如臨大敵,有人拿著長矛,有人拿著弓箭,不分老幼蜂擁到村口,不准許他們進村。原因是在此之前曾來過一些吉卜賽人,在村中住宿的時候偷了農民的東西。因此村民(實際上是世界上許多人──包括研究吉卜賽人的學者)認為“吉卜賽人婦女和兒童善偷竊,經常神不知鬼不覺便偷走村民的金銀首飾、食品、家禽;家具以及一切可以偷走的東西,所以不受人歡迎”。

1907年10月法國國會辯論中,一位議員打斷另一位議員的發言時提出:“你能根據什麼來判斷準是吉卜賽人?”回答是:“這些人沒有職業和國籍,因此也沒有家,不知道他們從何而來,聽說他們好象來自波希米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那些地方,也有可能來自中歐或東南歐洲。對於這些是非人物,我們希望不要惹上麻煩,保護自己。這些人做的是鑄造匠、編竹工和馬販子一類我們所不了解的行當,他們從老遠的地方來,安的是什麼心?這是極為明顯的事!由於他們的強盜、小偷和行乞的行徑,使我們的村民常常受到騷擾,這也是他們得不到任何人同情的原因。其所以要把他們置於保護之下,不論是基於應付當前的暴亂或將來的報復,那都是為了他們所製造的恐怖。”

這是一個帶有污辱性的、十分荒涎的定義,但它卻代表了各國統治者和不了解吉卜賽這個特殊民族的某些人的看法。千百年來一直把這種謬論強加於吉卜賽人。在荷蘭,上個世紀末和本世紀初還把吉卜賽人稱為異教徒。教會的活動不準吉卜賽人參加。因為教會反對占卜、看手相和施巫術,於是長期以來吉卜賽人成為歐洲受人歧視的“黑人”,遭到教會、政府和行會這些中世紀社會基石的反對。統治階級認為偷稅漏稅的,生活方式奇特的吉卜賽人沒有用處。因為對這些人難以施加剝削。吉卜賽人一直處在封建制度、資本主義制度之外,大部分人靠從事受人蔑視的馬販子、鐵匠和賣唱藝人等活動為生,近年來一些國家招聘他們充當清道夫、廢品回收人一類的職業,最令人憤慨的是,在西方某些國家的法律中,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企圖把吉卜賽人同一些被剝削者(不管是16世紀英過的乞丐,還是今天流離失所的失業者)一起列入剝削者的行列。

這種偏見一直持續了許多世紀,甚至希特勒時代慘無人道的大屠殺,也沒有清除掉反吉卜賽人情緒。戰後的歐洲同世界上其他地區一樣,對吉卜賽人仍然抱著各種偏見不放。許多國家以“妨礙安全”和“構成反社會的犯罪因素”為藉口隨意剝奪吉卜賽人的自由。德國、比利時、荷蘭等國,已經試圖對外國的吉卜賽人重新關閉國境,以此來縮小問題的規模。與此同時,又集中力量採取各種措施來折磨他們國內的吉卜賽公民,認為自由不羈的生活一旦受到各種限制或約束的時候,吉卜賽人就會被迫定居下來,在新的城市貧民窟中銷聲匿跡。但荷蘭自1957年起被迫停止了這項政策,因為當局對這些從一國到另一國往返流動的吉卜賽家庭所採取的各種限制措施,同法國、英國及其他國家一樣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

另外一個原因是吉卜賽人頑固地保持自己的文化、侍傳統和風俗習慣,不易受所在國主體民族的同化,招致其他人的反對。吉卜賽人的文化模式自15世紀以來沒有什麼變化,繼承了祖先遺留下來的傳統,儘量不受各國文化的影響。莎士比亞、塞萬提斯這些不同時期的、弛名世界的著名作家筆下的吉卜賽人都具有頗為類似的特徵。因而吉卜賽人看了這些作品之後都異常興奮,甚至認為這些作品中的人物都是自己民族形象的真實寫照。這也說明吉卜賽人許多世紀以來並沒有拋棄祖先遺留下的傳統,因而不同時期作家的作品中,不同人物的形象都使人感到與現實生活中的吉卜賽人頗為相似。

從吉卜賽人被迫踏上征途的時候開始,直到目前他們的足跡踏遍全世界五大洲,不論是流浪的還是定居的吉卜賽人,他們都與所在國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相脫節,而且在歷史上一向被當地社會所排斥。在許多國家,地方政府企圖把他們納入當地社會,使他們成為社會統一體的一部分。實際上就是讓他們放棄流浪生涯,定居在各國;讓他們改變過去的傳統和文化,接受所在國主體民族的同化。但是吉卜賽人總是想盡辦法擺脫當局這些安排,繼續按照他們自己的意志來維持他們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上的一致性。儘管吉卜賽人同他們最初到達的國家的居民混血很多,但他們的後代同樣保持吉卜賽人固有的傳統,並沒有對這個民族集團的發展起很大影響,這使各所在國當局和大民族主義者十分惱火,把吉卜賽人看作是頑固不化的落後民族,是天生的流浪者,不能接受現代社會的文明。因此,這些長期被人歧視的吉卜賽人的處境就更日趨惡化,招致更多的歧視和迫害。

另外,吉卜賽人自公元10世紀從印度西北部經波斯向歐洲遷徙和流亡後,沒有形成一個民族國家作為吉卜賽人的堅強後盾。這也是吉卜賽人總是受到歧視和迫害的原因之一。而且千百年來各國學者,甚至連吉卜賽人自己對於吉卜賽人的起源問題也沒有搞清楚,不知他們來自何方,也不知道他們的中國究竟在哪裏,只是根據種種設想和傳說,或許來自埃及,或許宋自波希米亞。加上世裘的偏見和吉卜賽人不易被同化和頑固地保持自己傳統的特點,他們所遭受的歧視和迫害就司空習慣、永無休止了。

華僑或者華族是遍布於世界各地的,在亞洲、歐洲、非洲、南美洲、北美洲、大洋洲都有他們的足跡。大部分集中在東南亞各國,其中在新加坡,華族佔全國人口的80%,在馬來西亞,同馬來族、印度族構成名地人口的絕大多數。然而在我國解放前,華族在各國處境也是十分困難的,除少數上層人物外,大部分人也受到歧視和污辱,因為舊中國是一個半封建半殖民地國家,沒有作為大國的國際地位。華族有自己的中國,只是這個中國不強大,遭受到歧視和污辱,那麼吉卜賽人沒有中國,勢必會遭到更大的不幸。由於吉卜賽人的起源沒有搞清,印度也沒有把他們當成大家庭的成員,何況當時印度也同舊中國一樣受到帝國主義的壓迫和奴役。

近幾年來,印度政府對吉卜賽人的命運表示了關心,1974年6月印度議會發言人G.S.迪隆說:“歐洲吉卜賽人來源於印度的旁遮普。”印度前總理英迪拉.甘地夫人也表示了對吉卜賽人的關心。某些西方學者希望印度利用她同東歐國家的特殊關係,去影響各國政府對吉卜賽人的政策,以此來提高他們的地位。但是學者們的好心並不能解決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印度政府所表現的某種關懷對各國政府所採取的政策也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吉卜賽人必須經過自己的努力和鬥爭來改變受壓迫的現狀。

四、內部社會結構

緒言

許多世紀以來,吉卜賽人艱苦而頑強地生活在世界各個角落。但是,不管他們生活在哪個國家,都是當地社會的最低階層。目前在一些國家中對吉卜賽人的歧視,儘管在法律上已被廢除,但實際上仍然存在。他們被排除在發達的社會之外,缺乏就業機會,只能從事人們所鄙視的、“下賤”的職業。他們做鐵匠、馬販子、酒吧間的樂手和歌星,近一些年來有一些國家招聘吉卜賽人當清道夫、廢品回收人,如西班牙的馬德裏市30%的收廢品的小販是吉卜賽人。還有一些吉卜賽婦女在大城市的廣場上行乞。

吉卜賽人容易在以衣業為主的發展中國家找到就業的機會,那裏到處存在和需要他們所擅長的職業,在當地的社會經濟中比較能發揮他們的作用。而在工業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裏,手工業早已奄奄一息,吸收手工業勞動的機會已日益減少,社會化的現代工業生生,改變了吉卜賽人所嚮往的自由不羈的生活和保持民族特色的社會歷史條件,使吉卜賽人無法靠從事手工勞動而生存。資本主義“文明”的侵襲,又使他們的傳統生活方式越來越難以繼續維持,他們的部落組織已無力解決吉卜賽人所面臨的種種問題了。

近些年來西歐和北歐的吉卜賽人的境遇日趨艱難,特別是那些較小的四處流浪的吉卜賽人共同體。西方國家對待吉卜賽人的態度和政策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以和善的姿度要吉卜賽人放棄他們的身份和傳統的生活方式,進入所謂現代化的“正常”社會;另一方面是對他們進行騷擾和同化,迫使吉卜賽人放棄他們傳統的流浪生活,以適應迅速變化的環境。

東歐和東南歐的某些國家,在理治上把幫助不發達民族作為自己的責任,但是,政府在制訂計劃時對吉卜賽人的需要和願望缺乏了解,實際上對吉卜賽人採取同其他國家一樣的高壓政策。強迫流浪的吉卜賽人停止他們的旅行,並鼓勵定居的吉卜賽人接受當地各民族的同化,以提高社會地位。如前捷克斯洛伐克在1969年曾允許其國內吉卜賽人召開全國代表大合,到1973年卻改變態度,竟然阻止吉卜賽人在“五一”市前夕舉行集合。斯洛伐克地方當局也曾破壞當地吉卜賽人的平靜生活,把大多數吉卜賽人家庭強迫遷移到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前捷克斯洛伐克社會學家伊娃.達維多娃博士曾遮遮掩掩地說:“……不管怎麼說,搬遷政策在消滅這些吉卜賽村落方面並沒有取得成功,原因在於執行過程中,並不總是徵得吉卜賽人的同意,或者是沒有充分了解吉卜賽人的特點。”

法國

第三部分已經談到法國的吉卜賽人在法律上是受到歧視的。1969年1月3日頒布的法令中明文規定吉卜賽人外出時必須攜帶“通行證”,以便警察當局隨時進行檢查。另外,法國政府同意大利、西班牙政府一樣,也曾發出通知,建議地方當局為吉卜賽人設立大篷車隊的停車場,但是,政府既不強制地方當局這樣做,也不檢查上述建議的放行情況。實際上,隊政府這些通知作出反應的不過是微乎其微的幾個地區,而且地方當局所指定的停車場所的條件很差,只是在荒地上建立了宿營地,那裏連自來水都沒有。在全國各行政區,有很多地方都掛著“茨岡人禁止入內”的牌子。這種對吉卜賽人明目張膽的歧視,似乎並沒有引起法國中央政府的重視和公眾輿論的強烈譴責。甚至發生了這樣一起事件:1974年3月,在赫爾德市議會所在地,發現了一個有10個孩子的吉卜賽家庭,此事使該市市長十分惱火,他親自簽署命令將這個吉卜賽家庭趕走。政府派人用推土機將這家簡陋的木屋推倒,然後放火燒毀,並命令這個家庭將全部牲畜、家禽殺掉。這位市長大人這麼做的原因是“為社會治安負責”。在其他地區,這類騷擾也是司空見慣的。1969年11月,憲兵隊驅逐在塔米尼的洛塞附近一個樹林裏的70輛大篷車組成的車隊。在此之前,在尼斯有9家吉卜賽人被驅逐,一個嬰兒在被驅逐時喪生。1973年又有許多家庭遭到裏爾警察當局的暴力驅逐。上述作法是對法律的公開踐踏。這也反映出地方當局和政府的矛盾,他們無視政府的規定,用暴力驅逐吉卜賽人。但話說回來,他們之所以敢這麼做,實際上得到政府的默許和縱容。

戶瓦爾省的大工業城市南特,200─300戶吉卜賽人找不到居住的地方,少數流浪的吉卜賽人被允許在羅歇莫里斯附近指定的場所停留,但是,禁止吉卜賽人從這裏前往非吉卜賽人旅行者的宿營地。後來由於萊雷斯慈善協會開設了兩個私營宿營地和市政府設立了一個公開宿營地,才使情況有所好轉。

1972年10月12日巴榮納市頒布了一項法令,禁止茨岡人的任何車輛在市內停留,他們只能在官方指定的一小塊沒有自來水、沒有下水道、沒有任何衛生投設備,而且只能容納兩輛大篷車的地方停留。法律公佈後,巴榮納的吉卜賽人向市長提交了抗議書。

除了這些備受欺凌的、流浪的吉卜賽人外,還有1O萬半流浪的吉卜賽人,他們居住在貧民窟的小棚屋裏。而這些棚屋的地皮屬於法國國營鐵路公司、私營公司和軍隊所有。1967年在洛塞一蘇斯一博伊斯附近,羅姆人國際委員會成員無可奈何地看著武裝警察和士兵用推土機將吉卜賽人棚屋推倒。致使4000戶吉卜賽人(其中許多是來自南斯拉夫的工人)流離失所,他們的大部分私人財產,有的甚至連私人文件和現金都被推入土中。許多人到布爾歇機場附近的貧民窟中避難,而這裏居住的是從西班牙加羅馬尼亞遷來的吉卜賽人,因此,實際問題並沒有解決,又不過是使吉卜賽人從一個貧民窟轉移到另一個貧民窟而已。

1972年12月22日政府又頒布了一項法令,對許多吉卜賽人的生活構成了嚴重的威脅。這項法令禁止沿街叫賣,而吉卜賽人中馬努斯群的大多數和辛特群的一半靠沿街出售從手帕到地毯等各種手工藝品為生。這個法令對吉卜賽人是個沉重打擊,切斷了他們的生活來源。

西班牙

西班牙的吉卜賽人大部分居住在格拉納達、巴塞羅那、阿里坎特等地,過著十分貧苦的生活,特別是1970年以來隨著西班牙旅遊事業的發展,政府發動了一場拆毀有礙市容的住宅的運動。致使巴塞羅那地區的吉卜賽人小棚屋被官方派人用汽油點燃燒毀。一些提出強烈抗議的婦女被警察抓去剃了光失。而住在格拉納達著名的薩克羅山洞裏的吉卜賽人,被趕到拉查那的西班牙裔居民區去。1971年2月西班牙警察還燒毀了聖阿馬羅吉卜賽人住地,6間木屋立即化為灰燼,致使20名吉卜賽兒童及其父母無家可歸。

在巴塞羅那,一些慈善團體資助吉卜賽人成立祕書處,它的活動己擴大到南方的塞利維亞、馬拉加等城市。政府對該組織冷眼相看,不給予任何資助,因此他們是在極為困難的條件下開展工作的。慈善團體發動自助運動,使馬德裏南部和阿爾塔米拉的100多個吉卜賽家庭,以及維多利亞的吉卜賽人的村莊50多戶人家搬遷新居。在馬利奧爾卡改變了過去住房條件十分惡劣的情況,現在900多戶吉卜賽人住進預制件蓋成的樓房。在教育方面也取得一些成果,但從吉卜賽人口來看,教育發展的規模仍不能滿足需要。在巴塞羅那的拉波羅那住宅區,700個吉卜賽學齡兒童中只有30個進入當地唯一的慈善學校讀書。在拉巴斯、薩拉戈薩情況用好一些,200個兒童中有一半人進入靠自由捐助維持的學校。西班牙許多法律條文雖非專為吉卜賽人而立,然而,實際上確被用來迫害和懲罰吉卜賽人。例如地方法令第50條規定每個人都應有固定住所,流浪生活被認為是非法的事。吉卜賽人中過著流浪生活的將近1/5,他們是最窮的,依靠在水果旺季為人採摘水果,農忙時期受雇打短工,做清潔工、白鐵工、收廢品和做小買賣維持生活,這條法令實際上剝奪了他們的生計。

正如吉卜賽祕書處一位領導人弗朗西斯科.埃爾南德斯所說:“我們的同胞中許多人的生活是悲慘的,他們住的是用下腳料拼湊起來的房子,這種房子一下雨就會被雨水淹沒、沖垮,於是這些地方就被用來蓋公寓了,我們的同胞被趕走。我們要過一種有尊嚴的生活──並不是家長式的統治,而是相互寬恕和諒解。”

在各受歧視和無出路的情況下,吉卜賽人只好繼續流浪,許多人加入移民隊伍,有的人到法國的馬賽、巴黎等大城市,有的人到德國和其他一些國家的工業區。他們到達那裏又首先在貧民窟落腳謀生,從此又開始了惡性循壞。

英國

英國吉卜賽人的環境也十分艱難,以環境保護為藉口驅逐吉卜賽人的事件頻頻發生。英國曾向荷蘭學習,通過了一項設立大篷車營地的條例。儘管沒有人提出相反的意見,但由於政府給予地方當局的鼓勵和壓力較小,大篷車營地開創工作進展緩慢。100多處營地遠遠不能滿足吉卜賽人的實際需要。

政府政策上的改變使某些地區的形勢進一步惡化,根據1968年法令中的特別條款,管理吉卜賽人的權力逐步轉移到地方議會,使地方當局有權驅逐吉卜賽人家庭。地方當局以有礙市容容為藉口不斷驅逐吉卜賽人,燒毀他們的棚屋,使更多的吉卜賽人流離失所,重新加入流浪的隊伍。同時,官方指定的大篷車停留場和私人資助的駐地也不斷地縮小。

在教育方面,全國吉卜賽人教育委員會經過多年的努力,使吉卜賽人的住宅區建立之前教育形勢就有了好轉。每年開辦一些季節性臨時學校,現已有60名國家任用的教師,專門從事流浪的吉卜賽兒童的教育工作,但仍有4000名兒童沒有得到受教育的機會。

希臘

在這個吉卜賽人到達歐洲時最早的落腳點的情況並不太壞。希臘的吉卜賽人有5‧2萬多人,其中的一半定居在尼格裏塔的菲多基和弗萊姆包羅,以及馬其頓的左門尼薩,那裏有一些吉卜賽人村莊。在各大城市均有吉卜賽人住宅區,其中雅典市的聖巴巴拉住宅區有1500名吉卜賽人,薩洛尼卡郊區有3000名吉卜賽居民。流浪的吉卜賽人家庭,多數靠替農場主採摘煙葉、編筐、修理桌椅、提籃叫賣和其他流動性工作維持生活。

希臘的吉卜賽人成立了希臘羅姆人同盟,該組織屬於羅姆包羅國際委員會領導,為爭取民族權利和尊嚴而鬥爭。希臘政府沒有採取特別措施去限制吉卜賽人,但也沒給他們任何特殊幫助和照顧。當局深感頭痛的是大批沒有護照的吉卜賽人於希臘北部和土耳其接界地帶隨意出入往返,這些人大部分是名義上的穆斯林,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不久被土耳其和保加利亞政府強行趕走的。

土耳其

土耳其的吉卜賽人相當多,估計有50萬人,其中流浪的比例也較大。伊斯坦布爾有幾處吉卜賽人居民區,生活著著1‧5萬名流浪者的後裔。安卡拉的吉卜賽人貧民窟在辛辛卡亞區。伊茲密爾也居住著許多吉卜賽人家庭。在士耳其的吉卜賽人生活貧困、文化落後,只有少數兒童得到求學的機會。儘管土耳其政府並沒有專門反對和歧視吉卜賽人的法令和條例,但生活在這個國家的吉卜賽人,同在其他國家一樣,對地方當局,特別是警察,總是持有戒心的。他們提心吊膽地過日子,不得不在公共場所隱瞞自己的身份和語言,表面上接受當地人的同化。他們之中有少數人可以在當地的工廠找到工作,男人有可能被捲煙廠雇傭,女人在紡織廠出賣勞動力。有許多定居的吉卜賽人靠撿破爛來維持生活,他們什麼都要,搜集廢紙破布、拾廢銅爛鐵,甚至連未燒盡的焦炭也撿來洗淨、曬乾後再賣給工廠或家庭使用。在城市的吉卜賽人從事擦皮鞋、掃馬路、當搬運工、雜工或傭人等職業,收入均極低微。在土耳其的伊茲密爾城外,一個叫帕帕斯的地方,居住著一群吉卜賽漁民,以捕沙丁魚為生。這些吉卜賽漁民生活是最貧苦的,他們在衛生條件極差的沼澤地上用木頭和泥土建造小小的住房,飲食除了魚和麵包之外沒有別的東西,平時還要節衣縮食為過冬做準備。同其他國家的吉卜賽人一樣,搞音樂的人的境遇就不同了。在伊斯坦布爾和其他一些地方,有些吉卜賽音樂家收入相當可觀。他們的許多樂曲和歌曲被錄音,發行世界各地。

獨聯體

前蘇聯吉卜賽人作家拉科.切倫科夫曾說:“現在蘇聯很難遇到吉卜賽人文盲,戰前卻不然,有些集團,如聚集在比薩拉比亞的吉卜賽人沒有人識字。今天吉卜賽人的年青一代經過8年或10年的教育,在城鎮裏幾乎無法從文化程度上區別吉卜賽人和其他民族的人。但是他們並沒有丟掉自己的語言和民族意識……現在,他們已經自願地放棄了他們傳統的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對他們本身已失去意義,但民族學研究者卻對此發生興趣。”

上述觀點其實不過是官方文章的翻版,掩蓋了問題的實質。吉卜賽人在前蘇聯是個有名無實的民族,在他們的身份證或護照上填的是茨岡人。在1979年進行註冊時前蘇聯吉卜賽人為20‧9萬人,據可靠的估計應接近50萬人。為了避免引人注意和招致麻煩許多吉卜賽人隱瞞了自己的族屬,而是用其他民族身份填寫。

在前蘇聯的大部分吉卜賽人住在俄羅斯,其次為烏克蘭。由於對前茹蘇聯亞洲部分的數字估計過低,因此這項官方統計的可靠性令人懷疑。近年來由於不斷移民,使比薩拉比亞的吉卜賽人數字下降,儘管在摩爾達維亞共和國內仍有許多吉卜賽人村莊。流浪的吉卜賽人己日趨減少,1956年的法令宣佈流浪生活為非法,要求各共和國的有關部門為流浪的吉卜賽人安排工作和住房。但也不是現己沒有流浪的吉卜賽人,在農忙季節仍有部分吉卜賽人從這個農莊到另一個農莊去打短工或做點小買賣。

自20世紀30年代前蘇聯解散了全俄羅斯羅姆人聯盟後,剩下來唯一的吉卜賽人機構是莫斯科羅曼尼劇院。這個劇院有100多名吉卜賽人演員和樂師,在全國享有盛譽,定期到各地巡迴演出。值得一提的是該團的喬.康蒂是作家協會會員,在1970年出版了一本詩集,這是戰後在前蘇聯出版的第一本羅曼尼語書。

在前蘇聯社會和民族矛盾以及強迫俄羅斯化此起彼伏的情況下,吉卜賽人民族意識仍然十分強烈,連上文提到的拉科.切了;倫科夫也不得不承認:“我從未遇到過忘記自己的語言和風俗習慣的吉卜賽人,不論其年多大小或文化程度高低。”

匈牙利

同許多國家一樣,吉卜賽人在匈牙利不被承認是一個民族。當局聲稱吉卜賽人缺少一種共同的語言、文化和信仰,因此不能算是一個獨立的民族,而只是一個種族集團。吉卜賽人對此十分不滿,公開地大聲疾呼,要求承認他們是一個民族。羅姆人國際委員會皮匈牙利愛國人民陣線的邀請派遣一個代表團訪問了匈牙利以後,1974年8月匈牙利成立了一個顧問委員會,對匈牙利吉卜賽人表示關心。

目前40%的吉卜賽人仍住在簡陋、破爛的木棚屋內,這種情況同捷克及其他國家十分相似。由這種棚屋組成的吉卜賽人村落儘管離匈牙利城鎮和鄉村都很近,但居住條件十分惡劣,它們的50%沒有自來水,2/3沒有電燈,遠遠不能和非吉卜賽人的村莊相比。1975年出生率高達13%。這就加劇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

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本身就存在“吉卜賽人問題”。布達佩斯有6‧5萬名吉卜賽人,其中許多人住在郊區破舊的住宅區,那裏和巴黎的貧民窟也相差無幾。政府為半致以上的吉卜賽人安排了比較象樣的居住條件,但仍有2000多個吉卜賽家庭沒有自來水,1000多個家庭沒有電燈。現已採取一項緊急措施,禁止吉卜賽人繼續流入首都,並希望早日拆除那裏的小木屋。吉卜賽人所在的郊區區委會接到上級指示,要為那裏的吉卜賽人提供住房。這些措施在匈牙利招致其他民族的嫉妒和不滿。

在諾格拉德州的許多村莊裏,吉卜賽人佔當地人口的12%。那裏也做了大量工作幫助吉卜賽人。自1965年以來為吉卜賽家庭分配的新居有500多處,籌建中的數字更令人羡慕。約有70%的吉卜賽男人和30%的女人有了正當的工作。

在諾格拉德美而居民的1/3是吉卜賽人。他們開辦了一個合作鑄造廠,容納240名工人,該廠三個廠長是州委會委員。在巴拉尼亞南部礦區的情況更好一些,那裏有1‧5萬名吉卜賽人,他們的大多數都有長期的工作,其中40多人參加了區委會的工作。

吉卜賽音樂一度作為頹廢派的象徵而遭到禁止,但現在僅布達佩斯的餐廳和旅館就有90多個管弦樂隊的近萬名樂師在演奏。他們有自己的專業機構和協會進行組織和管理。從事音樂的人處境較一般人要好,收入也多。

1964年時,匈牙利吉卜賽人的文盲據官方統計為30%。現在官方宣佈所有的吉卜賽兒童均已入學,但是,事實上許多兒童並沒有到學校學習,教育方面的發展是緩慢的。1969年曾有一個村莊的學校負責人,拒絕接受吉卜賽兒童入學,其理由是所謂吉卜賽孩子太髒,會把疾病帶給其他兒童。大部分吉卜賽兒童只讀完低年級,越到高年級人數就越少。至於羅曼尼語,只有一兩個學校實驗性地用於課堂教學,在布達佩斯大學有個小組專門從事這種語言的研究。

羅馬尼亞

羅馬尼亞對待國內少數民族,如匈牙利人、日耳曼人政策較寬,承認他們的民族權利,允許他們使用本民族語言,興辦自己的學校和參加國家主辦的文化協會。對於吉卜賽人,政府也給與一定的照顧,在羅馬尼亞沒有反對流浪生活的特別法令和條例,據官方統計,在羅馬尼亞還有30%的吉卜賽人處於流動狀態。由於禁止販賣馬匹和接受吉卜賽人上義務學校,使流動性減少了。特別是羅馬尼亞政府為吉卜賽人提供與他們過去居住的木棚屋大不相同的較舒適的房子,使吉卜賽人逐漸定居下來。

由於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同時中央在政策上缺乏具體措施,因而在吉卜賽問題上是有一些缺點的。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在羅馬尼亞曾成立一個吉卜賽人聯盟,其目的是吉卜賽人進行自助,其中包括為每個吉卜賽人尋找適當的工作。但近年來這種組織已不准許存在了,因為政府認為既然吉卜賽人同其他公民一樣已享有平等待遇和權利,這種組織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實際上吉卜賽人在羅馬尼亞的許多城鎮和農村生活條件還是很差的,失業率高於其他民族,有些人在街頭擦皮鞋、當清潔工。在特蘭西瓦縣克盧日附近的梅拉有150戶吉卜賽人住在突山坡上,儘管他們之中許多人富有音樂天才,但仍不得不依靠當臨時工、壯工、做花邊、採草藥、採蘑菇來維持生活。流浪的吉卜賽人則靠著他們的傳統職業,如修鎖配鑰匙、編筐、做小爐匠或沿街賣藝來填飽肚子。

前南斯拉夫

前南斯拉夫是吉卜賽人最多的國家,由於政治、歷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決定吉卜賽人在這個國家相對環境最好。幾個吉卜賽人比較集中的大城市,如貝爾格萊德及附近的尼什,斯科普裏附近的蘇托一奧裏薩裏,吉卜賽人聚集區發展得較快。在有3‧5萬名吉卜賽人居住的城鎮蘇托一奧裏薩裏,他們有自己的委員會。1963年地震中房屋被毀的家庭,已經用斯科普裏市政府給予的貸款,重建了4500所房子。這個城鎮的吉卜賽人的生活水平甚至比馬其頓的某些村莊水平還高。吉卜賽人居民,包括男人和婦女在國營和地方的企業中工作,還有部分人是個體勞動者,他們做小商販、搬運工或幹雜活。市政建設方面也有所進展,120條街道全部改成柏油馬路,道路兩旁綠樹成蔭的新住宅區不斷湧現。吉卜賽人組織了自己的文學小組、攝影小組、足球和拳擊俱樂部以及歌舞團。1974年10月印度駐南斯拉夫大使P.M.梅農及其夫人訪問了這個城鎮,對他們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賀並有感觸地說:“訪問蘇托一奧裏薩裏好象看了印度的一個部分,你們真是我們遠方的兄弟。”

1971年在馬其頓國民議會議員、羅姆人代表大會社會委員會主席阿卜迪.費克的提議下,馬其頓的憲法作了修改,擴大了吉卜賽人的權利。

在前南斯拉夫儘管吉卜賽人只被列為種族集團,但承認他們的民族旗幟,並允許他們在文化和語言方面的發展。很早以前吉卜賽人曾上街遊行示威,反對“茨岡”這個稱呼。現在,在報刊和廣播中茨岡一詞己為羅姆所代替,這一改編的意義是深長的。在尼什和特托沃的電臺定期用羅曼尼語廣播,在貝爾格萊德還出版了羅曼尼語雜誌,通過這些宣傳工具擴大了對鄰近國家吉卜賽人的影響,加速了整個歐洲吉卜賽人為爭取民族權利而鬥爭的步伐。

前南斯拉夫的吉卜賽人分成好幾派,這說明吉卜賽人問題的複雜性,但自1969年以後,他們之間得到相互諒解。馬其頓和波斯尼亞的吉卜賽穆斯林同塞爾維亞和克羅地亞地區的吉卜賽基督教徒過去存在著分歧,隨著社會的發展他們之間的矛盾已逐步解決。吉卜賽村氣朝勻蓬勃,在現代教育影響下,逐漸克服妨礙社會進步的舊風俗,迅速團結起來。

前南斯拉夫在解決吉卜賽人問題上是做得比較好的,但也不是說沒有任何需要改進的地方,有些地方是不能令人滿意的。在前南斯拉夫六個自治共和國和兩個自治省內,對匈牙利、阿爾巴尼亞等少數民族均給予適當照顧,讓他們享有平等地使用本民族語言和文字的權利,而吉卜賽人的羅曼尼語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在學校裏,羅曼尼語沒有列入必修課,儘管馬其頓共和國出版了一本羅曼尼語語法,但吉卜賽學生不能在課堂上學習它。吉卜賽兒童的曠課和退學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大部分兒童甚至連小學也不能讀完。在塞爾維亞60個吉卜賽孩子中最多只有一個上中學,目前吉卜賽大學生僅50一60人。從事醫生、法律、工程師等腦力勞動的吉卜賽人只有200多人,當然這和20年前相比已增加了一倍。在工業部門和城市其他部口工作的吉卜賽人佔這個民族就業人口的一半以上,吉卜賽農民約佔20%,他們的大部分有自己的土地。第三位的才是手藝人和商販,這部分人中由定居的和流浪的吉卜賽人組成。從上述情況看,前南斯拉夫吉卜賽人中,過著傳統流浪生活的人的比例隨著生活的安定和提高己逐漸縮小。

儘管在前南斯拉夫聯邦協會裏沒有吉卜賽人的代表,但他們參加地方上政治活動的人數越來越多。早在1948年他們在斯科普裏市委員會就有了自己的委員。現在凡是較大的公社,都有他們自己的社會文化組織,在德魯斯特瓦的吉卜賽人還派出代表參加定期召開的國民議會。

民族意識加強

80年代,只有少數幾個國家吉卜賽人的情況在某些方面是比較好的:在前南斯拉夫,這個擁有75萬人口的少數民族得到政府的各項資助;羅馬尼亞沒有制訂限制流浪的法律,吉卜賽人可以自由地選擇他們的生活方式;匈牙利開始執行一項特別援助計劃,滿足吉卜賽人的住房、教育和其他社會需要;瑞典為擠在斯德哥爾摩附近貧民窟裏的吉卜賽人提供住房和受教育的機會;荷蘭為約20萬吉卜賽人提供停放大篷車的場所;英國仿效荷蘭的做法,只是規模小了一些。然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吉卜賽人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他們沒有合法的民族權利,被強制同化,甚至不被承認是一個民族。定居的吉卜賽人大部分住在木棚屋裏,衛生條件級差,隨時有被驅逐的危險;流浪的吉卜賽人到處遇到禁止流浪的法律和禁止大篷車停留的告示,他們找不到工作,為了填飽肚子而到處奔波。

因此,從60年代起,一些國家相計繼成立了吉卜賽人組織,它在法國、英國、德國、西班牙以及北歐各國已經存在了20多年。在東歐成立了羅姆人社會和文化協會,它通過維護音樂和語言上的傳統來保持民族感情。這種運動作為新興事物並不經常得到所在國政府的贊許,但是,對於強調保護少數民族的權利和文化傳統還是有其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是推動這個比較保守的民族取得進步的必要手段。

1965年,羅姆人國際委員會正式成立,法國、英國、南斯拉夫、芬蘭、希臘、捷克和斯洛伐克等國的協會都是這個國際委員會的成員。1971年4月第一屆羅姆人代表大會於倫敦召開,會議強調要“締造一個符合我們生活方式和信仰的未來”,同時把民族意識的覺醒列為大會的中心問題,並成為解決一些共同的社會問題的背景。此後,歐洲各國的吉卜賽人組織一直由總部設在巴黎的祕書處來聯繫,該祕書處的名稱是羅姆人國際委員會。代表大會委托該機構為吉卜賽人掌握自己命運而採取措施。

吉卜賽人爭取合法權利的鬥爭任務仍然很艱鉅,面臨著重重困難。羅姆人代表大會曾專門成立了一個審查第二次世界大戰戰爭罪行委員會,並責成該組織向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但竟然遭到聯邦法院的拒絕。聯邦最高法院還駁回初級法院對一個吉卜賽婦女賠償損失的判決,該把女在戰爭期間曾被德國納粹流放到在波蘭的集中營。正如歐洲委員會報告中所指出的那樣:“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遭到極大痛苦的許多其他集團相反,作為納粹犧牲品而虎口餘生的吉卜賽人,其所受暴行只得到官方微不足道的補償,這是一個令人悲痛和丟臉的事。”

國際羅姆人代表大會主張,應該象早先付給猶太人和有關政府的賠款那樣,也給吉卜賽人一筆賠償費。這筆款可存放在聯合國設立的一個合適的機構中或存放在某國銀行,如印度,用於吉卜賽兒童的福利事業。

吉卜賽人在爭取民族權利和維護民族尊嚴的同時,並沒有忘記維護和發展本民族的語言和文化。經歷了無數的變遷之後,吉卜賽文化已經變成一種再生的、混合的和被同化了的文化,而且僅僅依靠歌謠和傳說等口頭文學方式流傳下來。至於吉卜賽語言,由於吉卜賽人四外流浪,必然受到所在國語言的影響,因而現在吉卜賽語言已成為一種不統一的語言,也可以說是無數土語夾雜著所在國官方語言的混合物。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蘇聯曾創辦了25所羅曼尼語小學。今天無論西方國家還是東歐國家這樣的學校己屬罕見。各國政府沒有為沒發展羅曼尼語作出努力,這種語言有消失的危險。羅曼尼語學校的取消使吉卜賽兒童不能像其他民族的兒童那樣,在成長的重要時期對自己的民族語言和歷史有所認識。而且造成了他們學習上的困難,根據聯合國教育、科學和文化組織的研究,在學校裏吉卜賽兒童必須通過另外一種語言上課,這就增加了他們學習上的困難,等於耽誤了三年時間。在原捷克斯洛伐克每六名吉卜賽兒童中只有一名完成高年級的學業,上中學的連1%都不到。在原南斯拉夫略好一些,上中學的比例也只達到2%。何況有些國家內吉卜賽兒童根本不能去或不願去學校讀書。歷史遺留下的問題和長期的影響財吉卜賽人是一個巨大的突破。吉卜賽人文化上的低下地位很難改變,因此要改變這個民族的落後狀態就更加困難。

近年來,吉卜賽人隨著民族意識的覺醒,日益認識到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化的重要性。各國湧現出一些吉卜賽故事家和詩人,但他們也不能扭轉語言消失的傾向,許多土語已經顯得異常貧乏,有些隱語已經消失;而年青人中出現了另一種傾向,他們對所在國的官方語言的興趣已日趨濃厚。

1980年6月芬蘭的“羅姆文化中心”組織在基烏維維西召開了吉卜賽人代表大會。近200名來自芬蘭及北歐其他國家的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在廣泛討論羅姆人的傳統文化及其發展趨勢的基礎上,通過了《羅姆政治文化綱領草案》。這個《綱領草案》要求有羅拇人居住的各國政府採取具體措施;以便使羅姆人的語言和文化能夠保留下來。為此目的,會議決定在芬蘭建立一個羅姆民族研究所。

“羅姆文化中心”主席宇爾耶.戴赫德萊認為,語言是羅姆文化發展的先決條件。從爭取保持這個少數民族豐富的文化觀點來看,講授和發展羅姆人的語言是“文化中心”的最重要的任務。羅姆語言教師宇.科依維斯托指出:“就像沒有船長便沒有輪船一樣,沒有羅姆人的語言便沒有羅姆人。”

《綱領草案》要求編寫一部羅姆語詞典,並對語法和教學問題進行研究。這些要求由大會轉告各吉卜賽人所在國政府,渴望他們把給予更多的幫助。會議還呼籲各國政府及各界人士傾聽一下少數民族的聲音,應該讓現在依靠人工呼吸生存的羅姆文化復興起來。其他民族對吉卜賽文化的認識不但微乎其微,而且經常是錯誤的。吉卜賽人非常擔心自己的文化傳統將因被其他民族同化而消失。

要解決吉卜賽人問題,首先應該承認他們作為一個民族的存在,繼而尊重他們的傳統和他們的要求,最後人們必須排除對他們歧視和侮辱性的偏見。另一個國際吉人組織──歐洲羅姆人聯盟,1978年在日內瓦召集了會議,目的在於將全世界吉卜賽人組織起來。1981年得到聯合國的承認。該聯盟主席就是為本書題詞的J.奇布拉先生。J.奇布拉先生在日內瓦行醫,1988年12月5日在他診所對我說了下面一番話:“我們是起源於印度的一個民族,至今保留了一些同印度相類似的社會制度,在我們內部有明顯的社會層次,仍然存在音樂、養馬、鐵匠等種姓,我們也願意保留從印度帶來的語言、文化和其他傳統,為此1984年在印度召開了一次國際羅姆人代表大會,得到當地政府的支持,甘地夫人出席了會議。幾天以後我們將在柏林召開會議,呼籲解決1979年在貝爾根會議上就已提出過的戰爭賠款問題。現在除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羅姆人得到賠款外,其他國家羅姆人並沒有得到賠款。我們希望用這筆款項建立一個國際羅姆人基金會和建立一個羅曼尼語大學,以保持羅姆人語言和文化傳統,讓羅姆人學習本民族的語言、文化和歷史,並為羅姆人建立一個博物館。”

文化上的價值觀念

吉卜賽人有著自己獨特的文化傳統,並且在文化上處於一種與世隔絕的狀況。儘管大部分吉卜賽人生活在發達的國家裏,並且與許多己介入現代化社會的先迸民族有著頻繁的交往,但是幾乎所有的吉卜賽人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忠於自己傳統的文化模式,吉卜賽人在文化上的價值觀念並不比非吉卜賽人社會的價值觀念弱,相反對於吉卜賽人來說更為重要.,他們有一種強烈的自豪感,並自我陶醉。這種文化上的價值觀念維護著吉卜賽人共同體的團結,它產生強大的內聚力,並且世世代代沿襲下去。

在許多世紀以前,也就是說自從11世紀突厥人入侵北印度開始,流落到世界各地的吉卜賽人一直都維持著他們的傳統文化,這種特殊的吉卜賽精神,使每個部落、每個氏族、每個家族甚至每個吉卜賽人都時刻牢記自己是吉卜賽人共同體的一員。儘管吉卜賽人浪跡天涯,同時各個國家的吉卜賽人在語言、文化、生活方式、習俗、服飾甚至交通工具棲身之所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差異,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就是他們要在非吉卜賽人的社會中繼續做吉卜賽人。他們既反對同化,又反對融合,他們要維護自己的文化傳統,並時時刻刻表現出自己的特性。吉卜賽人這種文化上的價值觀念得以世代相傳,除去主觀上的強烈的自我表現之外,吉卜賽人和非吉卜賽人之間的文化上的巨大的溝壑也是造成他們文化上與世隔絕的重要原因。

自從吉卜賽人進入歐洲以來,當地人對他們就一直沒有留下好的印象,往往把他們和流浪漢、小偷、乞丐、江湖藝人等同看待,不願同他們接觸,更不願與他們為鄰,深怕帶來某種不幸,17世紀佛三德著名畫家鐵尼爾斯畫了一幅“名面”,一位漂亮的吉卜賽姑娘正在給當地一位紳士看手相,旁邊的一個兒童悄悄地己經把手伸進那位紳士的口袋。17─18世記的壁毯上就繡了這幅圖案。作者在告誡人們警惕吉卜賽人。這種錯誤的看法在歐洲幾百年來並沒有得到糾正,而且時至今天也沒改變被歪曲了的吉卜賽人的形象,1983年我初仿意大利時,我曾到佛羅倫薩市郊的一座教堂作客,當主人短暫離開時,這時有人敲教堂的後口,於是我把門打開,來客是一位吉卜賽老人,他要見教堂的神父,當著我的面他們進行了一番有趣的談話,使我至今記憶猶新:

“你找我有什麼事?”

“我要求救濟。”

“你們可不錯,一天到晚什麼也不幹,光等著別人施

舍自己坐享其成。”

“你們教會不是宣傳富人和窮人平等嗎?你們不是主

張要救濟窮人嗎?為什麼我來了你卻拒之門外外呢?”

於是神父只好給他一張一千里拉的鈔票。吉卜賽老人走了以後,神父對我說:“不要和這種人打交道,他們總是不勞而食。”我卻回答說:“這是意外收獲,因為我是研究吉卜賽人的。”這種出乎意料的回答,使可憐的神父莫名驚詫。的確這位天主教神父的懷疑的眼神我並非是第一次見到,在意大利研究和同情吉卜賽人被看成是不可思議的事。在我和意大利學術界人士的多次接觸中,經常遇到這類問題,甚至在民間交往中也不斷聽到“你為什麼要研究吉卜賽人?”的聲音,我同情吉卜賽人,各民族應該和睦相處,吉卜賽文化是世界民族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並有其特殊性等等的說法,並不能使我的聽眾感到滿意,只是友誼和時間不再使我們爭論下去。

歐洲人當然也包含美洲和亞洲人對於吉卜賽人的歧視,使吉卜賽文化和非吉卜賽人文化之間的鴻溝變得無法彌合。1499年1月西班牙國王斐迪南二世頒布“梅第納土地實用規則”,其中規定禁止吉卜賽人在西班牙國土內漂泊流浪,違反這一法令者要處以鞭笞、割耳朵乃至驅逐出境的懲罰。這是禁止吉卜賽人保持傳統文化的最初的歧視性法令,至西班牙查理三世在1783年10月簽署的“制止和懲辦吉卜賽人的漂泊流浪和其他不法行為的法令”,在不到300年的時間內,僅西班牙國土內就制訂了100多項對付吉卜賽人的法令,在其他國家,限制和禁止吉卜賽人流浪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也層出不窮,這些法律措施並不僅僅是為了懲罰吉卜賽人的刑事犯罪,在更多的情況下是為了限制吉卜賽人保持流浪的傳統。吉卜賽人有自己獨特的價值觀念,他們最根本的觀念是使自己區別於非吉卜賽人社會及文化,並且認為漂泊流浪,不入鄉隨俗是保持自己傳統文化的最好方法。也正是因為如此,各所在國當局對於他們桀驁不馴的性格特別惱火,認為他們不聽指揮、不服管理,在城市、鄉村隨便出入,並對他們的語言、服飾、看手相、賣藝及其他傳統習俗均格格不入,因而在具休的訴諸法律的審理當中往往捏造事實,無中生有地做出不利於吉卜賽人的判決。那些莫須有的罪名也都是含糊其詞的和不能自圓其說的。

一些西方國家如法國、意大利等,無論政府還是學術界對於除主體民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並不承認,只冠以“文化共同體”或“少數語言集團”的稱謂,對於吉卜賽人做為一個民族自然更不承認了。在比利時吉卜賽人被視為“國籍未定”者,無形之中吉卜賽人的就業、福利、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權利均被剝奪。在德國,由於吉卜賽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找中遭受修無人道的迫害,數以萬計的人死於元辜,也有部分人僥倖在集中營裏活了下來。因而近年來政府決定對吉卜賽人給予賠償,但受過迫害的人每人只拿到5000馬克的賠償金,這個數字只相當於兩個半月的平均工資。法國部分貧窮的吉卜賽人可以領取救濟金,但有關當局及法律規定,吉卜賽人及其他流功居民的子女必須在正規學校就讀,家庭領取救濟金的多寡與子女入學與否聯繫在一起考慮,因而如果吉卜賽人繼續流浪或子女不在固定學校就讀將失去救濟金。

近代社會主義國家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幫助吉卜賽人定居,各國政府想為吉卜賽人提供方便,改善他們的生活,提高他們的文化素質,特別是吉卜賽兒童的入學率。如匈牙利不到60萬的吉卜賽人中40%的人仍分於十分貧窮落後的狀況,他們住在鄉村的小木屋中,缺乏自來水和照明設備,在城市裏部分吉卜賽人生活水平低下,有的五六口人家庭也住在一間簡陋的小木屋中,匈牙利政府對於這些貧窮的吉卜塞人提供了部分住房,為他們安排工作,希望把他們納入國家發展的正常渠道,但彌合吉卜賽人文化同匈牙利人文化之間鴻溝的這種努力並不一定普遍得到吉卜賽人的讚揚,住進房租低廉的新居和迸入工廠的部分吉卜賽人感到他們將會失去傳統的社會結構,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吉卜賽人的社會組織克里斯或者說家庭再也無法對其成員進行管理或履行其社合職能,從而使克里斯失去作用,傳統文化及價值觀念都會改變,被同化的威脅使他們探深感到不安。因此有些人寧願生活在自己人當中而不願搬進新居。

吉卜賽人由於世世代代過著浪跡天涯的生活,他們形成並保留了許多與眾不同的習俗和價值觀念。除去文化上的價值觀念以外,還有一種對於他們來說至共重要的“不潔”觀。凡是生活在吉卜賽人共同體中的成員,都必須遵守族內的一切清規戒律,如果有人違犯了這一點,經過長老裁決後,即被判力“麥裏姆(Mer──ime)”。這意味著他玷污了族內戒律,而成為“不潔”的人。這種人受到全族人的迴避和冷落,輕者要受到罰款的處分,重者將被逐出族外。

為了避免有人成為不潔的人,從小進行潔身自爰的教育,並使用戴護貞布等原始手段來保護童貞,至結婚典禮時還要驗貞。婚後如有通姦現象,也要被判為不潔的人,丈夫,甚至丈夫的兄弟都有權懲罰失去貞操的婦女。歷史上曾流行過極為殘酷的懲罰辦法,如割鼻子,削耳朵,甚至砍斷手腳。有的部落對失範的已婚婦女要進行公開的審判,由長老主持,對犯有通姦的人進行嚴歷處罰,當著全部落人的面,把犯人綁在樹上,大家輪流用皮鞭無情地鞭笞,還要被捆綁一日一夜,然後驅逐出部落。由於被打的人留下了無法治愈的傷痕,任何部落也不會收留她。

為了維妒吉卜賽人共同體的純潔,不允許他們的成員同異族結婚。對於婦女尤為嚴格,希望她們進量不同外界接觸,避免發生與異族男人通婚的現象。實際上吉卜賽人很少同異族通婚,對違犯這一戒律的人要被稱為“麥裏姆”並被逐出族外,如果非吉卜寨血統的人願意成為吉卜賽人的話,經長老同意和履行儀式後也可和吉卜賽人結婚。這種情況一般是吉卜賽把婦女常和異族男性的結合,這位傾心於吉卜賽女郎的男人必須宣誓效忠吉卜賽人共同體,愛護他的妻子以及婚後按吉卜賽人風俗習慣生活。這些原則決不允許背叛,否則要遭到全體吉卜賽人的報復。

吉卜賽把女一旦懷了孕就要迴避一切人,似乎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一樣,開始過與世隔絕的生活。在英國這段時間為一個月左右,在德國要更長些,孕婦將獨自生活六個星期。隔離期間,孕婦必須戴上手套才能迸行烹調,否則道就是不潔,違反了戒律。過了這段時間以後,孕婦先要到教堂去舉行儀式或請長者出席宴會,然後孕婦才可能回到家庭或集體中去。到孕婦臨產時,要在遠離宿營的地方為她搭一個帳篷,然後把她送到那裏,因為吉卜寨人婦女不準在家裏或自己的大篷車裏生孩子。生產期間除丈夫和產婆外,其他人都不得接觸產婦。這種習俗除認為產婦不潔之外,還有另外一種意義。吉卜賽人是浪跡天涯、四海為家的民族,從千百年的流浪生活實踐中,他們養成了自我保護的本能,他們的醫療條件很差,如果讓產婦和嬰兒接觸宿營地每個人的話,難免有染上疾病的危險,因此用這種古老的傳統保護產婦和兒童是十分必要的。生產後的兩周內,產婦被認為是不潔的,她使用過的衣服、被褥、生活用品、餐具等都要銷毀或扔掉,吉卜賽人認為這些東西一經產婦之手己變成不潔之物。

吉卜賽人不僅認為孕婦、產婦是不潔的,而且月經期間的婦女也是不潔的。因而也有許多忌諱。在德國,吉卜塞婦女月經期間不能為男人做飯,不準接觸餐具,特別是不許將自己的內衣放在男人附近的地方。在波蘭尤甚於德因,吉卜塞婦女的裙子如果碰到男人的帽子,這頂帽子就變成了不潔之物,必須扔掉。女人洗內衣時要與男人的衣服分開,內衣褲在晾曬時甚至要找個不易為人發現的地方。此外,如果無意之中婦女從餐具上跨過去,那麼這些餐具也變成了不潔之物,不能再用了。

不過,吉卜賽人的“不潔”觀在日常生活中,具有更重要的意義是保持清潔,這與所謂吉卜塞人臟裏臟氣,原始野蠻的說法剛好相反,他們異常重視個人衛生和純潔的性行力,甚至有些地區,如保加利亞和土耳其參加婚禮的吉卜賽人都必須先洗個澡,不能把“不潔”帶到新婚夫婦家。這種習俗同他們過去的流浪生活有很大觀系。在他們到處宿營的日子裏和群居的生活中,遵守日常生活的紀律和保持清潔衛生是十分必要的,這觀系到全體成員的健康和生命的安危,因此吉卜塞人的“不潔”觀也成為他們信仰的基礎和行動的指南。

吉卜塞兒童上公共學校就因為習俗不同而鬧一些笑話或衝突。在學校用午餐,幾個孩子一起上廁所,男女孩在遊戲中手拉手和上生理衛生課都使吉卜塞兒童不知所措,因為這一切都違反他們的“麥裏姆”。這也是吉卜塞人不願讓子女上小學的原因之一。吉卜塞人大多數是文盲,由於傳統的流浪生活,他們不重視讀書、寫字,加上上述原因,要說服吉卜塞人把他們的子女送到公共小學讀書是一件頗費口舌的事。

五、內部社會結構

緒言

歐洲曾經流傳過這徉的一個故事,一輛馬拉的吉卜賽人大篷車在流浪途中陷入泥沼,他們從車上下來,邊推邊向聖母祈禱:“仁慈的聖母請幫助我們,如果我們的車能從泥中推出來,我們一定向您供奉一支和我們身體一樣大的蠟燭。”當馬車開始移功時,那支許了願的蠟燭就縮小到腳那麼大,馬車往前移功一步,再許願蠟燭就變成腳指頭那麼大了。馬車趕出泥沼,蠟燭的許願就成為泡影了。他們會對聖母瑪麗亞虔誠地敬今札,並且說:“仁慈的聖母,您對我們這些窮人是一定不會苛求的,我們對您保持敬意比奉獻給您蠟燭更好。”

這個故事要說明吉卜賽人並不是虔誠的宗教信徒,而且他們也沒有固定的宗教信仰,或者說沒有統一的宗教信仰。他們通常採用所在國的宗教儀式,在歷史上他們曾皈依印度教、伊斯蘭教和基督教。但這種信仰往往同他們所處的特殊環境分不開,因而不能不說包含了權宜之計的成份在內。

在他們剛離開印度的時候,吉卜賽語言中只有一個泛指的詞──神,他們並沒有堅定而專一的宗教信仰,比較容易接受足跡所到的國家的宗教。在拜占庭時代,他們成為基督徒。在14世紀開始的時候,在希臘各島他們參加了東正教禮儀。

在拜占庭帝國和土耳其人戰爭期同,吉卜賽人和當地居民一樣,飽嘗了戰爭和統治交替變更之苦。有據可查,1442年在意大利波羅涅和1427年在巴黎“吉卜賽悵悔者”傾訴了戰爭給他們所帶來的悲慘處境,特別是統治者的不同宗教信仰,使他們無所適從。

在土耳其人統治的國家裏,許多吉卜賽人仍保持了基督教的信仰,其他人則皈依了伊斯蘭教。然而前者的處境比後者要困難得多。當時每個公民必須繳納稅款,然而根據宗教信仰不同,納稅數量也不同。如17世紀在南阿爾巴尼亞,士耳其帝目規定吉卜賽穆斯林交18O阿斯普利,而基督徒要交納250阿斯普利。

朝聖

吉卜賽人在從羅馬教廷統治下游離出來的國家裏開始處境比較好,在希臘他們不但同希臘教徒有來往,而且同法國、意大利等西方國家的朝聖者有聯繫。從他們進入歐洲開始,就在談論上帝和成為朝聖者。在中世紀的時候,朝聖者是受人尊敬的,每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和神職人員都對朝聖者給予幫助。

1422年在羅馬的朝聖更有利於他們的流浪生涯。他們旅行到意大利後,教皇給他們簽發的信件派了很大用場。此後7年的時間裏,不斷地朝聖為他們的流浪生涯鋪平了道路,保證他們成為各城鎮教會、教徒和其他居民的受歡迎的客人。以教皇、教會、國王的名儀簽署的通行許可證,允許吉卜賽人到各地去朝聖,而且並不限定朝聖的目的地。有的時候也提到某些聖地,如羅馬的聖彼得墓、至保羅墓或貢波斯泰拉的聖賈科摩墓等,但並不是非去這裏不可。而且任何道路都可以通向這裏,因此,實際上允許吉卜賽人以自己的方式到自己願意去的地方朝聖,這就為他們的流浪生活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世界範圍的朝聖是由教皇首先提出來的,流浪到歐洲的吉卜賽人立即響應了這一號召,為自己獨特的生活方式找到最好的庇護。1427年在法國巴黎和亞眠、1429年在杜埃、1429─1430年在荷蘭的烏特勒支、鹿特丹和比利時中部、1436年在法國訥韋爾、1447年在奧利、1462年在西班牙安達魯西亞的賈恩、1470年在安達魯西亞的安都哈爾他們都暢行無阻。在荷蘭從1496─1518年教皇為他們簽署了三次通行征。一位“小埃及的勛爵”1505年到達蘇格蘭的時候.,被蘇格蘭國王當作教皇推薦的貴賓接待。有的時候,朝聖者還要求所到國家的特殊照顧,如1435年一位“埃及伯爵”付不起哈卡海關的通行稅,便以去西班牙朝聖為由申請免稅。

一個多世紀以後,在意大利著名朝聖結束時,一位教皇的代表接受了一位“小埃及伯爵”的請求,發給他一張通行證,可以安全抵達和朝拜世界各地聖地。1537年神聖羅馬帝國的王儲、坎布萊西斯的主教和公爵羅伯特─德─克羅伊同樣同意一位“小埃及伯爵”的請求,為他的朝聖提供方便。

但是在以後由於地方當局的懷疑,教皇的信件逐漸失去作用。米蘭大公弗朗西斯科在1539年責備吉卜賽人“在偽裝的宗教信仰和短暫的祈禱懺悔的外衣下,浪跡天涯海角”。1553年,即他的繼承人執政5年之後,也沒有找到更好的辦法來對待吉卜賽人以朝聖的名義流浪異鄉。這樣又過了一段時間,宗教改革和伴之而來的宗教戰爭才結束了教皇為他們到各地朝聖所簽發的信件的作用。

朝聖經常是虛構的,這是四處遷徙的最好藉口,並可以在宿營地獲得停留和補給的權利。

實際上吉卜賽人中也有一些虔誠的教徒,他們確實有自己的信仰,在四處漂泊的生活中包含著朝的內容,並以他們自己的方式隨心所欲地進行。另外一些人則相反,利用盛大節日期同人們聚集在一起的習俗,比較容易地找到維持生活的手段。

在有關的地方志上也曾記載了吉卜賽人朝聖的情況。在1508年一些過路的吉卜塞人為了去南泰斯,他們得到法國布列塔尼公爵夫人的恩準停留在聖‧米蓋爾山。1600年在馬萊薩斯,而查爾勒斯故意捉弄他們,朝聖不應該那麼舒適,讓他們步行。

在法國聖.維拉茵存聖物的阿里塞教堂附近經常看到許多朝聖的吉卜賽人,特別是在18世紀初,他們受到騎在高頭大馬上的警察的不斷盤問。一個吉卜賽婦女在1734年曾去那裏祈求上帝治愈她的癲癇病。

在意大利莫德納區,一個被逮捕的吉卜塞人聲稱,兩天以前他的家庭曾到埃米利亞的雷焦市的吉亞拉聖母院去朝拜雷焦聖母像。

在西班牙吉卜塞人去格林納達或到萊昂參加多明我會的慶祝活動,或去馬德裏朝拜城市女神──聖安娜。

在近代比較著名的朝聖是在法國南部加馬利島的拉梅爾的聖瑪利(又叫拉梅爾聖母院)。這種巡禮原是歐洲基督徒朝拜至女瑪利─賈科摩和瑪利─薩羅美的宗教儀式。這種儀式起源於1448年,當時昂克家族發現了聖人遺物,並加以供奉。至16世紀時,這種儀式盛行於歐洲。吉卜賽人在這個時期大規模流浪到歐洲,他們以虔誠的基督教徒的身份去參加巡禮。當時他們這樣做是為了避免遭到所在國當局的迫害,並為他們的流浪生活提供方便,同時朝聖也成為他們生活當中的一部分。

同歐洲人一樣,最早他們也是向聖瑪利─賈科摩和聖瑪利─薩羅美朝拜,但以後吉卜賽不再向基督教的這兩個聖女朝拜,而是以天主教的方式向他們自己的聖女薩拉朝拜。黑聖女薩拉是聖瑪利的使女,吉卜賽人特別崇敬黑聖女,視為自己的同胞和主宰,並敬奉力守護神。

祭祀黑聖女薩拉的起源在吉卜賽人中也是神祕莫測的。有史可查的,在17世紀一個吉卜賽女嬰在洗禮中接受了薩拉的名字,那是在1632年,駐在法國訥韋爾的聖─維拉茵的雅克─豪貝爾上尉連隊的埃及人(指吉卜賽人)查爾勒斯─德─拉─圖爾和瑪利─雷內德的女兒在受洗時得到這一榮譽。在此之前,薩拉的名字似乎沒有出現過,尚未在這非地區被認識。19世紀以後,吉卜賽人開始到上述的加馬利島去舉行巡禮。每年5月24─25日,西班牙、法國、意大利、德國、匈牙利、羅馬尼亞等國的吉卜賽人,乘著馬車或係車趕到那裏參加祭典。一位名叫弗萊德利克.米斯特拉爾的人,在他的回憶錄中敘述了1855年他在聖.瑪利所做的旅行:“教堂格外地充滿了朝拜的人群,有阿爾勒的婦女,有病人,有吉卜賽人,一個挨著一個。特別是吉卜賽人,他們點燃了許多大蠟燭,但是只在薩拉的祭壇前,特別是他們的信仰,薩拉是屬於吉卜賽民族的。”

近幾十年來,歐洲吉卜賽人仍然遵循民族傳統每年要到聖瑪利舉行巡禮。祭典的前一天晚上,人們來到拉梅爾聖母院,聚集在地下聖堂的薩拉聖像前參拜,把插在黑聖女塑像前的數百支白色蠟燭通通點燃;使漆黑而又香煙繚繞的聖堂被照得如同白晝。用鮮花、花邊來裝飾黑聖女薩拉的藍白色衣服,並給她戴上項鏈。

參拜的人群自覺遵守紀律,儘管極度興奮,但仍然靜靜地魚貫而入。其中有白髮蒼蒼的老爺爺,也有裹著頭巾的老奶奶,有身著現代服裝的黑發青年,也有紫裹花連衣裙的妙齡少女,當然帶著孩子的母親更不少見,人們都期待一睹黑聖女芳容,這將給他們帶來好運。朝拜的人還把孩子高高舉起,讓他們熱烈親吻黑聖女的臉,致使薩拉偶像的彩繪顏料日益脫落。

第二天清晨,在18名騎馬的衛士護送下,吉卜賽人將擱放聖像的小舟抬向岸邊,放入水中後,舉行海洋祝福儀式。以前,每個參加者都要走入水中,現在僅聚集在海邊接受大海的祝福。在宗教儀式舉行完畢後,還要進行諸如舞蹈、鬥牛、唱歌等慶祝活動,以遣餘興。

有著100多年歷史的聖瑪利巡禮,是離散了的家庭和朋友重新團聚的極好機會,因此吉卜賽人十分重視這個節日。同時,對於非吉卜賽人也產生巨大的吸引力,因力它既是宗教膜拜,又是狂歡節,所以旅遊者也紛紛按時趕到這裏觀看朝拜、祭祀和表演節目的各種精彩而又奇妙的場面。

近幾十年來,除在加馬利島舉行巡禮外,還在法國南部與西班牙交界處的魯魯爾舉行類似活動。自1959年以來,每逢9月1日來自各地的屬於羅姆、辛特(或馬努斯)、卡列三大血緣集團的數千名吉卜賽人也到那裏參加慶典。在意大利羅馬市近郊波美次亞,每年9月也舉行天主教巡禮。1956年教皇保羅六世親自參加慶典,在吉卜賽人營地主持了彌撤,給吉卜賽人帶來了無上的榮譽,使他們受到極大的鼓舞。

宗教禮儀

除去到固定的地點朝聖外,吉卜賽人還經常到各地教堂去做彌撒和參加宗教儀式,並且根據當地宗教信仰的不同情況來決定他們的取捨。在某些國家如特蘭西瓦尼亞(今羅馬尼亞),那裏有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教,於是不同的部落和家族的吉卜塞人也有了不同的信仰。在捷蘭多他選擇了當地統治者大公的信仰,這種根據貴族的意願所做的選擇應該說是最明智的,它避免了件多麻煩。

吉卜賽人去教堂參加宗教儀式一般是在最重要的場合,主要是給孩子施洗禮和老人的葬禮,有時候婚禮也在教堂裏舉行。

在法國有無數吉卜塞人在教堂舉行洗禮的例證。1494年在梅斯的教堂裏曾舉行了一次十分隆重的洗禮。一個“埃及公爵(吉卜賽人)”的女兒出生於10月24日,這是聖.弗朗西斯科的吉日,於是她的洗名就叫弗朗西斯科。這位“公爵”還請了該城市三位出身顯赫家族的男人和兩位來自名門的婦女做教父和教母。宗教活動也具有社會意義,一般教父母的選揮不能脫離當地的實際情況,毫無疑問,最好的人選是有地位出身門望族的人,他可以保護她的教子及其家庭,同時還可以慷慨解囊相助。1595年法國沙特爾的一個吉卜塞女嬰得到了由法國司法大臣的女兒卡特琳娜─胡朗特做教母的榮譽。

如果一個家庭請到教堂的本堂神甫親自主持洗禮活功,這對吉卜寨人來說不僅僅是榮譽,在未宋的流浪生活中將有實際效用。

吉卜賽人也在其他的天主教國家為自己的孩子施洗禮。如在西班牙的格林納達的一個教區的登記簿中記載了1530年一個吉卜賽女嬰菊雅娜洗禮的情況。

吉剝塞人在新教國家施洗禮的情況也很多,如在馬爾薩斯的班克斯峽谷的路德派牧師為一個埃及人(吉卜塞人)的小孩施洗,教父母均是當地紳士家庭的成員。吉卜賽人為自己的孩子施洗禮,在英國自伊而莎白二世以後便風行起來。在瑞士從16世紀開始,在荷蘭北部特別是弗裏西亞和維魯威則在17世紀出現此風。

17、18世紀的許多半者如托馬斯、格萊爾曼等都肯定為了增加可能的利益,吉卜賽人多次為他們的孩子施洗禮,也就是說同一個孩子可以在不同地點的幾個教堂裏施洗禮,但是沒有確鑿的證據。教會十分擔心這種情況出現,如特蘭西瓦尼亞的薩克森教會在1557年和1661年兩次規定,如果沒有確切的出生地證明的話,就拒絕為吉卜賽人施洗禮。

既然教會把吉卜塞人拒之門外,那麼他們是否有自己的洗禮儀式呢?德國醫生約翰.迪茨肯定1686年在匈牙利己經形成這種儀式:“他們有自己的儀式,成年人帶著孩子到溪水中施洗禮,讓孩子的頭浸入水中三次。”

吉卜賽人在教堂裏舉行婚札是比較少的,他們習慣按照自己的民族傳統舉行婚札。但也不是說在人生中的重要時刻不希望得到教會的祝福。在許多教堂的記事薄裏登記了吉卜賽人的名字,1651年在靠近法國卡昂的多烏萊斯的教堂為拉.蓋斯納依上尉連隊的兩個吉卜賽士兵和兩個同族姑娘舉行了結婚儀式,並在奎斯泰爾漢證人面前締結婚約,他祝福他們永結百年之好。

1662年在荷蘭馬斯特裏赫特附近的聖彼得教堂,吉卜塞士兵卡洛魯斯─皮托羅麥與他的同胞馬利─拉佐烏爾姑娘在神職人員面前發誓互敬互爰終生。

在英國吉卜塞人的婚禮受到牧師的祝福。在17世紀,在某個教堂為吉卜塞人舉行的結婚儀式上有20對吉卜賽人組成的隊伍為新婚夫婦祝福。

但是教會或教士並不都願意對吉卜塞在舉行結婚典禮的時候履行神聖的職責。意大利摩德納的宗教裁判所受理婚姻事務訴訟,然而他們這些神職人員對吉卜賽人持有偏見:認為吉卜賽人不信仰基督教,結婚僅僅是機遇;因此拒絕在婚禮上為他們祝福,也不受理沒有在教會舉行過結婚儀式的離婚案件。一位已婚吉卜塞婦女向這個宗教裁判所提出離婚要求時,在宗教裁判所的法庭上,來自托萊的教堂神甫矢口否認曾為起訴人拉烏臘和她的丈夫冬尼諾在他的教堂裏主持過結婚儀式。當事人拉烏臘,一個剛滿20歲的吉卜塞婦女說她是在一年前結婚的,她丈夫在婚後時常離家出走,在家的時候又常打她,因此提出離婚。對於神甫的否認態度提供了如下的證詞:“冬尼諾說他爰我,要和我結婚,於是他把我帶進托萊的教堂,當著我叔叔、兄弟和其他來賓的面,發誓永遠不拋棄我。托茉的教堂神甫出席了儀式,他手拿一本書(聖經),宣讀了我們永不分離的誓詞。托茉的許多婦女(吉卜賽人)都像我這佯做。”這件事既說明了教會並不太願意為吉卜塞人進行結婚祝福,或者說即為吉卜塞人主持了結婚儀式,在宗教裁判所法庭這樣嚴肅的場合也不願意公開承認,同寸也證明了許多吉卜塞人在他們完成終身大事的時候也願意得到教士的祝福,在精神上得到慰藉,使生活更有意義。

至於宗教葬札,教區的記錄經常提到吉卜塞人的名字,彌撒是葬禮中必不可少的儀式,隆重而又嚴肅,是為了死去的吉卜塞人的靈魂安息。在教堂舉行葬禮絕不能說吉卜塞人抱有什麼其他的目的──在教堂為他們的孩子施洗禮或許可以批評他們目的不純,某些人則是為了某種實際利益──葬禮的費用對他們來說是十分昂貴的。

吉卜賽人家族的族長或某些成員甚至作為社會名流獲得在教堂舉行葬禮的榮譽。德國教堂裏友現了15、16世紀小埃及伯爵(吉卜寨人)的墓碑,上面刻有碑文和家族紋章。在法國昂儒的布列薩克,1629年埃及上尉(吉卜賽人)查爾勒斯─載─拉─戈拉維葬於洗禮泉附近,300多人為他送葬,他的遺孀為他做了40次天主教彌撒,並且把上邊刺繡著美麗圖案的面料捐贈給教堂。在法國曼恩的查龍斯教堂裏有熱萊麥.羅伯特上尉的墓碑,這是根據教區負責人安則耐塞主教的命令並經過教區的同意於1626年修建的。同一年在法國阿爾比一位吉卜塞上尉被埋在賈可比尼修道院,天主教加爾默羅會的修士們參加了宗教儀式。1655年一個上尉家庭在械鬥中被殺,經過調解,由兇犯付款在教堂裏為死者做6次彌撒,以超度亡魂。

1661年聖梅內赫德教堂記事中,本堂神甫筆錄了一次吉卜賽婦女的葬禮,他寫到:“在接近聖餐聖事和臨終塗油的時候,作為教悔者的可尊敬的神甫向我們保證,由於她接受了我們的信仰,所以他決定給予她受祝福的權利,拯救她的靈魂,並在一切事情上給予必要的關心。”

被懲罰的吉卜塞人在臨終前,也可以向神父懺悔,讓上帝拯救他的靈魂,饒恕他的罪過。1787年茉因哈爾特家族的吉卜賽人成員雖然在新教區已被收監定案,可是許多天主教教士仍然去看望他們,接受他們的懺侮,並一直陪伴他們走上刑場。

英國教區的記錄中有無數吉卜賽人在教堂裏舉行葬禮的事例。最早可以追溯到1533年,一位吉卜塞人被埋在教堂裏,他的親屬付了9先令的費用,而這筆開銷在當時是昂貴的,因力埋在公墓裏只需要若干便士。一些葬禮非常莊嚴肅穆,1740年,在一位吉卜賽酋長夫人的葬禮中送葬隊伍浩浩盪盪,牧師為她進行祈禱。

除此之外,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職業的吉卜賽人也有各自不同的宗教實踐。在英國的一些地區,許多吉卜賽人是虔誠的教徒,他們按時參加一些日常的宗教活動。每逢星期天這些家庭的成員穿戴整潔的服飾來到教堂做彌撒,然而他們的出現似乎並不總是受到其他虔誠教徒的歡迎。他們指手劃腳地說:“看!吉卜塞人!他們來了。”教堂執事和公眾也很少願意為這些“外人”安排適當的位置。

在特蘭西瓦尼亞一位旅行者記錄了吉卜賽人守齋的習俗。他們至少在封齋期(四旬齋)的最後幾天和聖誕節、至母升天市的前夕禁食。

英國旅行者斯文布尼在18世紀末談到西班牙吉卜人時說:“儘管他們極力適應天主教儀式,但總被看成是不信教者。”他接觸過一些吉卜賽人,他們向他保證是虔誠的天主教徒,他也親自看到吉卜塞婦女衣袖上縫著聖牌。

一位名叫尼古拉.文圖拉的女作家,在她的《政治寶藏》一書中,當談到希臘和達爾馬提亞(今南斯拉夫境內)的吉卜塞人時寫到:“在這些地方他們以基督徒的方式生活著,既不偷盜、也不欺騙,我注意到他們之中的一些人對神職人員總是特別有禮貌和言聽計從。”

教會對吉卜塞人的態度

儘管教會對教徒受祝福的權利給予保障,但無論天主教的俗間教士、入修會教士以及其他教派的神職人員,還是各派在俗教徒,對於吉卜賽人的宗教虔誠並不都感興趣。

希臘人管吉卜賽人叫異教徒,而西歐的基督教徒自吉卜賽人出現在歐洲起,就稱他們為撒拉遜人。在德國、阿爾薩斯(今屬法國)和荷蘭,人們給他們冠以“海吞”之名,意為異教徒或新的皈依者。

有關詛咒吉卜賽人的傳說,始終在歐洲各國民間流傳。人們他們說成是聖經裏一些惡神如凱諾、庫斯、卡姆等的後代。而上面提到的文圖拉在證實吉卜塞人信仰天主教後她又寫到:“他們受到一些詛咒,人們議論吉卜塞人的祖先由於拒絕逃到埃及而且懷著耶穌的聖母瑪利亞投宿,所以他們的後代才落到如此下場。沒有固定住址,浪跡天涯海角。”也有人說他們的先人曾服務於聖經故事中的暴君埃羅德王,並參與屠殺聖嬰,因此他們的後代也不得安寧。

許多學者(包括神職人員和在俗教徒)說吉卜賽人沒有任何信仰,或者全部皈依不同的宗教。18世紀末,根據德國語言學家格萊爾曼的說法:“沒有一個吉卜賽人會服從於宗教的最小的教義,而在任何一個村莊要改變他們的宗教信仰不會遇到什麼大的麻煩,就像一個人要換身衣服一樣容易。”

西班牙的一些理論家更加偏激,他們以托萊多大學聖經教授桑秋─德─蒙卡達為代表,他在1619年寫到:“有虔誠信仰的人們認為,他們(吉卜賽人)同異教徒一樣,他們的許多人是非基督教徒、狂熱的崇拜者和無神論者,他們沒有真正的信仰,儘管表面上皈依當地的宗教,但他們是土耳其人或象士耳其人,他們是猶太人或象猶太人,有時候也讓他們的孩子在教堂受洗禮,實際上這只不過是入鄉隨俗罷了。而且這種情況只是偶爾發生,他們並不經常參加聖事,也不去做彌撒。”在他看來,吉卜賽人應該象猶太人那徉受到譴責。

瑞典新教教會16世紀時對吉卜塞人公開表現出敵意,斯德哥爾摩大主教勞倫迪烏斯.彼得竟這樣教悔他的教士:“沒有一個神甫必須力塔塔爾人(指吉卜賽人)服務,既不給他們的孩子施洗禮,也不為他們的葬禮做祈禱。”的確許多牧師遵循這個主教的教導,拒絕為吉卜賽人祝福。甚至當某位神甫在為吉卜塞嬰兒施洗禮後,竟遭到勞倫迪烏斯.彼得的訓斥。他說:“為吉卜塞人的孩子施洗禮;就等於拿著珍珠去喂豬。”由此可見教會對吉卜塞人的故意和歧視並不比一般人遜色。

與此相反,有一些人努力改變吉卜賽人不能循規守矩的一面。在17世紀中葉,一位出身普洛旺斯顯赫家庭名叫卡斯帕爾德─戴─西米亞內的科斯泰的富人,曾試圖在吉卜賽人中傳教。在馬塞有一所監獄,許多吉卜塞人被收容,而家庭關念十分強烈而又非常忠於自己丈夫的婦女帶著孩子也到附近安家,形成了一個臨時營地。卡斯帕爾德請桑泰.阿科斯蒂諾神甫每周為這些吉卜塞人婦女布道三次。又為她們租了一幢房子,讓她們生活在一起。這個改變吉卜塞婦女信仰的舉動,每月花費2000里拉。但這個共同體沒能保持下去,酷爰自由和浪跡天涯的習俗時刻呼喚著她們,在創建者死去之後,共同休也就隨之消亡了。

有些教會的負責人也有轉化和改變吉卜賽信仰的企圖,對於那些尚未皈依基督教的外鄉人,他們做了許多宣傳和動員,但並不一定取得滿意的結果。1711年在德國的德累斯頓,一位新教牧師到獄中去看望7個被收監的婦女,向她們講解基督教教義,但她們對於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對於生活的艱辛和苦難的遭遇深感痛心,對未來己失去信心,於是她們拒絕了牧師的要求,回答他上帝的教悔是太古老了,寧願按照傳統的方式生活。一位著名的西班牙傳教士加泰拉尤達神甫在1756年對停留在特利亞納地區的吉卜塞人也曾進行廣泛的宣傳,但結果是相同的,這些吉卜賽人沒有對上帝表示敬意。

有些國家也曾經使用嚴厲的措施以使吉卜塞人皈依基督教。德國皇帝裘塞拜二世(1765──1790年在位)下令對吉卜塞人實行強制性教育。吉卜塞人必須送自己的子女到學校就讀,同時他們也必須經常到學校去做彌撒和參加宗教節日慶典。一些國家相繼效仿。十多年後,或許是願意了解這種強制性措施所產生的效力,一位女慈善家向一些匈牙利吉卜賽婦女詢問有關的宗教知識,儘管出於暴力強制使她們皈依了天主教,但對於教義卻什麼也不知道。她們雖然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是與其說她們熱愛上帝,不如說她們害怕上帝。她們說:“上帝會殺死我們。”

在強迫歸化的同時,許多國家的教會也沒有放棄做吉卜塞人的工作。1828年德國新教組織在腓特烈港的吉卜賽人聚集區開展工作,當沒有取得成效,該組織試圖對吉卜賽孩子進行宗教教育並讓他們離開自己的家庭。同樣的事也發生在1850年,一些匈牙利神甫努力使吉卜塞人天主教化。索特馬爾的主教為吉卜塞兒童創建了一所天主教宗教學校。這種使吉卜塞兒童脫離他們父母去接受教育的作法,對於家庭觀念很強、注意保持自己民族傳統和忠於自己家庭的吉卜塞人來說是並不合適的,往往造成心理上的反感並帶來後遺症。1988年年底當我在瑞士考察時,了解到瑞士也曾經發生過類似的情況,本世紀20年代開始,一個由傾向納粹思想的人發起的“陸地孩子運動”,強迫吉卜塞兒童和他們的家長分開去接受教育,以使這一代人實現定居化。這個運動使無數吉卜塞兒童和他們的雙親失散,直到現在1974年這一運抵才告結束。近年來瑞士的“吉卜塞兒童基金會”要求瑞士政府公開道歉,並通過周密調查找到那些失散的人,同時也應給予必要的賠償。這一情況在瑞士有許多人知道,他們也感到出了這種事是很不應該的,對不起那些失散了的吉卜賽人。

吉卜賽人由於他們純樸的感情和天真的信仰,在剛到歐洲的時候還是受到歡迎的。當他們在基督教世界逐漸擴散開來的時候,情況就發生了變化,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信仰都難以使當地基督教徒所接受。形成偏見以後,他們的處境就更困難了。

有時候宗教感情也可以接受他們,但只是暫時的。在聖誕節至主顯節(1月6日)期間,這些神祕的東方人可以在慶祝場所找到他們的位置,排外情緒消失在節日的喜慶氣氛之中。在意大利教堂裏安置的耶穌誕生的模型裏,總可以找到吉卜塞姑娘對聖母瑪利亞的奉獻──馬槽邊的乾草垛。

關於這一典故有著各式各樣的傳說,在意大利流傳著許多有關吉卜塞姑娘偶然遇到聖母瑪利亞的敘事待,特別是以民謠的形式出現。著名的詩篇《吉卜賽人》出現在16─17世紀。下面節錄了一些有關聖母瑪利亞懷著耶穌在裘寨拜陪同下逃到埃及時偶然遇到一位吉卜賽姑娘的對話:

吉卜賽姑娘:

神會拯救你,美麗的夫人

我相信你有什麼不幸

你們在尋找住宿吧

但願別失去機會

於是吉卜賽姑娘為他們提供了一個休息的地點,在驢棚的幹

草堆上過夜。然後她提議為疲憊不堪的過路人算命。他用30行詩

的結構敘述了聖母瑪利亞的過去未來,並且對孩子的未來說出了

令人震驚的話,預卜他將接受洗禮,受到愛撫,還將遭到鞭答,最

後死在十字架上。她說:

這個惹人喜愛的孩子

你將看到他先你而去

死在牢固的十字架上

美麗的孩於,溫柔的孩子

她功告瑪利亞做罪人的母親:

你將得到無限的榮譽

使我們這些罪人羡慕

最後她要求施捨:

我沒有使你煩惱吧

我知道該怎麼做,美麗的夫人

給我點施捨吧

拯救我這可憐的吉卜賽姑娘

但是她要求的不是物質上的施捨,而是給予真正的悔過和永

恆的生活:

我做了真心的懺悔

得到了你的祝福

為了使我死去後的靈魂

進入天堂的大口

很明顯,這些早期的民間傳說是以教育民眾為目的的。想讓更多的吉卜賽人皈依基督教,用上帝的思想指導他們的行為,使他們的價值觀念納入西方社會的軌道。在另一個民謠裏,吉卜賽人認式到聖母瑪利亞比他們更能善知道過去未來:

夫人,對於人的命運

我們善於推測、卜算

但是我真心地告訴你

你比我們知道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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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5566樓主 發表於 2021-11-30 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外篇 清朝分期安徽人口

清朝分時期安徽人口:

一,順治,康熙,雍正時期(1644─1735年):

順治初年原額人丁1486852《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十四年1657年人丁1149721《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康熙元年1662年人丁1188909《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五年1666年編審人丁1314431《安徽通志稿民政考稿》

六年1667年人丁1220534《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十一年1672年人丁1243169《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十六年1677年人丁1270222《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二十一年1682年人丁1289955《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二十四年1685年人丁1314431《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二十五年1686年人丁1317515《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三十年1691年人丁1342986《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三十五年1696年人丁1353062《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四十年1701年人丁1364025《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四十五年1706年人丁1374696《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五十年1711年人丁1381383《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五十五年1716年人丁1391583《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六十年1721年人丁1398069《重修安徽通志》卷74

雍正二年1724年編審人丁1357573《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四年1726年人丁1402539《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九年1731年人丁1409659《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十三年1735年人丁1407285《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以上順治,康熙,雍正時期人口統計均以人丁記數,非人口數‧若將本表人丁數與下表人口數作對照,“““丁與口比例當在1:10以上”””

二,乾隆,嘉慶,道光時期(1735─1850年)

乾隆十四年1749口21567929《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十八年1753口24623564(1)《東華錄》卷22

二十二年1757口22431982《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二十七年1762口22848480《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三十二年1767口23355141《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三十六年1771口23683500《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四十一年1776口27566929《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四十五年1780口28085366《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四十八年1783口28456217《清朝文獻通考》卷19,戶口1

四十九年1784人丁1438029乾隆《大清一統志》卷75

五十一年1786口28826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五十二年1787口29818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五十三年1788口29043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五十四年1789口29205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五十五年1790口29367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五十六年1791口29564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嘉慶十七年1812口34165059(2)《安徽全省戶籍第一次調查報告書》

二十四年1819口34925494《皖省志略》

二十五年1820口35065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道光四年1824口35708033《安徽通志稿民政考稿》

十年1830口36891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十一年1831口37064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十二年1832口37075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十三年1833口37103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十四年1834口37142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十五年1835口37172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十六年1836口37186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十七年1837口37245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十八年1838口37317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十九年1839口37359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二十年1840口37386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二十一年1841口37407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二十二年1842口37449000(3)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81(1)(2)(3)《安徽全省戶籍第一次調查報告書》記為‘36596988人‘‧

《嘉慶會典》作‘34168059‘‧

乾隆會典(圖書集成印書局本)卷9,戶部,戶口載‘安徽戶4136125,口12435361‧‘

續表年號公元人口數資料出處

二十三年1843口37471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二十四年1844口37500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二十五年1845口37514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二十六年1846口37533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二十七年1847口37553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二十八年1848口37572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二十九年1849口37592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三十年1850口37611000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從乾隆到道光時期,我國歷史人口發展速度快,增長率高‧乾隆朝安徽人口增長將近800萬,嘉慶朝又越過3000萬大關達到3500餘萬,道光未年又在很大的基礎上增長了200萬,使人口數量達到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水平,三朝人口邁了三大步‧

咸豐元年1851年口37631000嚴中平著《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二年1852年口37650000嚴中平著《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

同治十二年1873年口14500000金陵大學,國家調查局《中農》第907─908頁

光緒十八年1892年口20596088《安徽全省戶籍第一次調查報告書》

十九年1893年口17000000(1)義和團變後清政府提示各國之中國人口數

二十八年1902年口23672614《安徽全省戶籍第一次調查報告書》

三十年1904年口14084620《皖政輯要民政科》

三十二年1906年口20517496《安徽概覽》

宣統元年1909年正戶2211567,附戶581584,合計2793151

清宣統元年(1909年)安徽各府州所屬戶數表

府,州別正戶總數附戶總數正附戶總數

安慶府屬188045137938325983

徽州府屬16732639422206748

寧國府屬13918612032151218

池州府屬10506918140123209

太平府屬868041194598749

潁州府屬574835214474789309

六安州屬11189130227142118

泗州各屬1747988305183103

滁州各屬23063254725610

和州各屬71968162273590

廬州府屬32746740901368368

鳳陽府屬19700057347254347

廣德州屬44115668450799

合計2211567581584279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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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 清代各級官員的別稱

大學士─────中堂

太子少保────宮保

吏部尚書────天官、冢宰

禮部尚書────大宗伯

戶部尚書────大司徒、大司農

刑部尚書────大司寇

兵部尚書────大司馬

工部尚書────大司空

左都御史────總憲

左副都御史───副憲

通政使─────銀臺

御史──────侍御、都老爺

郎中、員外郎──部郎、郎官

主事──────主政

總督──────制軍、制臺、制憲、督憲、部堂

巡撫──────中丞、撫軍、撫臺、撫院、撫憲、部院

河道總督────河臺、河帥

漕運總督────漕臺、漕帥

學政──────學臺、學院、學憲

布政使─────藩臺、藩司、方伯、東司

按察使─────臬臺、臬司、廉訪、西司

鹽運使─────鹽司

道員──────道臺、觀察

知府──────太守、太尊、黃堂、五馬

同知──────二府、分府、司馬

通判──────別駕、三府

知州──────牧、刺史

州同──────州駕、州司馬

州判──────別駕、州司馬

知縣──────明府、令、大令、宰、邑尊、邑宰、邑令、令尹、大尹

學官──────教官、校官、學老師

縣丞──────左堂、二尹、捕廳

主簿──────三尹

吏目──────捕廳、右堂

典史──────捕廳、右堂、廉捕、少尉、少尹、少府

巡檢──────捕廳、巡政、分司

提督──────軍門、提臺

總兵──────總鎮、鎮臺

副將──────協鎮、協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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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5566樓主 發表於 2021-11-30 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外篇 安徽省府、州、縣的設置

安徽省以下地方官制設府,縣兩級‧州的設置,分為兩種:一是直隸州相當於府,在直隸州下,一般設有若干縣;一是散州,又稱屬州,相當於縣,與縣同受府管轄‧

清代,安徽省府,州,縣設置時有增改裁並‧安徽建省初期,共有7個府,3個直隸

州,7個散州和50個縣‧分別為:安慶府,領懷寧,桐城,潛山,太湖,宿松,望江6

個縣;徽州府,領歙縣,休寧,婺源,祁門,黟縣,績溪6個縣;寧國府,領宣城,寧

國,涇縣,太平,旌德,南陵6個縣;池州府領貴池,青陽,銅陵,石埭,建德,東流

6個縣;太平府,領當塗,蕪湖,繁昌3個縣;廬州府,領無為,六安2個州和合肥,廬

江,舒城,巢縣,英山,霍山6個縣;鳳陽府,領壽,宿,潁,亳,泗5個州和鳳陽,臨

淮,懷遠,虹縣,靈璧,潁上,霍丘,太和,蒙城,盱眙,天長,五河13個縣;直隸和

州,領含山1個縣;直隸滁州,領全椒,來安2個縣;直隸廣德州,領建平1個縣‧雍

正二年(1724年),升潁州為直隸州,領潁上,霍邱2個縣;升亳州為直隸州,領太和,

蒙城2個縣;升六安州為直隸州,領英山,霍山2個縣;升泗州為直隸州,領盱眙,天

長,五河3個縣‧雍正十一年,析壽州地設鳳臺縣,隸鳳陽府‧雍正十三年,升潁州直

隸州為潁州府,將亳州及所屬太和,蒙城2個縣和阜陽縣劃歸潁州府管轄‧乾隆二十年1755年),裁鳳陽府所屬臨淮縣歸並鳳陽縣‧乾隆四十二年,降虹縣為鄉,隸屬泗州‧同治五年(1866年),增設渦陽縣,歸屬潁州府‧到清代末年,安徽省共有8個府,5個直隸州,4個散州和51個縣(詳見第一章章下序)部分‧

一,知府及知府衙門

清初安徽建省時,全省有安慶,徽州,寧國,池州,太平,廬州,鳳陽7個府‧雍

正十三年(1735年)增設潁州府,直至清末,安徽全省共設8個府‧

清代,安徽省各府各設知府1人,為府的地方行政長官,秩從四品(初為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掌一府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察奸宄,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由知府職掌‧

知府的輔佐官,為府同知,通判‧府同知,為正五品官;府通判,為正六品官‧每

府所設同知,通判人數不等,量事而定‧各府同治,通判的具體職責不完全相同,大體分為兩類,一類協助知府,分理糧運,督捕,海防,江防,水利,清軍,理事,撫苗等

事宜;一類分管府境某一地區事宜‧

安徽省各府同知,通判設置如下:安慶府設同知,通判各1人;徽州府設同知,通

判各1人;寧國府設通判1人;池州府設池太同知1人,通判1人;太平府設通判1人;

廬州府設同知,通判各1人;鳳陽府設鳳廬同知,鳳潁同知各1人,通判1人;潁州府

設同知,通判各1人‧清末,安徽全省共設府同知7人,通判8人‧

知府衙門,通常主要設有府堂,經歷司,照磨所和司獄司‧府堂是知府衙門中一個

綜合性的辦事機構,內有典史若干人‧經歷司,是知府衙門內掌管出納文移諸事的機構,設經歷1人,秩正八品‧照磨所,是知府衙門掌勘磨卷宗等事的機構,設照磨1人,秩從九品‧司獄司,是知府衙門掌察理獄囚諸事的機構,設司獄1人,秩從九品‧據《清文獻通考》記載,安徽全省共設經歷8人,照磨3人,司獄1人‧

二,直隸州和散州

清代的州,分為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的建置始於清代,凡不改為府,而且轄有屬

縣的州,直接隸屬於布政使司,所以稱為直隸州,其建制與府相同‧散州的地位則相當於縣‧

安徽建省初期,設有和州,滁州,廣德州3個直隸州,無為,六安,壽,宿,潁,亳

泗7個散州‧雍正二年(1724年),升潁州,亳州,六安州,泗州為直隸州,使安徽省的

直隸州達到7個,散州降至3個‧雍正十三年,升潁州直隸州為潁州府,降亳州為散州‧直到清末,再無變化,安徽省共有和州,滁州,廣德州,六安,泗州5個直隸州和無為,壽,宿,亳四個散州‧直隸州和散州,每州設有知州1人,直隸州知州為正五品官,散州知州為從五品官‧知州為州的行政長官,掌管一州政令‧直隸州其制雖然與府同,但它沒有倚郭的縣,所以,在州治所在縣,知州亦行使知縣之事‧無論直隸州還是散州,知州均是直接辦理民事的官員,凡刑名,錢穀及爭訟,盜賊各案無不親理‧直隸州均有屬縣,知州對屬縣有董率,察核之責,一切政務,均歸綜理‧

知州的輔佐官是州同和州判‧州同,州判即州的同知,通判,為了與府的同知,通

判相區別,所以稱為州同,州判‧直隸州與散州的州同一樣,均為從六品官‧直隸州與散州的州判也相同,均為從七品官‧各直隸州與散州州同,州判的設置,並不相同,或州同,州判均設,或有州同無州判,或有州判無州同,量事定額‧清末,安徽全省設有直隸州的州同4人,州判設有2人;散州的州同3人,州判1人‧知州的辦事機構,未見官書記載‧由於知州與知縣一樣,都是直接辦理民政的官員,其衙署應當與知縣的衙署相同,設有各房及獄所等‧

三,知縣及縣衙門

清代,安徽建省之初,設有50個縣,幾經變更至清末,共為51個縣‧它們是:安

慶府的懷寧,桐城,潛山,太湖,宿松,望江6縣;徽州府的歙,休寧,婺源,祁門,黟,

績溪6縣;寧國府的宣城,寧國,涇,太平,旌德,南陵6縣;池州府的貴池,青陽,銅

陵,石埭,建德,東流6縣;太平府的當塗,蕪湖,繁昌3縣;廬州府的合肥,廬江,舒

城,巢4縣;鳳陽府的鳳陽,懷遠,定遠,鳳臺,靈璧5縣;潁州府的阜陽,潁上,霍

邱,太和,渦陽6縣;廣德直隸州的建平1縣;滁州直隸州的全椒,來安2縣;和州直

隸州的含山1縣;六安直隸州的英山,霍山2縣和泗州直隸州的盱眙,天長,五河3縣‧

安徽省各縣,設有知縣1人,為正七品官‧知縣是一縣的行政長官,凡縣內的訴訟

審辦,田賦稅務,緝盜除奸,文教農桑諸政都歸其綜理‧

知縣的輔佐官是縣丞和主簿‧縣丞為正八品官,主簿為正九品官‧縣丞和主簿的職責,是協助知縣管理本縣糧馬,稅征,戶籍,巡捕諸務‧各縣縣丞,主簿的設置,均因事而設,事簡之縣,可以不設縣丞,主簿,事繁之縣,可以設置數人‧清末時,安徽全省共設有縣丞17人,主簿3人‧

各縣衙署的內部機構,未見官書記載‧按照常規,縣衙署的內部機構設置與職掌分工,應按吏,戶,禮,兵,刑,工六房分理各事,另有獄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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